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子较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木鱼轻舟


我不知道合不合法,但我觉得应该不合法

债务不是说想给谁就能给谁的,财产和债务是两个问题,不一样了

我觉得这老人想法也不对,不管长子愿意不愿意,都会寒心吧

说一下我的外公吧,我母亲兄弟姐妹5人,三个舅舅,一个大姨,二舅因病去世了,二舅妈自然给这边脱离了关系

外婆去世后,外公一个人生活,外公是个很偏心的人,外婆从生病开始就是我母亲在照顾,我母亲兄弟姐妹五个人里面她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我外婆就基本妈妈出钱看病的,大姨就觉得应该儿子出钱,女儿照顾,因为她婆家那边就是这样的,不过大姨这些年出钱出力也很多,但是舅舅真的不孝顺的,钱要求大家一起出,照顾还是妈妈,妈妈心疼外婆,就照顾,我爸爸脾气好不说什么,后来外公一次摔倒了,需要照顾,真的大家都不开心了

外公偏心小舅,吃喝钱都给小舅家,但是小舅不务正业,大舅家就生气不管不问,后来外公去起诉了,结果只有两个女儿去了,还是女儿出钱,当然因为起诉了,大舅每年也出钱,但是他不高兴,给钱就从来不管不问,也不照顾,外公摔倒了,年龄大了,说疼,医院查了两次,拍了很多片子,结果就是没事,大舅不问他,小舅说要出去挣钱,那就住我家,我爸爸是不开心的,不是因为不想他住,而且有儿子不管不问,我妈妈是女儿照顾也是应该的,但是外公作贱人,真的

这么多年我外公给小舅家的孩子做饭洗衣服,到我家就什么不做,洗脚水也要妈妈打好了才洗,现在不舒服了,妈妈伺候的更周到了,他好了也不想回家,收麦子时候,爸爸妈妈地里忙去了,没来得及做饭,外公一个人什么话不说去集市上买吃的了,自己吃饱回家了,也没说帮我爸爸妈妈带点吃的,真的,妈妈气坏了,但是没说话,她还急急忙忙从地里回家,怕外公饿,后面住了十天吧,我爸爸妈妈要去外地忙了,毕竟得挣钱,就想他去我大姨家过一段时间,他说孩子多,吵的慌,妈妈说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在家里,出事了怎么办,大姨接走了

到大姨家姨夫也不开心,做好饭的时候你必须喊他来,他才过来吃,不喊不出来吃的,夏天到了,也从来不主动洗澡,我们两家都有洗澡间的,也告诉过怎么放水,水龙头也可以直接凉水热水放,就是不去洗,本来自己说他好了就回家,现在不提了

小舅大舅舅不闻不问,每年外公有国家补贴,还有儿子女儿的抚养费,我小舅从来不给的,然后这些钱还都被小舅家里拿去花了,外公主动给他们家花,大舅家就更生气,以前妈妈,大姨去照顾,买吃买喝,我爸和我姨夫从来不说话,但是现在都不开心了,真的,有的老人你真的没法说的,他想不明白的

我觉得如果可以立遗嘱把债务给某一个儿子,那我外公肯定去借钱给小舅,让我妈妈大姨大舅还债的,所以我觉得应该不可以的,法律应该不会允许的

可能有错别字,大家别介意啊


二颖的生活日记


以前有句话,叫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其实,我原本不知道这句话,是我大学时院长上民法课时提到的,他说去到某个还算发达的城市去出差,看到这句话的横幅,内容让他震惊,事实上也让我震惊到了,以至于现在还记忆深刻。

引用这句话,不是说这句话是对的,而是因为错的离谱,而且错的离谱的话居然被打成了横幅拉在比较发达的城区。

老子死了,老子的债就翻篇了,尘归尘土归土,不可能把债留下来给儿子。这是债的自然消亡。说什么老子死了,给自己留在一屁股债,要么不懂法,要么自己也是债务人。

但是,如果老子留有遗产,那遗产先偿债,有的多才能够继承。即使你先继承了,可能后来还是得再吐出来。

话说回来,同一个爹生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次子怕不是跟隔壁姓王吧



逗笨逗


这怎么可能呢,当法庭傻还是债权人傻?我欠的钱,想让谁还就让谁还?我有几个儿子所以我就能指定其中一个儿子还,其他子女半点关系没有?

就好比我欠了100亿,但是我还有100万财产,于是我立了遗嘱,让我一个穷的叮当响的大儿子帮我还这一百亿,反正大儿子一分钱没有,欠一百亿和欠一万亿没什么区别,你总不能把他杀了。然后我把钱算给小儿子,我欠再多钱也和他没关系,那我欠这100亿是不是不用还了?


比人才更二


合法?当今社会的通病,回答肯定是不合法的,所以现在这个社会退歩也没救了。说一个我的邻居,四十余年前家庭支柱倒了,最少的孩子才学走路,那时是社会主义农村,一大家子只有一个劳动力,生活艰难些在集体力量下都轻松过来了。大儿子近二三十年很是能赚到钱,但几个弟弟虽然不懒却没有好运气,就是只能勉强过生活。老妈子老了早就不再做,安享晚年。挣到钱的大儿子十分关照弟弟们,甚至每个弟弟都把楼房建起来了,村长竞选又拿出一大笔钱投资选票让一个弟弟当上了小村长。所以亲情才是祖辈相传下来的美德,那些动不动拿合法说事的人有道德吗,一群貓!


漫步258825721


可能是我作为老大的原因,父母们从小也没溺爱我,有些时候家里的活儿还让我幼小的时候就扛起来了,比如说那时候家里要去粮店买米买面,比如说要在家里,在父母没回来的时候,按一下电饭锅里已经泡好的米。反正作为长子,我从来都是父母眼里最自立自强的孩子,所以说参加工作以后,我也没有让父母们操心,我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把自己家的生活也营造的很好。其实有时候我也挺恨自己这样的自立自强,什么事情都要个面子。反倒是让父母们觉得自己的弟弟显现出了弱势,所以在生活当中,父母常常把弟弟当做弱者来帮助,从小的时候她就要吃什么都比我多一些,工作上操心的事也要比我多一些。现在我们都已经是中年人了,可弟弟的生活仍然被父母们所担忧,因为弟弟一家三口只有他一个人在工作,弟媳和孩子的户口都在农村,所以说父母常常是补贴一些钱给他们。

本来父母的退休金是够花的,两个人5000多在我们宜春这个小城市里,应该说还是很滋润的,可是父母们看着弟弟一家三口,只有一个人上班,老人们自然就要多管一些,所以每个月父母都要拿出一两千块钱来交给弟弟,让他给孩子补贴一些学习的费用。有的时候父母们还想让自己的积蓄多一些,有一个养老的过河钱,他们还经常到附近的场地里去挑,捡一些废钢,用这些来换一些钱,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去。

老人的心自然还是有偏有向的,关心弱势的人是每个人都会自然的反应,所以说我和我的老婆也都很理解老人的这组心态,有的时候我不理解我的老婆还劝我说,只要弟弟一家三口过的平平安安的,闲暇的时间能够到父母的身边,多陪伴一下老人,这比我们付出的要多,所以说老人给他们一点钱也是可以的。因此我觉得作为老人,在不做的太过分了情况下,补贴自己的儿女,偏向一些条件不好的孩子,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理解的是,老人可千万别把债务,让自己那个过的还可以的儿子承担,这样就显得有一些不公平了。




伊春美食美客


我觉的无所谓,我家三个孩子,我🈶两个姐姐,我爸妈的钱给谁都行,因为我们三个都是各自出来自己创业,都有钱,我自己四套房子,另外还有两套正还着贷款,家里三台车,生意嘛就那样,我两个姐姐比我有钱要好几倍,我们三个凑了二百万在老家盖的四合院,周末没事都回去住,其实无所谓了


难道说我又我又初恋了


这不是一件事,而是两件事。

第一件事,老人愿意立遗嘱将遗产留给谁,是老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别说是把遗产全部给次子,就算是全部给街头的乞丐,那也是老人的权利,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执行。

第二件事,老人的债务只与老人自己有关,与儿子无关。法律根本就不支持父债子还。老人如果希望长子代为偿还债务,必须协商并得到长子的同意。长子只要不同意,老人即使立字据要求长子归还,法律也不支持,这与老人立字据要求街头乞丐归还债务一样是无效的。



那么,老人留有遗产,也留有债务,遗产可以立遗嘱由次子继承,这没问题;但是债务却不能在未经长子同意的情况下转嫁给长子。按照法律,只要债权人主张,老人留下的遗产将优先用来偿还债务,有多少偿还多少,如果偿还完债务还有结余,再由次子继承。如果偿还完债务没有结余,次子就没有可继承遗产。至于老人遗产如果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也有多少还多少,人死债灭。

从法律角度,对身故老人债务有连带偿还责任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老人的合法伴侣,老太太。如果老太太还在世,那么老太太就有连带偿还责任。不过如果老太太能举证对老人的债务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老太太也可以豁免担责。成年儿子与老人是彼此独立的民事法人主体,只要没有对老人举债有担保责任,那么就没有连带偿还责任。

看吧,这两件事把权利责任摆出来,嘎简单。


唐映红


问,由于长子富裕,老人立遗嘱财产全部给次子,生前债务全部交给长子负责归还,合法吗?

答,非常合法!

从国法的层面看,我们国家的法律,没有对老人立遗嘱具体内容,制定限制的条款。按照“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百姓都是可以去做的”这个古老的市规民约,老人立遗嘱,想怎么立,就怎么立,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律是否支持?那是司法的事,与老人立什么遗嘱无关。所以,老人的做法,毫无疑问是非常合法的。

从家法的层面看,清官难断家务事,家本质上就不是一个说理的地方。社会生活实践中,尚存在“我弱我有理”的事实优势,更何况家庭。老人是一家之主,老人的心愿、老人的怜悯、老人的慈悲、老人的担忧、老人的无奈,组成的老人想法,老人希望把它变成家法,这个希望是不容质疑的。因为家法是一种不受国法保护的特定法规,一家一个样,外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的。只要至亲之间达成共识,老人的策略,可成为治家的法规。

从方法的层面看,老人眼中的家是大家的家,妯娌眼中的家是小家的家。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用立遗嘱的方法,在兄弟之间劫富济贫,是带有公益眼光、不得已而为之的恰当选择。其实,老人并不在乎自己的遗嘱是否能得到全面执行,而只在乎自己是否安然冥目。老人无知背后的天真,充满了原生态的本爱,这种本爱实现动机的可能性很小,但对于行将谢世的老人来说,可供解除后顾之忧的选择余地更小。老人用自己的死机,为困难的次子创造生机,不失为天下老人临终护家的最好方法。回答完毕,个人观点,仅供探讨。


0老三两0


合法但是不会全部生效

首先,你怎么写遗嘱,都是你自己选择,这谈不上违法,哪怕你把别人家财产写到你自己遗嘱里,也不会说这是违法的。

毕竟法律不会规定你遗嘱怎么写,只是并不是你怎么写都会有法律效应。

财产是老人的,首先不管他处于什么目的,他当然捐了也好,给自己其中一个儿子也好,都是有效的。

不过,继承遗产有这么一个规定。

那就是继承钱时,必须把税和债务偿还了,然后剩下的才能分配,当然这个偿还是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也就是不会你继承100,让你先还200的债务,当然你自愿是没问题的。

当然,如果债务的确过多,你可以不继承这笔遗产,那么相应的你也不用承担这笔债务。

因此,老人让小儿子继承财产可以的,是有效的,但是老人的债务也会相应的被小儿子继承,过后剩下的钱就是小儿子能够继承的部分了。

也就是说,这份遗嘱,如果小儿子同意继承,那么老人钱财全部给他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他必须还债,如果不同意,当然理所当然这笔钱也会还债,然后按照自然继承的方式,分配。

至于大儿子,既然债务都继承遗产的还了,他都没继承遗产,当然不存在偿还债务。

遗嘱小常识

在这里,也顺便科普一些遗嘱的常识

第一,遗嘱并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但是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也就是,一般遗嘱你可以写,写了也会有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你过后有新的遗嘱,自然就会以新的遗嘱作为标准,但是如果你旧的公证过,那么新的遗嘱就没有效力

第二,遗嘱不会因为某个条款没效力,就整个无效

其实最终是,有效的部分会依据遗嘱来执行,并不会因为某一条无效,于是整个就废除了。

比如,A遗嘱说,我把房子全部留给b,钱都留给C

但是若房子其实C作为夫妻,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一部分,也就是A其实没有权利把房子全部给B,这时候钱是A全部个人财产,可以依据遗嘱顺利进行,都给C,但是房子这块就不成立。是无效的。

第三,最后分享一张,可能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廖彩琳律师


大实话:这肯定是不合法的,想把遗产留给谁是老人的自由,但是,债务给谁就不是自由了。

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偿”,在我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上,似乎这都是一直可以说得通的,但是,就现在的法制社会大环境而言,这显然对子女来说是不公平的事情。而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件奇葩事。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老王头有两个儿子,并且两个儿子都已经是成家立业。但是,大儿子个人比较上进努力,并且做事也比较得体,所以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生活条件也比较好。但是,二儿子的家庭情况就比较一般了,并且二儿子个人也比较懒惰。不过,老王头就是比较偏爱这个二儿子,所以,老王头就立下遗嘱,将个人名下的财产全部留给了二儿子,然后自己在外边所欠的债务则指定由大儿子来偿还。

说真的,要是摊上这样的父亲,除非是大儿子是那种完全不差钱的主儿,否则,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不容易接受的。

首先,就老人立的这个遗嘱来说,肯定是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诚然,老人的钱是自己的,那么,老人无论是想把这个钱留给哪个儿子,这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说现实一点,哪怕是说老人把这个钱全部捐了,那也无可厚非。但是,就老人的债务来说,那可就不是说让谁来还,那么就由谁来还了。毕竟,在当今这个社会可是没有负债子偿这个说法的。更不可能说想让哪个子女替自己还债哪个子女就得还了。

那么,在这件事上该怎么处理呢?老人的遗产和债务该如何解决呢?从发法律角度来说,一般是谁继承了遗产,那么相应地就要连带继承债务。因为就债务的偿还来说,就是谁借钱,那么就由谁来还钱。如果债务人去世了,那么就要求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优先把债务偿还完毕在进行遗产分配。而就这件事来说,老人立遗嘱把遗产给了小儿子,那么小儿子就要相应地承担老人的债务。

当然,如果说老人的债务远高于遗产,那么小儿子也可以选择不继承,然后老人的遗产优先偿还完债务以后,其债务也就此消失。而像老人这样立遗嘱,只要说大儿子不同意,那么其债务就应该由继承遗产的小儿子来还,当然啦,如果说老人的大儿子感觉没问题,那么这就无所谓了。

最后呢,还是希望做父母的能够一碗水端平,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有些事做得太过分的话就容易引起家庭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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