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測試劑公告鬧烏龍,東方生物遭浙江證監局警示

東方生物3月8日公告稱,公司於3月6日收到浙江證監局《關於對浙江東方基因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王曉波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指出,2月23日,東方生物發佈《浙江東方基因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隨後於當日發佈《澄清公告的補充公告》。浙江證監局表示,上市公司發佈的《澄清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與《補充公告》不一致。公司董事會秘書王曉波未經內部審批程序發佈與事實不符的公告,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未能有效執行。注:東方生物2月23日在《澄清公告》中表示,公司於今年二月初完成了新冠病毒系列檢測試劑新品的研發。截止到公告發布日,公司尚未取得歐盟給予的新冠病毒診斷系列產品的備案登記號。《補充公告》中稱,“已經根據歐盟法規由歐盟代表提交備案註冊,在備案號獲得前,根據歐盟法規,可視為已經備案獲得了市場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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