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從何而來?我們盲從心理的起源。

古斯塔夫 ∙ 勒龐的《烏合之眾》準確地刻畫了群體性思維的愚蠢,盲目,和暴力。這本書開啟了群體心理學研究,並被用來解釋當今很多社會現象,堪稱經典。全書唯一的遺憾是缺失了對人類為什麼會產生群體心理的分析。

人類個體懼怕孤獨,自覺地聚集起來形成群體,並盲目地服從群體思維,其根本原因在於受到了基因的控制。

現代人的行為意識,很多都是經過長期的生存進化過程,被固化在基因中的原始反應。

比如人生來就害怕黑暗,或者害怕類似於老鼠、蜘蛛之類的生物,是因為在人類進化的早期,黑暗往往意味著危險,而有毒或者攜帶致命病菌的小生物也會在不經意間造成巨大的傷害。要生存下去,就必須遠離這些危害。這種生存經驗被基因保存下來,成為了我們的本能。

再比如我們吃到苦味的東西,下意識的第一反應就是吐掉,因為我們的基因在進化過程中把有毒的生物鹼類物質標記為讓人無法忍受的苦味,需要第一時間拒之體外。當然如果你認為良藥苦口利於病,沒事就把黃連當零食吃,那恭喜你練成了傳說中的百毒不侵。

還有一些比較複雜的例子,如人類傾向於把任何有一點點象臉的物體聯想為人臉,俗稱人臉識別。汽車的前部設計是前臉,好像長著眼睛和嘴巴。還有人在NASA發佈的火星照片上看到了巨大的人臉圖案,其實只是一些隨機出現的岩石。且不論火星上是否有智慧生物,就算有,他們的審美觀就那麼差嘛,沒事擺那麼難看的人臉幹嘛。人類自己認為的美貌在其它物種的眼中跟怪物也差不了多少。

人類這種對於臉部下意識的迅速識別或者說聯想,其實也源於人類早期的生存技巧。話說很久很久以前,在久到離譜,人類剛從非洲原始森林下到稀樹草原,快樂生活的時候,我們的祖先依靠打獵和採集為生,但同時也被其它食肉動物捕食。迅速地在草叢或樹林中識別出一張偷偷接近的獅子或獵豹的臉,能夠大幅度地提高生存下來的幾率。

即便是錯誤地識別也比沒有識別出來要安全的多,頂多就是事後喝口小酒壓壓驚,總比送命要強。那些不懂識別的,或者這方面技能沒有練好就出來打怪升級的,早已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了,這種關鍵技能當然、必須被刻在我們的基因裡。

到了現代,一般只有人類獵殺獅子的道理,沒有獅子獵殺人類的可能。那些把老虎當Hello Kitty,沒事把裝備扔了,跳出去跟老虎打招呼,親密接觸的人不算。雖然真實的威脅不存在了,但是我們的基因仍然控制著我們的行為,一不小心就認出張臉來玩玩。

人類傾向於群居,也源自長期生存競爭中確保我們能夠存活下來的必備技能。想當初我們的祖先剛從樹梢下到地面的時候,手裡可沒有什麼長槍短炮,甚至連弓箭長矛也沒有。想要填飽肚子,同時又不能成為其它尖牙利齒,肌肉發達的食肉動物的早餐、午餐,晚餐,夜宵,或者點心,最好的辦法就是成群出動,分工合作。

作為群體,獲得獵物的的幾率大大增加,與此同時,及時發現危險,並與之對抗的能力也成倍地提升,具體畫面可以參考趙鍾祥老師深情旁白的動物世界。在那個時代,離開了群體的個體根本無法獨立生存。

人類對孤獨的恐懼,其實就是對生存威脅的恐懼。這種壓力被深深地印刻在我們的基因中,以至於到了現在,人類還是無法擺脫這種恐懼(孤獨甚至可以作為一種可怕的懲罰手段),一有風吹草動,我們就本能地想找個群體需求支撐。

群體行為的盲目性,無意識性也出自同樣的原因。設想一下,當我們祖先的某一個群落正在草原上享受溫暖的夕陽,突然其中的某一個人驚慌地奔跑起來,這個群落中的其他成員會如何反應?最大的可能是雖然他們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必然會緊跟著跑起來。他們完全不會去想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以及到底該往哪裡跑,跑多快比較合適,以怎樣的姿勢跑比較優美。他們唯一的選擇是先逃了再說,唯恐離群。

如果當時真有什麼思想家,想要先停下來思考下人生,很可能還沒等他想清楚,後面的獅子已經想清楚了,先撲倒了再說,至於要吃三分熟,五分熟,還是全熟的,可以等到咬在嘴裡以後再說。此時趙老師深情的畫外音再次響起,人類的第一批思想家就這麼被消滅了,成為了大草原上的肥料。而已經跑掉的那一批人,即便最後證明是虛驚一場,浪費點體力總比浪費生命強。盲從這種屢試不爽的技能,也通過這些幸運的祖先,成為我們的基因裡不可或缺的部分。

為了取得生存競爭的優勢,自然選擇的力量總是作用於整個種族,而非作用於某個特定的個體,由此習得的技能也成為了群體技。比如從眾這個技能,當初群體對個體的保護作用如此有效,它早已成為了人類的基本生存本能之一,以至於個體一旦感到了孤獨的壓力,無能為力的卑微弱小感,或者其它生存威脅,第一反應就是找個群體躲起來,隨群而動,以保證自己的安全。

這種本能一直延續至今。問題在於當今社會,從眾雖然無傷大雅,但是如果只會一味地盲從,徹底喪失獨立思考的能力,即便周圍空無一人,也時時刻刻被群體思維所控制,這樣的行為模式卻會成為一個巨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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