重慶市排汙許可系列問答(一)


哪些排汙單位需要

申領國家排汙許可證?

申領時限是多久?


依據《排汙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重慶市境內排放水汙染物、大氣汙染物,產生工業固體廢物或者其他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均須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或者填報排汙登記表,涉及107類行業和4類通用工序,具體行業類別、管理級別詳見名錄。

火電、造紙等33個重點行業在2017-2019年期間未取得排汙許可證的單位,須在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其他行業單位須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新建項目須在生產設施啟動或者實際產生排汙行為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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