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幫別人擔保借錢,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也沒有擔保期,我還要承擔嗎?

樂樂333999666


不一定。

這要看你的保證期間起算點是哪一天。

法律規定的起算點是債權到期的次日起計算,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是多久,保證期間是六個月,如果保證期間約定不明,那麼保證期間是兩年。

按照你說的,借條上沒有寫還款日期,債權到期日是哪一天呢?

一般都按照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索要借款的那天就算是到期日了。

你自己算一下保證期間過了沒有。

如果保證期間沒過,有人找你承擔責任,你必須承擔。

如果保證期間過了,有人找你承擔責任,請讓他不要打擾你的生活。


奉天律師官司通


這種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主要看是否超過擔保期限。

根據《擔保法》規定,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為6個月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但是,借條中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所以原則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應當從債權人主張債權,即要求債務人還款之日開始計算。這在《擔保法》第13條也有相應的規定,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根據《合同法》規定,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總體來說,這種情況是否能夠免除擔保責任,要根據實際情況去認定。但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情況下,想要免除擔保責任估計比較難!


葉律師


被借錢人是想信你才沒用寫字據.後來你要是不承擔責任你還是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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