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产税,能否让“物业公司”从小区业主的视线里彻底消失


开征房产税,能否让“物业公司”从小区业主的视线里彻底消失

每个小区的业主都有过,跟物业公司打交道的经历。物业费有高有低,提供的服务大同小异,个中滋味每名业主都有,各种不同的感受。

近些年来,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予盾和冲突不断发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有人甚至称物业公司为“社会毒瘤”,在广大业主心中积怨甚深。还有人提出,让物业公司撤出小区,由街道社区来管理,解决物业公司滥收费,烂服务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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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区物业管理,由街道社区或政府有关部门接手这个思路,继续往下思考,那么,对个人房产开征房产税,就有了更加可行的基础。

取消物业费,也附合“费改税”的国家税制总体设计。大城市每平方米1.5元,中等城市每平米1元,小城市0.5元,和以前业主交给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基本相当,不会提高广大业主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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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哪些呢?首先要产权明晰,以业主进户门为界,走廊,房顶,外墙体,水,暖,电设施,小区院落,绿地,停车位,电梯等等,只要业主门外的各种公共公用部分,产权都归政府所有,划为国有资产,业主户内的各种设施产权都归个人所有。

由政府外包有关公用事业服务单位或更加专业的物业公司来管理,所需资金和支出由业主交纳的房产税保障,形成一个良性的运作体系。交纳的税收来源和用处明确,政府管理责任明晰,服务单位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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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需要大家来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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