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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玻璃窗从天而降,直接砸中6岁小女孩头部……](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最不願看到的一幕
再次上演了…
10月6日,重慶一位父親帶著6歲的女兒出門,準備坐輕軌出去遊玩。當走到某小區樓下時,意外發生了……
該小區高層一住戶玻璃窗戶忽然墜落,正好砸中樓下的小女孩的頭部,女孩血流不止,當場暈厥,其父親迅速抱起她送醫救治,萬幸,經過醫院的積極搶救,女孩並無生命危險。
據民警事後調查發現,墜物主人是小區一12樓臨街住戶,由於長期暴曬且已裝修10餘年,塑料推窗在事發時自然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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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速覽
2019年9月17日,山西太原某寫字樓下,一女子正常行走時,被高空墜下的鐵架砸中當場身亡;
2019年8月25日,海南海口某小區內,一名5歲女童被從天而降的玻璃窗砸中,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
2019年6月13日,深圳福田某小區,一名5歲男童被高空墜下的窗戶砸中,搶救無效身亡
......
高空墜物已成為
隨時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定時炸彈”
大家平時一定要多多檢查自家窗戶
特別是臨街住戶更要提高安全意識
高空墜物別人真的承受不起
而高空拋物,你同樣承擔不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規定
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
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
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
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如果從高空故意扔東西致人受傷,就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明知樓下人員密集而從高空拋物,造成危害的可能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如果是自己家的小孩不小心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且孩子還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那麼其監護人要負擔全部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但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還有一種狀況: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然而不怕萬一,就怕一萬
在自查自家窗戶安全的同時
大家也要做好預防,提高警惕
避免發生意外!
每一次高空拋物
都是一次隨機謀殺
希望大家平時多多自查
出行也要多加防範
(來源:網絡 整理:肥西縣上派鎮 王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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