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財,誰做主?



●本報記者 林芳芳

夫妻之間誰來掌管“財政大權”,可不像1+1=2這樣有固定答案。誰管錢比較合理,其實本質就是:誰管錢,家庭幸福指數更高?這個問題自然沒有標準模板,找到讓雙方都接受的方案,並在生活中不斷磨合,就是最適合的選擇。

“你負責賺錢養家,

我負責錦上添花”

陳敏是國企職員,丈夫是建築企業的管理人員,兩人月工資總額超過萬元。

“婚前就說婚後銀行卡都交給我,他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陳敏說。婚後,小兩口和長輩一起住,每個月陳敏交給公婆3000元伙食費,餘下的錢拿出一部分作為自己和老公的零花錢,這部分錢雙方都不干涉用途。而餘下的那部分錢,陳敏存在支付寶裡。

“如果正好那個月的化妝品用完了,零花錢就會不夠用,我就直接從公共賬戶裡支取。”陳敏說,起初自己並不在意理財的事,差不多屬於月光族,老公偶爾會開玩笑地說要奪回“財政大權”。在老公“威脅”下,陳敏開始在線上學習理財,並在一家銀行對接了理財師。這五年來,連續基金定投賺了一筆,還給老公買了一份保險。

陳敏說,其實剛開始想掌握“財政大權”,是想展示家庭地位,但是真正掌權後,發現挺不容易的。她的體會是,想要真正獲得家庭的財政大權還是要端正自己的消費觀念,在這個基礎上再增加自己對數字、財務的敏感度,學會合理分配家庭收入和支出,再擁有一些理財投資的知識並逐步實踐。“現在我的口號是:‘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錦上添花’。”陳敏樂呵呵地說。

雙方輪流“掌權”

“我們家半年換一個‘財政大臣’。”張琦說,這是“逼”出來的選擇。

張琦和丈夫從事的都是金融工作,剛結婚時,兩人各管各的工資,每月各拿出2000元用於家庭日常開銷,當家裡有大項支出時,由丈夫負擔60%。兩人都感覺這樣挺自由。

三年前,他們買了一套房,孩子也出生了。“又是房貸又是養娃,生活沒有那麼單純了,家庭支出也變得複雜。”張琦和丈夫商量由自己來管理財政大權,常言道:男主外、女主內。可丈夫認為,張琦帶孩子瑣事多,而且自己的理財能力更強,應該由自己管理家裡的財政大權。最後,兩人決定來個折中的辦法:一人管理半年。

雖然是一人管理半年,但家裡有統一的理財原則:設立三個賬戶。第一個賬戶是日常開銷賬戶,也就是要花的錢,一般佔兩人工資的40%,這個賬戶保障家庭的短期開銷,日常生活、買衣服、美容、旅遊等都從這個賬戶中支出。第二個賬戶:槓桿賬戶,也就是保命的錢,一般佔兩人工資的30%,為的是解決突發的大額開支,因為用於保障突發大額開銷,一定要專款專用。第三個賬戶是:投資收益賬戶,也就是生錢的錢。一般佔兩人工資的30%,為家庭創造收益,包括投資的股票、基金等。

“我覺得這樣操作,既能讓家庭的收支透明,又能互相體諒。”張琦說,在日常開銷賬戶中,還有一個小賬戶,被兩人稱作“甜蜜賬戶”,每人每月可取200元,這部分錢款用於製造生活小驚喜。

理財師:誰有財技誰管錢

家裡的財政大臣誰來當?與多家銀行的理財師溝通,他們表示:每個家庭情況都不同,都在變化,總的原則應是誰更有經濟頭腦、誰更擅於理財,錢就交給誰來管。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女性掌握家庭財政大權不要刻意讓自己的地位超過丈夫,而應該抱著經營家庭、為家庭資產增值的心態。

理財師們建議:理財中要遵循“4321”定律,有一個比較實用、科學的資產配置比例,對此,理財新人要特別關注,畢竟投資是以保障個人及家庭的正常生活為前提的。

按照“4321”定律,個人及家庭收入的40%用於理財,根據金額、收益期望、時間要求、風險承受能力可以選擇性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基金、股票等產品。30%用於衣食住行等家庭日常支出,比如日常繳費、娛樂出行等。20%用於銀行儲蓄,作為個人及家庭的備用金,以備不時之需。10%用於家庭保險,這樣既能為家庭提供基本的保險保障,還能通過適當的投資讓家庭資產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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