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湘潭縣位於湖南省中部偏東地區,南嶽衡山北部,湘江下游西岸,長衡丘陵盆地北段,是湖南省湘潭市下轄的一個縣。湘潭縣地理位置優越,東臨株洲市、株洲縣,南接衡東縣、衡山縣、雙峰縣,西抵湘鄉市、韶山市,北與湘潭市接壤。其中,地級市株洲市和湘潭市,以及縣級市韶山市,都是從原來的湘潭縣析出的。

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1949年8月9日湘潭解放,湘潭城市發展開始進入一個新的時期。1949年10月,將湘潭縣城關區劃為湘潭市,屬縣領導。1950年7月12日,省人民政府根據湘潭的地理優勢和經濟發展條件,經中南軍政委員會批准,將湘潭縣城關區及河西的雲湖、文湖及河東的板塘、滴水鄉,從湘潭縣劃出,建立縣級市,同時成立湘潭市人民政府,直接由長沙行署管轄(1952年9月改為湘潭行署管轄)。湘潭市正式成為一座行政意義上的城市。

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1953年6月,經政務院批准,湘潭市升為省轄市,由湘潭行署代管。湘潭市行政級別上升,湘潭歷史由此而改變。1959年元月,經國務院批准,湘潭縣改屬湘潭市領導,1961年5月,復屬湘潭行署領導。1980年1月,湘潭市改為省委、省人民政府直接領導。1983年,實行地市合併,湘潭行署撤銷,從7月1日起,湘潭市轄湘潭縣、湘鄉縣和雨湖區、湘江區、嶽塘區、板塘區郊區。至此今天湘潭市的範圍已經確立。

1951年,株洲鎮及太平橋等7鄉從湘潭縣境析出,建株洲市。1959年,析出五星、衛星、星星、上游四個公社及紅旗公社的一部分和雷打石鎮入株洲市。1968年,析出韶山區建省屬韶山特區,就是現在的縣級市韶山市。

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湘潭歷史悠久,商周時期,為荊楚之地,戰國時屬楚國。秦始置湘南縣,屬長沙郡。西漢,湘河口下為臨湘縣,湘河口上為湘南縣。西漢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從湘南縣中析出湘鄉縣,轄今湘鄉、雙峰、漣源、寧鄉等地。

東漢延光四年(125)置湘南侯國,轄今湘潭、株洲、衡山、長沙、望城等地。東漢永和二年(137)復為湘南縣。析湘南地置酸陵縣,屬長沙郡。置湘鄉縣,屬零陵郡。東吳孫亮太平二年(257)將湘南縣四分:湘水以西漣水以北之地並屬湘西縣;湘水以西涓水以東之地併入衡陽縣;現株洲市、株洲縣、望城縣及湘潭縣部分地域併為建寧縣;所餘涓、漣兩水地域仍為湘南縣。湘西、衡陽、湘南屬衡陽郡,建寧屬長沙郡。南朝齊時,湘南縣廢,其地分入湘西、湘鄉、新康、衡山諸縣,屬衡陽郡。梁天監二年(503)武帝蕭衍封蕭退為湘潭侯,湘潭受縣為名始見於史書,但其地域卻是今枚水、茶水一帶。

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隋朝,湘西、湘鄉與衡山,合為衡山縣,屬長沙郡。歷史上第一次在今天湘潭地域上設縣,是在唐天寶八年(749),將原湘潭縣北部南起鳳凰嶺、東至軍山、北達淦田、西至馬家堰和茶恩寺一片土地併入衡山縣北部,組成新的湘潭縣,移縣治於洛口(今易俗河),屬潭州(今長沙)。

至此縣境初定。宋因唐制,湘潭縣屬長沙郡。元湘潭縣升為州,屬天臨路。明降州為縣,屬長沙府。清代屬長沙府。

湖南省的一個縣,為何會分出兩個“地級市”和一個“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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