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墨生:我的一点“书法”浅见散说


梅墨生:我的一点“书法”浅见散说

书法该回归了。回归于“性命天人”之道上来。

从十岁左右喜欢“书法”至今,岁月流逝了近五十年。近半个世纪的“书法”陪伴,时近时远,或深或浅,无论外部书法氛围如何变化,“书法”在我心里的地位几无改变,它始终在那儿“贴伏”着。

从“文革”十年喜欢它以至逢上它的热、它的冷、它的洋、它的时尚,我都挥之不去对它的初心一写字有趣儿,怎么“写”是令人迷恋的。

梅墨生:我的一点“书法”浅见散说

从童年的遍临诸体,抚弄了一遍粗浅的“书法史”,不知不觉间侧身于书法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赛事潮。很快,我被思辨风刮上了,开始关心“理论”。

旁观着书法界的美学思潮,渐渐参与了﹂些书法评论和思考,于是用脑书写逐渐弱化了心手双应的用手书写,仿佛“书法”深邃了。随后,引进外来学术学科来研究书法成为了时尚,“书法”开始脱去了传统的衣装,进而更极端的表现是,“书法”开始脱去了传统的骨肉,乃至脱去了传统的灵魂,真是一个“裸奔”时代!.于是,本人对书法界渐行渐远,起因或在于眼中的书法离我初心中的书法愈来愈远之故。当这门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未被开荒的传统处女地是一片“开发商气”时,书法的水泥丛林已让我感到索然无味了。于是,我对书法的爱好与研究依旧,但在关系上似乎十分疏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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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书法潮,眼花缭乱。三十年的浮沉,今天 “书法”路在何方? 本人不属于任何艺术与学术流派。也没有多少获奖与荣誉光环。本人不是考据派,中式的考据与西式的实证都未引起我太大的兴趣,更未成癖。我尊重求实有据的学风,但并不认为只有考据才是学问的理念,或者也自认为没多少学问。对于考订考证考据我敬佩,但也认为欠缺微言大义的、没有真知卓见的“研究”作用更在基础上。王国维的“两重证据法”无疑是法宝,对于二十世纪的书法学学术作用至巨。新出土文物不断修正我们对书法的传统认识,而外来的文化学术思潮也不断冲击着我们的“书法”神经。本人认为,书法的学科建设尽管可以逐渐拓宽,不过,书法的本质并不必因万花筒般的迷目东拉西扯而“不认家园”。书法是中国艺术,它不必“国际化”,如果“国际化”的代价是让它变成西方抽象、表现、装置、行为、综合性的“现代艺术”之一,大可不必。书法是农耕文明和田园书斋文化的产物,它很落地儿,本人也不属于美学思辨派。我以为书法之魅力在于“尽性致命以合于道”,并不在于西方式的哲学本体思辨。中国艺术之美发生于心物不二、天人合一之际,形成于性功两见、偶然发露之妙手偶得,其美完全与书者的生命气场同呼吸,因此以刘熙载之“如”说最中肯肇,以至于书法是最“人”的迹化的艺术,这一点,世上其他民族的艺术形式独音乐似之,余不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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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人类艺术,在西方主导之下,呈两极化..一类走向物体(实物、实体、人体、材料、现成品)的无所不呈;一类走向观念(理念、哲学、思想、形而上)的穿越跨迈。中国艺术传统“极高明而道中庸”,不走心与物的极端方式,体现了道器不分、形上形下的合一性,这与重视“知行合﹂”“理行双证”的传统生命修证学术背景相关。直言之,玩物质与玩心思不是中国学统,当然也不是中国艺统,有违“道统”,则“书法”亡矣。故三四十年间之“书法”正在裂变中完成细胞之解体与神经之失常! 西方哲学派生了美学,美学烙印着哲学的逻辑印记。而中国书法是华夏人文的生命迹化。它的“不可预知”与“不期然而然”的人文体征才是最具有民族气质的地方。它要以手笔应心意,以人事合天然,不可重复、不可修饰、不可设计、不可安排、不可造作而一次性完成一与生命体之一次性过程相同。但它要不安排中含安排,不修饰中有美饰:…它是生命精气神的元气流布。美与不美,在那股气场如何,动静阴阳之间,容与徘徊。以欧美文化为代表的“国际化”艺术思潮的纯理性与纯感性表达方式是非中国化的。以书法入其毅中,则“书法”亡。有如中国武术之欲入奥运,要么中国武术失其本色,而削足适履;要么中国武术无缘奥运。这是中国武术的困惑,也是共识。中国书法所面临的“国际化”同此。不必奢望一个没有中国文化背景的外国人可以真懂书法之美,哪怕他是大名鼎鼎的贡布里希或苏立文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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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中国书法不入“国际化”,就死定了吗,.答案未必如此。关键是我们要“书法”如何“生活”! 在书法热潮中,无数实验探索性的“书法”应运而生。名目如走马灯般,实质都是在形式与表现方式上的“艺术”。当我们又把“艺术”或“文人”二字冠于 “书法”之前时,“书法”被强调了一次一它是“艺术”。于是,书法独立了,可尴尬的是,在中国它不是第一学科而是第二学科,或依附于中文,或依附于哲学,或依附于历史,或依附于绘画,或依附于文博而立学科一它没有一个可以立足的地方!.殊不知,这正是书法安身立命的特殊性。因此,我也不属于思辨派,哲学化不是“书法”的命门所在!.那么,“艺术”的前缀就真的提升了“书法”的品味了吗,.未必吧。

书法没有被“艺术”之前,它一直承担着“艺术”的功能与使命。并且不止于此,它还承担着国人的文化使命,还承担着国人的生命消遣与精神释放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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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经写过些评论(批评)文字。有人认为那文字不够“学理”,不辩论,本人从来未打算纳入西方概念的“学理”,不仅如此,我在﹂些学术会议上曾与学界大咖们论辩过。我不认为西方式的学术解剖刀可以准确切割中国“书法”,即便是能切割,切割后的“书法”将不可能“拆骨还父,拆肉还母”,它被肢解后将体无完肤,魂不附体。问题是,如此这般的“学术”一番后于“书法”无所补益。二十一世纪以来,经过了三四十年的书法热潮与现代学术建设,书法的精品与书法的大家并不比此前民国时期更多。

至于“文人书法”之提法,让本人无语。第一,如何界定“文人”,.第二,“文人书法”是哪种,.它与 “艺术书法”慨念一样,徒增迷惑。今天,文人阶层与大众阶层界限日渐模糊,如此,我们又多了一重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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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书法兼具形上、形下之多重意涵。如一个个体的“人”一样,它的存在还是苏东坡一句话说得好:“筋、骨、血、肉、气,阔一不为书也。”体认 “书法”之时,无异于面对一个“生命活体”,品鉴有与无、实与虚、灵与肉的张力,或不中亦不远矣。

中国学术,依章学诚言概分为义理、辞章、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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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书法”之知(理论)行(实践)如何合一,正是书法本身(可有侧重)题中应有之义。学术研究若无动笔经验与一定书法水平,将不可能产生张旭、欧阳询、虞世南、颜真卿乃至苏、黄、米之辈,而孙过庭、傅山、沈曾植、康有为之类书作水平同样也与其认知水乳难分。


书法该回归了。回归于“性命天人”之道上来。


何绍基云:“书虽﹂艺,与性、道通。”不知中国之 “道”,则会欲抬反降,欲誉反辱,令中国书法支离破碎、迷茫无归。


初心虽浅,却爱之真;曾经沧海,返本还原;不欲从众,截断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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