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縣:“一池春水”

南坪鎮任集村地處濉溪縣南部,南與蒙城縣接壤,任樓礦工人村座落在任集村境內,村域面積 20平方公里,下轄3 3 個自然莊, 44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2000餘人。 任集村黨總支下設 10個黨支部,25個黨小組, 有農村黨 員 322 名。 村可耕地面積 25710畝,可用水面面積 4000餘畝 。

2012年,任集村啟動壓煤村莊搬遷,集中建設新村,目前村集體資產包括新村部辦公樓及辦公設設備、原忠陽初中教學樓、村道路、路燈、風景樹、建設用地等總價約2億元。 2018年村集體收入3.4萬元,2019年任集村牢牢抓住有關改革試點契機,通過規範“三資”管理、成立村級經濟組織、清理和規範集體經濟合同專項行動、推進農村股權改革等措施,實現村集體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壯大。 全年 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123.1萬元。


一、立足資源,開闢村級集體經濟“源頭活水”

2018年6月,南坪鎮開展集體產權改革工作,任集村先後進行清產核資、股民界定、折股量化,成立了村集股份經濟合作社。為有效盤活村集體資源、資產,任集村通過清理三資,公開競標,簽訂租賃合同,實現了村集體經濟增收。2019年上半年具體收入渠道主要有:窯廠復墾後流轉土地40畝出租每年收益2萬元、原忠陽村部建設用地出租每年收益6.8萬元、天嘉湖房地產有限公司支付過度搬遷安置房租賃費每年收益30萬元(暫以固定資產抵押)。

2019年8月,南坪鎮啟動清理和規範村級集體經濟合同專項行動,任集村借東風、順大勢,在縣級專項行動文件的保障下,穩定清理無效合同,收回集體資源,剔除了阻礙村集體經濟發展的“絆腳石”。通過在自然村廣泛宣傳、張榜公示、發動黨員、村民代表主動作為,尤其號召黨員做表率,積極配合做好收回塌陷水面的群眾答疑和安撫工作,主動消除群眾抱怨和質疑。通過努力,集體塌陷地水面4000多畝順利收回,並與招商企業協鑫光伏電力有限公司簽訂了2600畝,每畝450元,每年共計112萬元的水面租賃協議,有效的盤活集體資源。對於清查出的房屋、土地等資產資源類經濟效益合同,任集村正在進行資源分類、評估,確保村集體資產、資源公平公正合理有效使用,實現了規範發包和正常收益。

濉溪縣:“一池春水”

二、立足服務,整合項目趕上發展的“快班車”

2018年,任集村爭取上級扶貧項目,利用20萬扶貧專項資金入股百畝果林種植園,項目投資分紅收益1.4萬元,並將此筆收益全部打卡發放至村貧困戶,增收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脫貧。

任集村坐落原任集鎮中心地帶,轄區內坐落任樓礦居民住宅區,車流量、人流量較大,來往的公共車輛較多,2019年,任集村被列為集體經濟中央扶持村,擬投資68萬元,其中含財政補助資金50萬元,建設公共汽車收費停車場,該項目佔地3畝,坐落於集東新型社區南,建成後滿足每年約5萬元的增收,既方便了居民出行,又有利交通管理,亦可帶動本地農民就業,促進了本地服務業發展。目前該項目完成審批、場地清理,正在進行圖紙設計,下步進行項目招標。

濉溪縣:“一池春水”

三、立足惠民,黨建引領聚力打造“花園式村莊”

支部引領、黨群連心站發力、黨員群眾參與,是助推任集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三大法寶”。任集村堅持“集體經濟集體用,集體經濟為集體”的原則,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確保陽光運行,確保惠利民生。

一是藉助人居環境整治,帶領黨員群眾治髒治亂,集思廣益規劃先行,完善自然村基礎設施建設,獨樹一幟的打造“花園式村莊”,達到一莊一廣場,一莊一公園的效果,目前已完成鋪設9個廣場,整合覆蓋所有自然莊。


二是藉助“森林進村莊,經果林進庭院”,全村33個自然村主幹道路兩旁綠化,栽植了棗樹、女貞、法桐、長青、銀杏、垂柳等優質樹種,綠化面積達到1100餘畝,果木樹達到26000餘棵。通過綠化美化,形成集中連片、點線面結合的美麗鄉村風景線。

濉溪縣:“一池春水”


三是藉助黨群連心站,全村10個支部發揮先鋒作用,助力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圍繞“五個一”建設,即一面旗幟引領群眾、一支隊伍服務群眾、一個廣場凝聚群眾、一組一會連心群眾,同步加強紅色陣地建設,實現支部強起來,村莊美起來,群眾樂起來。

濉溪縣:“一池春水”


濉溪縣:“一池春水”

下步任集村繼續將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作為重點目標任務,立足實際,大膽解放思想,不斷積累集體財富。

一是強化信心。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村幹部、黨員群眾學政策、比優勢,搭建黨群聯動平臺,吸納懂經濟、會經營、善管理的優秀人才進入村集體經濟組織,尊重村民(股民)發展意願,激發村民(股民)積極參與,實現村集體經濟和村民收入共贏的發展目標。

二是強化目標。繼續盤活資源資產,最大化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一方面將現有的資產資源再利用再投資,保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勢頭不鬆懈,確保每年收益不低於100萬;一方面認真謀劃資金使用方向,探索實施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落實村民養老福利、醫療福利等利民惠民措施。

三是強化責任。對於上級專項扶持的各類資金及現有集體經濟收入要嚴格把好“使用關”,結合本地實際,確保項目謀劃合理,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確保資金收益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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