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哪些犯人才会戴枷?有何史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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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起源。枷起源于商、周之际的梏刑具的变种,梏刑具是用圆木夹脖子形成夹具,后来发展为由两块木板合成的枷刑具。晋代始见枷名,《晋书·石勒载记》记载着两胡一枷。两胡一枷,即后来二人一枷之始,北魏沿用。

二、法定刑具。从北魏起,开始以枷作为法定的刑具。当时的枷,主要有普通枷与大枷两种。普通枷适用于一般囚犯,而大枷则仅限于犯大逆及外叛罪的囚犯。《魏书·刑罚志》规定:“大枷长一丈三尺,喉下长一丈,通颊木各五寸见方。”从此,枷杖的规格有了一定的标准。从北齐到北周,再到隋开皇年间,朝廷曾对枷和杖的大小做出具体规定。隋代法律规定徒罪以上的囚犯要戴枷,后来杖罪的囚犯也要戴枷,罪越重戴的枷越重,戴枷实际成为长期性的体罚。

三、历史演变。从唐代起,枷开始有许多制度性的规定。

唐:根据唐朝的制度,斩、绞等死刑犯在关押期间,要用枷、扭加以双重的束缚。流刑、徒刑犯以及女犯则戴枷而不用楹。杖罪者散禁,即不施用戒具而囚禁之,但对于抗拒不招者则用枷。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十岁以下的儿童,废疾、孕妇、侏儒和轻罪等罪囚,一律不戴任何刑具。流、徒犯在配决后罚作苦役,服役时仍要戴上盘枷等戒具。唐以前枷又长又重,远程押送囚犯需要沿途征发“援卒”帮助。后来枷虽然逐渐轻小,长途扛枷行走仍难以支持,便产生一种更轻的“行枷”。

宋:宋代不仅规定枷的大小规格,还规定枷的重量等级。起初分两等,二十五斤为一等,二十斤的又为一等。景德初年,提点河北路刑狱陈刚上书请制杖罪,并且提议增设十五斤重的枷为第三等。宋真宗准奏,下诏颁布施行。起于唐代的盘枷,在宋代被广泛应用。宋代还有专门写明犯人姓名及罪名的一边短一边长的木枷,即长板枷。

明:明代法外用刑和法外刑具甚重。百斤以上大枷盛行。法定枷以外的重枷,早在唐、宋时代就开始使用,在重枷之中,受刑人最难忍受的是立枷。立枷因令犯人头套重枷直立而得名。明朝的立枷自神宗万历年间开始使用,是当时特务机构东厂与锦衣卫常用的刑具之一。

清:清代枷与之前的枷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 :第一,唐、明律规定,死罪枷,而清律规定死罪不枷而扭。第二,清代枷为正方形,而长仅二尺五寸,宽二尺四寸;唐明之枷多为长方形 ,长五尺五寸,宽一尺五寸。清代在狱囚犯不再戴枷,代之以铁链系颈,押解途中的犯人也只戴铁链而不戴枷。

清末法制改革,枷这种法定刑具终于被废除。

史料依据:《晋书·石勒载记》、《魏书·刑法志》、《北齐律》、唐《狱官令》、《唐六典》、《宋刑统》、《明律·狱具图》。


历史隐士介子推


枷锁是中国古代最为常用的一种刑罚工具,我们可以在许多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剧中看到,象《水浒传》《玉堂春》等等。

枷锁多为木制的,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古代的工匠的巧手所为,另一方面也是铁器在中国的古代是一种奢侈的稀有物品。只是到了明代,因铁器的发展,才有了以铁皮包裹的柳叶铁枷,后来,因锁具的发展日渐完美和精致,慢慢的有了铁做的锁链。

在原始和奴隶制社会的时候,因生产力的落后,是没有刑枷的。当时部落的战争不断,抓到的俘虏,也就是奴隶,都是用绳索来限制他们的身体和自由的。在我们能看到的出土的一些文物和残存的崖画中,男奴隶的双手都是绑在后边的,而女奴隶的双手则是绑在前边的。

后来,为了更加的限制奴隶或者罪犯的自由,就有了刑枷的雏形。最早的木枷的起源大概就是由树木的枝杈架在犯人的脖子上,前端在捆上一根树木来限制罪犯的脖子,而双手则捆缚在前杈的树木上。

电影《成吉思汗》中曾经有这样的镜头,再现了刑枷发展中的一个片段。 蒙古部落毕竟是一个游民部落,他们的文明和生产里都远远的落后与中原地区。当时的宋朝对罪犯的惩戒工具——刑枷,经历了秦汉几代已然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并延续到了元明清几朝。其种类和应用的范围也都各有归属,既有束缚死犯的大枷,也有监禁普通犯人的团枷,既有给女犯戴的坤枷,也有给犯人发配戴的行枷。

最大的刑枷大概就是柙床了,它是一种固定的装置,多放置于死囚的监室。束缚的都是一些暴戾的恶徒,可以将人的头,腰、手、腿、脚固定在木板之上,令人动弹不得。时间长了屎尿都拉在柙床上,很上肮脏。后来,对一些不公开处决的犯人,也是在柙床上处死的,其方式就是我们有时在影视里看到的用黄表纸沾水捂住犯人的口鼻。那是我们能看到的场景,我们看不到的就是受刑的犯人因窒息腹腔生压,屎尿横流的情形。

在监狱里,女犯戴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坤枷或者手枷,分量都不是很重。这说明即使在封建的社会里,对女人还是照顾的,就如同在庭审的时候,对女犯打板子都是作衣而打一样,不象对男犯是裸衣而打。即使女犯在公堂上出言顶撞,掌嘴的衙役也是戴着皮做的手套施刑。 足枷只是对判了死刑待决的女犯施用。这时,她们就是待宰的羔羊,死囚枷束缚着她们的头手,足枷限制着她们的行动。在有的地方,足枷是固定在囚室里的,犯人被戴上足枷后只能卷屈在一个地方,由他人照顾着。前段时间看了一个片子,惊讶的发现现在的山西,对判了死刑的男女犯人也是用铁铐禁锢在死囚牢的土炕上。就是电视台的记者前去采访,那些死囚也只能欠起身子回答问题。

对于不是判了死刑,而只是充军或者流放的犯人,他们戴的并不是那种三眼的木枷。许多的时候,他们戴的是一种行枷,顾名思义也是便于行走的枷锁,只束缚住他们的脖子,而他们的双手是自由的。而女性的犯人,甚至于只戴着手枷。只有判了死刑的,才戴着那种在路途上种种不便的囚枷,象《玉堂春》中的苏三起解。

所有的枷锁都是坚固和沉重的,并不象我们有时看到的那样可以随便的打开。戴枷和开枷都是犯人惧怕的两个程序,两快木板架在肩上,所有的缝隙都必须用锲子撑的很是牢固。试想一下,我们怎么可能把一把椅子,尤其是古人作的椅子,很为轻松的打开,又很为轻松的装下。开枷根本就不是开枷,那时的行话叫劈枷,是必须用斧子才可以作的工作。

囚车是另一种意义的刑枷,也可以说是刑枷的外延。不要以为坐着囚车起解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其实古代的囚车高都不超过一米,犯人在囚车里只能跪着,头和双手被枷在外边,时间长了,两条腿就废了。


花开水不流


我是刀笔传神,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在原始奴隶制社会,俘虏,奴隶,罪犯都是用绳索捆绑的。到了北魏,枷项才成为官方的正式刑罚,孝文帝规定只有造反大罪才用大枷。

从此枷做为刑具一直延续到清朝。

枷不是随便什么犯人都能戴的,能够享受这一刑具的,一般都是杀人犯和江洋大盗。还有古代犯了罪被判流放之人也要戴枷,以防逃跑或反抗。

在明代把枷的使用分为三等,死罪重三十五斤,徒流重二十斤,杖罪重十五斤。还有站枷。到了清末,在西方法律的影响下,枷逐渐从中国历史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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