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中“力”的概念,是一種唯心觀點嗎?為什麼?

hugh007


不,是唯物的概念。它是這樣定義的,物體受到力的作用會產生與之相應的加速度,加速度的大小與物體質量成反比,與受力大小成正比。具體如下,在無阻力的情況下一牛的力能這一秒內給一公斤重物體加速一米每秒。我實在是看不出這裡有唯心的視角。


愛因斯坦也是民科二


不是。

我們討論力的時候,事實上相當於討論四種相互作用。


分別是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電磁相互作用、引力相互作用。



可以看出,這個概念並不是唯心的,有實際的定義和指向。


電磁相互作用通過交換虛光子來獲得相互作用。


弱相互作用通過交換W-、Z-兩種玻色子。


強相互作用比較複雜, 通過交換膠子。


具體來說,所有化學反應,所有機械力都屬於電磁相互作用。

你推動一個物體,這個物體可以移動,基於你體內的化學鍵斷裂,釋放出能量,接著推動你的手,你的手由分子或者原子構成,分子或者原子外面帶負電,物體也帶負電,負電同性相斥,產生斥力。

導致原子核存在的力量,屬於強力。

放射性元素衰變的某種反應,稱為弱相互作用。

你站在地球上,不會飄起來,來自於引力。


總的來說,這種相互作用力一般被認為:兩個粒子存在之後,導致兩個粒子間某種存在形式不能出現,這兩個粒子向某個方向出現的可能性增大,進而產生了某種力。


引力相互作用比較特別,能夠量子化的引力都太大了,可能只能在黑洞存在,無法進行研究,對於引力的定義通常通過對空間的討論進行。


在數學中,存在一個概念叫做平行線,一般認為,平行線是無法相交的。

事實上,平行線並不真實存在,我們不可能跟著平行線無限跑,去驗證平行線是否會相交。


假設存在一個現實中的平行線,我們將兩個存在質量的物體從平行線上推出去。

那麼,結果是如何呢?

可以看出,在足夠遠的地方,這兩個物體由於彼此有引力的作用,必然是會相遇的。

這種相遇是由於平行線相交,還是由於兩個物體之間存在作用力,顯然是無法分辨的。

因此,引力被認為是幾何上的平行線相交定律的結果。

又或者,對於公眾來說,可以簡單認為引力來自於有質量的物體周圍,其幾何定律出現變化導致的結果。


可以看出,力並不是某種唯心主義的結論,力植根於量子力學,並且往往被認為是某種粒子相互交換,影響兩個粒子概率的結果,力是一種唯物主義概念。


喵喵喵的喵


力的概念,在物理學中是通過牛頓第二定律精確定義的。即:物體動量的改變產生力。而反過來也可以說:力使得物體的動量發生改變。因而這個定義有“循環定義”之嫌。並沒有給人們帶來更多的啟示。

實際上,力的概念有更深的內涵。它涉及到物質和空間。從物質存在的基本方式來說,我們的觀點是“粒子(系統)”論的。認為物質是可分的,但不是無限可分的。分到最後必然會成為內部完全是連續的物質存在的不可再分的最小顆粒(我們稱其為“元子”,以表示它是一切之始的含義)。在一無所有的絕對真空中充滿了元子,形成了“物質性背景空間”(MBS),這實際上是一個“場”(我們說“場”實際上也是粒子的集合體)。處於MBS環境之中的具有結構並運動的物質系統(粒子)將擾動MBS,即與MBs中的元子作用而影響MBs的運動與結構情態;反過來MBS的運動和結構情態的改變又遍過其元子(及其激發模式,如變化的電磁場)與系統(粒子)發生相互作用,制約著該系統的結構方式和運動狀態。

由以上可見,牛頓力學中所說的“力”,其實是MBS場粒子碰撞作用的一種等效性的表示方法。也可以說是對物質性背景空間的一種理論上的“提取”。這才是力的實質。所以,物理學中們力不是唯心的觀點。它是建立在唯物論的基礎之上的。


我是知足長樂一個


力是一個中介概念,起中介作用,用於連接方程式兩端,左端是環境,右端是運動,搭建方程式後,不再需要力概念。無需深究這個概念到底如何,事實上,現代物理學對“力”的定義也僅僅是“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沒有更具體的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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