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同性戀不是精神障礙,“扭轉治療”應該全面取締,

今天回答網友提問,看到網友的問題“同性戀可以通過治療糾正性取向嗎?同性戀的心理活動是怎樣的?”,不禁想到,原來現如今的社會中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將同性戀這一小眾取向當做精神障礙,可能我們需要普及一下近十年以來我國精神障礙疾病診斷的變遷問題。

其實二十一世紀開始以來,我們一直在使用2001年4月我國頒佈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在精神醫學業內稱之為CCMD-3。而CCMD-3中確實將同性戀,或者說不同尋常的性取向定義為一種精神障礙疾病,一種需要治療的精神障礙疾病。所以由此催生了很多同性戀相關的扭轉治療,五花八門。而部分同性戀者因為家庭或父母的原因被迫接受了這種另他們倍感屈辱的扭轉治療。

在今日頭條app上方的搜索框輸入“同性戀扭轉治療”可以看到被廣泛詬病的“同性戀扭轉治療”,有吃藥的,有用電擊的,有微創手術的,甚至還有中醫院裡所謂術士主任驅鬼畫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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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醫生:同性戀不是精神障礙,“扭轉治療”應該全面取締,

CCMD-3中提到:同性戀個體因為不尋常的性取向感到焦慮、抑鬱和內心痛苦,並試圖尋求治療。那麼現實真的是這樣嗎?我這個精神科醫生是不認可的,我接觸過的同性戀更多的是因為不得不接受的“扭轉治療”而感到焦慮、抑鬱以及無邊的痛苦。而且試圖尋求治療的不是同性戀者,而是同性戀的家人。


精神科醫生:同性戀不是精神障礙,“扭轉治療”應該全面取締,

2013年北京同志中心曾經在同性戀群體中做個一個調查,其中有52.33%的人聽說過“扭轉治療”,但只有9.14%的人考慮過接受扭轉治療,絕大多數人並沒有這一意願。

對於同性戀的治療,現在看來是一個時代認識的水平不足導致的錯誤,精神專科醫生們本身對於讓自己去治療同性戀的性取向問題也抱著非常強烈的牴觸情緒的。甚至2016年的世界精神病學協會,代表20萬精神病學家或精神科醫生髮出聲明:呼籲所有醫療機構停止一切同性戀的扭轉治療,同時呼籲全世界範圍同性戀結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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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所有的精神專科醫院都在使用ICD-10國際診斷標準,已經完全停止關於同性戀的偏見診斷,同時也停止了所謂的“扭轉治療”,但顯然還是有一些所謂的醫院或者某些形式的診所在進行這種根本不應該存在的所謂“治療”。

目前已經有很多國家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同性戀的婚姻都已經受到法律保護了,自然同性戀的“扭轉治療”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打擊,應該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之一。但我們看到,我國目前主流認知雖然已經認可同性戀的社會地位,也改用了國際診斷標準,但仍然有一些恐同或反同人士在選擇一些不規範的醫療機構提供的同性戀“扭轉治療”,而我們的有關部門在這一方面是缺乏監管的。雖然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規定同性戀的“扭轉治療”違法,但其實我覺得完全可以這麼理解:

在我國同性戀已經不是精神障礙,當然不應該被治療,所以同性戀的“扭轉治療”當然是違法的,而且五花八門的治療方式本來就缺乏任何科學依據,所謂電擊、手術等,本身就是傷害性治療,所謂的巫術治療更是封建迷信,絲毫不可取。

在這裡,我要重申一遍:同性戀不是精神障礙,不需要治療!如果你要治療同性戀的性取向,先試試“扭轉治療”能不能改變自己的性取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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