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吳英傑主持洛桑江村齊扎拉莊嚴等出席

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


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現場。圖片來源中國西藏之聲網

本網拉薩1月14日訊(記者 趙書彬 旦增旺姆)14日上午,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表決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辦法草案,表決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草案,表決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的表決辦法草案,表決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草案,補選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本次大會應到代表434名,實到377名,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由本次大會執行主席、主席團常務主席吳英傑主持。

洛桑江村、齊扎拉、莊嚴、羅布頓珠、旦科、姜傑、邊巴扎西、白瑪旺堆、劉江等以及大會主席團其他成員在主席臺就座。

大會首先表決通過了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辦法,表決通過了由24名代表組成的總監票人和監票人名單,表決通過了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的表決辦法。

大會表決通過了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名單,決定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為革生,副主任委員為計明南加、多吉才旺、趙小舟,委員為布阿林、莊紅翔、韓向陽、曹偉。

大會補選了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補選王純丁、雲丹、胡林為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會上,新當選的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補選委員和自治區十一屆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成人員向憲法莊嚴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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