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漏水,动用维修基金比登天还难,物管,业委会相互推诿,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看也


既然是重复提问,我也重复回答。搬过来就行了。

这个提问问出了公共维修资金在申请使用过程中的三个痛点。我相信没有亲身参与过小区事务的人并且深入研究了解的人,是不会知道的。但这三个痛点都不是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委员会。

痛点之一,题主以自己的事实反驳了一些网上喷子自以为是的判断:那就是物业公司私自动用业主公共维修资金、业委会未经同意就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这些谣言和不实之词。事实上,目前全国统计有数千亿公共维修资金沉睡,或者说,官方所需要追求的维修资金的安全性是得到了保障了,但是使用维修资金的便利性、快捷性没有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那些繁琐的程序,要推入大量的精力、人员和时间去完成这些程序,那是很艰难的。因为如些的繁琐,客观上是导致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都害怕去做这些工作,也就会出现了互相推诿的情况。图中是本人所在城市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繁琐程序。

痛点之二,部分业主不签字,你能怎么办?

现实的规定要求有“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也就是三分二以上的人和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如果涉及的是所有人的利益不便,比如二次加压供水系统出问题了,那么每家人都觉得不方便,停上两天水,大家都切身体会到了。经过组织动员后,大家会签字,但也是一个繁琐的过程。但另外一个问题来了,那就是当未直接涉及到自己利益,而又是其规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时候,该如何办呢?

就以题主提的问题为例,楼顶是共有的,至少是这个单元所有人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但以很多人的自私性,要使用维修资金请他签字同意的时候,除了楼顶这家人外,会有多少人家签字同意呢?如果人家硬是不签,该怎么办?这就是现实。

题主说的物管与业委会互相推诿,本人分析原因可能就是他们都了解这个小区的人的特色,可能知道推动签字的时候,知道不会有多少人签字,才会推诿的吧。

痛点之三,决定维修资金使用及数额的人是谁?

表面上看,维修资金的主人是业主的。业主有决定权。其二,维修什么,该出多少钱,由业主跟施工方谈判。但是,相关规定又引入了一个“有资质的第三方”来预算、验收等过程。这样,又增加了第三方的费用。而现实中就是,当有“资质的第三方”来报价的时候,往往会狮子大张口。本地出现过业主和业委会跟施工方商谈,报价30万。但因为没有“有资质的第三方”的预算等,不能通过。后找了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报价到了40万。该咋办?也就是说,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时,程序上、表面上是符合规定了,但业主的维修资金却被虚高支付了。

可喜的是,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和总结,本人解决了“第三方资质”这个问题,也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认为是本小区的一小步,维修资金管理进步的一大步。另外,业主“双三分之二”投票的便利、快捷、准确性平台也解决了。但是,特别是以楼顶为典型代表的其他业主不签字,目前还真的是没有办法。一些小区经过对业主做思想工作会能解决,但如果碰上一些小区,中间还有那么极少数挑事的人在里面,真的是不容易啊!

小区事务很复杂。有愿意共同研究探讨小区事务治理的朋友,可关注“锐眼说小区”。


锐眼说小区


查找房屋新建保质期,未过期,由开发商指定原承建单位维修。超期动用维修基金,物业出面向掌管基金款部门反映,填诉相关维修申请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核指定维修施工单位。一般只对公摊面积施工原则。比喻走廊,罩厅,楼面下水管道。所以顶楼住户是弱势,一旦自已楼面漏水,很难找到维权对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楼顶面积是公用面积与维修分摊产生了极大的矛盾,这时无人为顶楼弱势主持公道了。本人观点,将楼面全部面积,用彩钢瓦或其它摭挡材料,盖起高不超主体建筑一一罩厅高度为原则的厰棚,即挡雨雪又挡阳隔热。如有人或部门找借口干涉,一句话,签合同,谁能保证业主正常生活和负担楼面不老化及维修就停建或拆除。如强拆强停是另外一回事,事情不怕大,可上访政府来处理。保管灵验。单元其他业主再也不敢提是公用面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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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动用维修基金,是整个单元的业主为你修屋顶买单。


君无戏言博主


动用维修基金困难,不见得不是件大好事,要不然还不被物业和业委会给用光啊!这帮人都是吃肉不吐骨头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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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还没搞清楚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流程,有些甚至以为物业公司或是业委会是可以动用的。

实际上,公共维修基金是由区一级房管局统一管理的,两种情况房管局可放款。一是:正常启动,必须是修理业主的公共部位,必须是业主/面积双过2/3签字同意。二是:走“绿色通道"(即:适应紧急情况),由业委会书面申请,部分业主签字,在小区公示7天以上。无论哪种情况,放款不会放到物业公司、业委会,更不得放给个人,只会转账给按正规程序选定的工程施工方,而且是按预付一半,验收合格后付另一半,有些还得留5%~10%的质保金。像楼顶漏水的情况,想启动维修基金,程序是100%走不通的。


程金桥1


你又乱说,物管根本没权动维修基金,物管的推委,又从何说起。


双眼看世界71346992


这个很正常,你选择了顶楼,就是对漏雨及其缺点都有正确的对待,三分之二不同意也没啥,同意的,不同意的都签个字,有个公共维修流程表,跟物业,业委会讲清楚,不同意,自己修,那也不同意其他业主上去踩,那你自己搞到满意为止。我也是顶,漏雨了,自己跑公维,难于上天,半年了还沒跑好,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居委会同意,自管房单位同意,就这样还是有各种要求,盖章,还在跑手续中,雨季马上到,很无奈,不要生气,发火解决不了问题,现实社会中只能慢慢办,因为我,你,他都是小老百姓。


会飞的兔子466


这个例子说明,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再请物业公司,业主的实际情况难解决,因为物管公司收了业主的钱,业主心里知道,但感觉物业收钱没做事。业委会又掌握不了小区的实际收入,不清楚不透明的收支,怎能拿到维修基金呢?


手机用户6900608668


只要大家都交了维修基金,修理屋顶没有问题。到物业报修,物业委派专业维修单位修理。质保期内开发商保修;过了保质期,用维修基金。物业公司申请用维修基金,业委会按小区维修基金使用规定审批。

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保留证据投诉到房地局;再不行,起诉!


唐人209777499


不买顶楼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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