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移到執行局,多久能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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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往往更為關心案子移交執行局後,執行的進度情況。但是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因為執行法官案多人少,工作執行難度複雜,困難,所以許多執行案件的申請人總是望眼欲穿,久久不見進展,但是隻要沒有超過法定的期限申請人也沒辦法,只能積極溝通和督促。

01

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快的只要三天

訴訟結果確定後,待到法院判決一生效,申請人就可以向立案庭申請強制執行立案,當案件被受理立案後,就會分配到執行法官的手上開始強制執行。

根據執行工作規定,人民法院在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如果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執行,也不配合工作,執行法官可以當場就控制他要求協助進行執行。

這樣來看,最快確實可以在三天內完成凍結,而且法院的系統基本可以查詢全國幾百家銀行的信息,被執行人的銀行信息很容易掌握;但是具體工作中要凍結,需要到開戶行去要求銀行協助執行,當然也可以請求當地法院協助該項工作,所以一來二去,具體的時間就沒有那麼快了。

02

根據執行工作的時限要求,最晚需要六個月才能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卡

雖然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確實的義務及時履行生效的義務,法院都應當及時採取執行措施。

但是前面也說過,承辦法官的工作量大,執行案件的難易程度不一致,根據規定,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終結。這樣來看,只要法官在六個月內完成執行工作,凍結執行人的銀行卡,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而作為申請執行人,只有自己積極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財產情況,及時同執行法官保持溝通和聯繫,努力推動執行工作的進展,多催多溝通,總歸能取到一定效果,比被動等待好多了。

結語

強制執行目前是司法實踐中很大的難題,有時候即使凍結了銀行卡,也不一定能取得財產,也不一定有錢在銀行卡上。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起訴的同時就積極查詢對方的財產,並申請財產保全,這樣判決一生效便可以強制執行,且有財產可供執行,事情就簡單得多。


悟法析律


這個並沒有十分明確是期限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24.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執行案件後,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6.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及時採取執行措施。

司法解釋只是規定法院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並未明確要求執行法官必須在幾天內採取執行措施。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這裡一般規定的期限是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另外根據規定,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所以對於多數案件來說,基本能夠在這個期限內採取執行措施,至於辦結問題,多數執行案件基本難以完成。對於訴訟案件,建議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這樣就能避免因執行措施銜接不上而導致財產被轉移。


葉律師


申請執行人對生效判決或者裁定,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立案後,執行局會向被執行人發出限期執行通知書(一般為7天)。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決及裁定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將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此階段開始,被執行人的動產及不動產法院可以查封。


明珠一員


簡單點說,沒有那麼複雜,到執行局以後沒有具體法律規定,現在案件多,如果怕賬號錢跑了,就趕緊去找執行局法官,告訴主辦人快點凍結即可。


一路凱歌前進


關於凍結問題,一是立案後回發起網絡查詢,如果銀行反饋的快並且有錢回凍結的比較快,如果銀行反饋不及時或者不反饋則時間長或者不凍結


用戶4644240495637


一般一線城市比較快,11月以前,基本2個月之內,三四線城市,大概需要4個月


用戶8343935877849


看你有沒有熟人?還有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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