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的哲学思想

17世纪的西欧,封建专制主义的丧钟已 经敲响;新兴资本主义为了摧毁封建制度,从思想领域掀起了一场反封建斗争。在这场反对专制、提倡民主的思想解放运动中,涌现出一大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家,其中的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等是对欧洲民主思想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代表人物,他们以权力为核心,采用理性的方法,对于民主政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对欧洲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斯宾诺莎的思想主张及其对欧洲社会的影响

贝内迪特·斯宾诺莎是17世纪荷兰哲学家,西方近代唯物论、无神论和唯理论的主要代表,与的莱布尼茨齐名。斯宾诺莎主要是从人性的自我保存和节制情欲的观点出发来阐述国家和法的产生,为资本主义社会建立法制,要求公民遵纪守法提供理论依据。其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自我保存、趋利避害是人类和自然的共同本性,人性和自然性是同一的。理性不要求做违反自然的便是符合理性的。所以理性所要求的真正的东西,就是每个人都爱他自己,都寻求自己的利益。

(2)自然状态是一种非理性的状态。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是理性的需要。人们为了免于生存的威胁,为了彼此能和睦相处与互相帮助,以便更好地实现自我保存的,便订立契约,把个人的一部分自然权利,主要是实行私人报复和为所欲为的权利,转让给一个最高的政权,于是,人们便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

(3)国家和法制设立的目的,是使人们按理性的指导过和平安定的生活。

在斯宾诺莎逝世后的一个时期内,他的著作继续受到不同宗教派别的谴责,而没有受到哲学家和进步思想家的重视。到17世纪末,法国贝勒在著名的《历史批判辞典》中,肯定斯宾诺莎的哲学是一个无神论体系。此后,斯宾诺莎的哲学逐渐受到重视。他的无神论影响了18世纪法国的战斗无神论者。与此同时,他的唯物主义也为法国的唯物主义者所继承,尽管他们对它有所保留。狄德罗曾经称法国的唯物主义为“新的斯宾诺莎主义”。在德国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启蒙运动中,斯宾诺莎的哲学经过莱辛、赫尔德、歌德等人的努力宣扬,才为人所重视,他的泛神论也深深地影响了德国的启蒙思想家。赫尔德曾公开宣称自己是斯宾诺莎主义者。斯宾诺莎的哲学也给德国古典哲学以很大的启发。费希特和谢林都把它视为自己哲学的出发点。他的实体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费尔巴哈曾称“斯宾诺莎是现代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的摩西”。马克思十分重视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哲学,把他坚持从世界本身说明世界称为近代哲学的最高荣誉,并把他视为17世纪辩证法的卓越代表之一。

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的哲学思想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犹太人,近代西方哲学的三大理性主义者之一,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知性改进论》等。

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年轻时进入培养拉比的宗教学校,在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他仍然坚持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他的思想通过通信方式传播到欧洲各地,赢得人们的尊重。1677年不幸死于肺痨,享年45岁。

他最早提出“政治的目的是自由”,为启蒙运动的拓展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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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洛克的思想主张及其对欧洲社会的影响

约翰·洛克是英国哲学家、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虽然在哲学上洛克成就十分重要,但他在政治及政治学说上的影响恐怕对后人更为巨大。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其中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君权神授,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洛克也支持社会契约论。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三种,认为立法机关应当高于行政机关,防止专政。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继续发展,并对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政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洛克的自由主义被美国奉为神圣,成为民族理想。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托马斯·杰弗逊等美国政治家,并且在美洲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浪潮。洛克的影响在法国则更为激烈。伏尔泰是第一个将洛克等人的思想传播到法国去的人,法国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都与洛克的思想不无关系。

洛克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其学说是站在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利益的立场上的。

洛克是一个激进的反对君主专制的斗士,一个资产阶级自由思想的先驱,一个才华横溢的杰出的政治思想家。

他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学说反对君权神授,反对君权至上,反对专制政体,第一次从理论上较为全面地论证了“天赋人权”的基本原则,使之成为各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的思想武器。

他最早提出的分权理论,第一次为资产阶级用民主形式组织国家提出了理论论证。

他对自由与守法和政府权力性质的论述,为以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他提倡人民有反抗暴政和革命的权力,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合法性作了有力的辩护。

洛克的政治思想大大影响了以后的资产阶级革命和众多的思想家。他的著作《政府论》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广泛地流传,成为西方政治理论的古典名著。他那些富于革命精神的见解和主张,对当时和后来为摆脱君主专制而斗争的人们,起到了巨大的思想解放和精神鼓舞的作用。

经验主义亦称“经验论”。一种认识论学说。与“理性主义”相对。认为感性经验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一切知识都通过经验而获得,并在经验中得到验证。有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经验论。前者如英国哲学家、教育家洛克,他否定天赋观念说,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而且归根结底是来源于经验”,认为心灵就像白板,心灵中的一切知识来自对事物进行观察而获得的感性经验,而心灵也具有一种对感觉印象进行区分、比较和概括的官能。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 - 1704 10月28日)是英国哲学家和医生,被广泛认为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启蒙思想家和俗称“ 自由主义 ”之父。认为是英国最早的经验主义者之一,按照弗朗西斯·培根爵士的传统,他对社会契约论同样重要。他的工作极大地影响了认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他的著作影响了伏尔泰和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许多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及美国革命者。他对古典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反映在《美国独立宣言》中。[1]

洛克的心理理论经常被称为现代身份和自我概念的起源,在后来的戴维·休ume,卢梭和伊曼纽尔·康德等哲学家的著作中尤为突出。洛克是第一个通过意识连续性来定义自我的人。他推测,在出生时,头脑是一块空白的板块或塔布拉罗莎。相反,笛卡尔基于预先存在的概念,理念,他认为我们没有出生先天的想法,而知识是不是由经验只确定源自感官 感知。现在被称为经验主义。洛克对经验主义信念的一个例子可以从他的名言中看出:“无论我写什么,只要我发现它不是真实的,我的手就会成为扔到火上的最先手。” 这表明了他的观察中的科学意识形态,即某种事物必须能够被反复检验,并且任何事物都不能被反驳。据说洛克对其他人的工作提出了挑战,建立了内省的方法,或者观察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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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卢梭的思想主张及其对欧洲社会的影响

让·雅克·卢梭,18世纪法国的杰出思想家,生活在波旁王朝后期。当时旧制度危机四伏,启蒙思想犹如一盏醒世明灯从法国闪亮。在不断涌现出来的众多思想家当中,卢梭是最激进的,因为他勇敢地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其主张有:

1.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2.“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公意”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公意”的特点在于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基于共同利益、针对共同目标、符合共同幸福而具有的共同意志。 “公意”与“众意”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众意”虽然也属于全体人民的意志,但只是个人意志的简单地、机械地和零碎地相加。“公意”是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的,“众意”则在根本上是以个人私利为基础的。

3.国家主权由“公意”构成,并且永远属于人民,由于“公意”是共同利益的体现,所以,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此,应该进行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

首先,国家主权不可分割。如果主权被分割,那么,具有整体意义的公共意志就会丧失,主权就名不副实了。其次,国家主权不可转让。因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集体的应用和国家的灵魂,应该由人民掌握,不能转交给君主。否则,国家会因为出现一个主人而毁灭。再次,国家主权不能被代表。因为主权是由“公意”构成的,而一直是不能被代表的。所以,议员不是人民代表,而是人民公仆。凡是未经人民全体表决通过的法律都是冒牌货。

4.主权不等于政府。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主权是一种精神力量,政府则是一种行动力量。主权赋予政府以权力,政府则是主权者为人民设立的公共事务机构,是主权者的执行人,代表人民行使主权的某些职能。政府是人民的仆从,人民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政府官员权力。

5.人民是立法者,立法权属于人民。人民立法的原则有:

(1)法律意志的普遍性。即任何个人无权颁布法律,只有主权者才可以颁布法律。

(2)法律对象的普遍性。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只规定人们的抽象行为,不对个别和具体的行为加以规定。法律只赋予某些机构和职务而非个人以特别的职能和权力。

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和“天赋人权”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时至今日,它的价值和魅力依然不减。

作为“人民主权”学说的故乡,法国自然首先受到这个理论的影响。“人民主权”学说在法国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一方面,它在理论上起到了承前作用,发展了前人的主权观。另一方面,他在实践上发挥了启后的功能,指导了法国革命。美国宪政的成功离不开来自欧洲的理论孕育,而这其中,尤其离不开人民主权观和天赋人权观。卢梭天赋人权的思想最早在美国《独立宣言》中体现,他的三权分立思想后来被美国采用,并演变成将权力分给国会(参议院、众议院)、总统和最高法院。虽然人民主权的思想源远流长,但卢梭在该思想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卢梭,1712-1778,出生在日内瓦,后来长期生活在法国,还有英国等。《不列颠百科全书》评价他是18世纪欧洲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

卢梭“五个方面”的影响。

在哲学方面。

严格来说,卢梭不是一个哲学家——他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哲学著作。但是罗素说,他的浪漫情怀在哲学界确实产生了影响。所以,后世的哲学史家们,如黑格尔、罗素、梯利等,都会在讲哲学史时讲到他。

如果说,卢梭散乱地表达了一些哲学思想,就是他试图综合基督教与理性主义、唯物主义。他将此称为“智者的唯物主义”或“世俗的宗教”。

在政治方面。

卢梭在政治方面提出的“社会契约论”,被认为超过了英国的经济自由主义和孟德斯鸠的实证论。他的这方面理论,确实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导火索”。罗伯斯庇尔等法国大革命的领袖,是他的热烈拥护者。但不容否认,卢梭的这一理论,与洛克几乎同名的理论,有很大不同。

在教育方面。

卢梭主张“自然 教育”及师生之间自由地认可的“契约”。这个理论被西方广泛接受,被认为是现代教学法运动的根源。

在文学方面。

卢梭写作了若干很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如《新爱洛绮思》、《爱弥儿》等,还包括他自传体的《忏悔录》。这些作品中包含了他的哲学、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观点。

在音乐方面。

卢梭最早因为其音乐方面的才能,与狄德罗、伏尔泰等法国文学大咖结交。他作为音乐家和音乐理论家,为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撰写了全部音乐条目。又于晚年编纂出版了《音乐辞典》。

卢梭的主要著作和主要思想。

1755年,卢梭发表了《论人间不平的起源和基础》。书中,他对人类自然状态作了一个假定性的描迷。他认为,尽管自然造成了不平等,但人类有一个事实上的平等的时 期——那个时候,人们彼此独立地生活,不服从任何一个人,他们象野兽一样互相回避。在他看来, 地质的大变动把人们集中在一起,人类度过了各种神话所描绘的原始公社生活的“黄金时代”。在这种时代,人们既有爱、友 谊、歌、舞的欢乐,也有妒忌、恨和战争的痛苦;从中学会了善良,也学会了邪恶。铁和小麦的发现开始了人类进化的第三阶段,产生了对私有财产的要求,从而陷入可怕的战争状态。并迫使富有的地主求助于保护他们财产的法律制度。

1755年,卢梭为《百科全书》写的《论经济政策》 中,提出将因为社会不平等引起的不公平,缩小到最低限度的方法——第一,要实现政治权利和义务平等;第二,对一切儿 童的公共教育应按照古代斯巴达的典型建立在对祖国的热爱和道德上的严峻的基础上;第三,要实行将公共财产资源与征收 遗产税和奢侈品税结合起来的财经制度。

1762年,卢梭发表了《论社会契约》。书中发展了他在《爱弥儿》结论中所概括的政治原则。他试图回答是什么强迫一个人服从另ー个人,或一个人凭什么对另一个人行使权力的间题。他的结论是——只有一种为全体人民所自由地接受的契约能使一个人既受社会约束,又保留其自由意志。在分析了罗马共和国的作用后。他得出了“世俗的宗教”是一种政治上的需要的结论,这样的宗教包括两个教义:对一切宗教的宽容和上帝对善良公民的奖励;对坏人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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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思想与洛克的异同。

洛克,1632-1704,英国著名哲学家,1688英国革命的倡导者。他早于卢梭百余年提出了有关“社会契约”的思想。毫无疑问,卢梭受到了这个伟大先驱的影响。但是,这两个人在“社会契约”问题上,是有明显差异的。

其实,洛克的思想,又受到英国更早的哲学家霍布斯的启发。霍布斯1650年出版了《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一书。他指出,国家就像《圣经》中代表邪恶的巨型海怪利维坦。国家的身体,由所有的人民组成;国家的生命,则起源于人们对于一个公民政府的需求,否则社会便会陷入因人性求生本能而不断动乱的原始状态。霍布斯主张,人民不能违背与国家签下的社会契约;但当“利维坦”无法保护人民时,社会契约便等于无效。

洛克明确继承和发展了霍布斯的思想。财产是洛克政治学的基石,也是他认为需要设立民政政治的主要原因。所以他主张,社会契约,政府为契约一方,民众为一方,政府如果不履行契约义务,可以有正当理由反对它。

卢梭则不这样认为。他主张,社会契约,是“每个结社成员连同自己的一切权利完全让渡给全社会;因为首先,由于每个人绝对地献出自己,所有人的境况便都相同了;既然如此,谁也没有兴趣让自己的境况给别人造成负担”。 卢梭强调,这种让渡应当是无保留的,“假若个人保留下某些权利,由于没有共同的长上在个人和公众之间做出裁决,每个人既然在某一点上是自己的法官,会要求在所有各点上如此;自然状态因而会继续下去,这种结社必然会成为不起作用的或暴虐专横的”。“长上”是指官员或长老一类的权威。

关于财产,卢梭认为,“国家在对它的成员的关系上,是他们的全部财产的主人”。

正因为有这样的差异,才有了罗素的“神评论”——“从卢梭时代以来,自认为是改革家的人向来分成两派,即追随他的人和追随洛克的人。有 时候两派是合作的,许多人便看不出其中有任何不相容的地方。但是逐渐他们的不相容日益明显起来了。在现时,希特勒是卢梭的一个结果;罗斯福和丘吉尔是洛克的结果”。

所以,洛克思想的影响要更为巨大——英国的宪法以其理论作为基础;美国亦是。其实,法国1871年的宪法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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