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院不起訴決定是屬於免除刑事法律責任嗎?

YERO


檢察院不起訴決定不屬於免除刑事法律責任,而是不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免除刑事責任的法律效果就是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免除刑事責任與不追究刑事責任是不同的兩個概念,需要分清。免除刑事責任指行為人的行為雖然構成犯罪但不以犯罪論處,即對於已構成犯罪之行為不以犯罪對待,對於該犯罪主體不以犯罪人處置。而不起訴決定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經審查後,認為依法不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或者經退回補充偵查仍證據不足的,作出不將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決定。可以看出,不起訴決定針對的是不構成犯罪的人,免除刑事法律責任是針對構成犯罪而情節輕微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犯罪與不犯罪有著根本不同的區別,兩者不能混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