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脂是引起心腦血管不良事件,如腦卒中、冠心病、心絞痛、心肌梗死等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合理達標的控制血脂能夠有效的減緩或避免心血管不良事件的發生。
目前臨床診斷多以實驗室檢查結果為主,根據臨床血脂檢測的基本項目TC、TG、LDL.C和
HDL-C的值進行分類。
首先屬於哪一類,分類如下:
(1)高膽固醇血癥:單純膽固醇升高。
(2)高TG血癥:單純TG升高。
(3)混合型高脂血症:膽固醇和TG均有升高。
(4)低HDL.C血癥:HDL.C偏低。
對於不同的心腦血管動脈粥樣硬化疾病,如果合併高脂血症,其血脂的控制目標是不一樣的,不能單看其數值在參考值範圍內就停藥或減量,具體目標值需根據危險分層,
其次,危險分層
低危、中危、高危和極高危的劃分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該患者是否合併高血壓、吸菸、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腦卒中、尿蛋白等等。
所以建議在心血管內科醫生的指導下調整降脂藥物,而不能自行的停藥或減量。
例如對於低危和中危的患者,其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可以<3.4mmol/L,
而對於高危的人群,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要控制在2.6mmol/L以下,
對於極高危的患者其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要控制在1.8mmol以下。
血脂增高到底用不用吃降脂藥
在 血脂增高初期,LD-CL<3.4mmol/L,無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腦血管病,特別是青年人和絕經期的婦女,可通過改變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戒菸 限酒,堅持運動,減輕肥胖等非藥物措施來調整血脂,不必馬上吃降脂藥。
若3個月後複查LD-CL≥3.4mmol/L,則需吃降脂藥。
對於 已發生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及動脈粥樣硬化等,或年齡>50歲,或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1mmol/L,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4mmol /L,則應在醫生指導下控制飲食、堅持運動,同時進行積極的降脂藥物治療,將血脂維持在理想水平。
即使血脂不高,只要是患有冠心病、心肌梗死、糖尿病、腦 卒中等高危人群,也應予降脂治療以減少心腦血管突發事件的發生。
血脂正常了還用吃藥嗎
根據國內外指南提出了分層降脂目標:
1.有以下2個及以上危險因素(包括男性≥45歲,女性≥55歲;吸菸;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增高;肥胖;早發缺血性心血管病家族史)者建議LD-CL控制在3.4mmol/L以下。
2.對於有冠心病、缺血性腦卒中、一過性腦缺血發作、糖尿病、高血壓合併上述3個危險因素或以上、慢性腎臟病(1-4期慢性腎功能不全)者建議LD-CL控制在2.6mmol/L以下。
3.冠心病急性冠脈綜合徵、冠心病、或缺血性卒中合併糖尿病、冠心病冠脈支架或搭橋術後者建議LD-CL控制在1.8mmol/L以下。
若是患有冠心病、心肌梗死、糖尿病、腦卒中等高危人群,則需終身服用降脂藥,不要一測血脂達到上述目標值就停藥。
他汀類藥物是最有效的降脂藥,可用於絕大多數患者。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輕度胃腸反應、頭痛;少數情況下可發生一過性轉氨酶輕度升高,但一般停藥後就可恢復;罕見情況下可發生肌肉損傷。
當然若以甘油三酯升高為主,則需選用貝特類等以降甘油三酯為主的降脂藥。
最後需要注意血脂的篩查:
血脂異常的篩查
早期檢出血脂異常個體,監測其血脂水平變化,是有效實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措施的重要基礎。
建議:
1.20-40歲成年人至少每5年檢測1次血脂。
2.40歲以上男性和絕經期後女性每年檢測血脂。
3.ASCVD(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及其高危人群,應每3~6個月檢測1次血脂。
4.因ASCVD住院患者,應在人院時或人院24 h內檢測血脂。
血脂檢測的重點對象為:
1.有ASCVD病史者。
2.存在多項ASCVD危險因素(如高血壓、糖尿、肥胖、吸菸)的人群。
3.有早發性心血管病家族史者(指男性一級直系親屬在55歲前或女性一級直系親屬在65歲前
患缺血性心血管病),或有家族性高脂血症患者。
4.皮膚或肌腱黃色瘤及跟腱增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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