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麗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邊境專職輔警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瑞麗市公安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專職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數量

本次招聘崗位為邊境專職輔警,主要協助從事邊境地區治安管控工作,工作單位為瑞麗片區邊境派出所、邊境檢查站,招聘結束後統一分配工作單位,對不服從分配者不予招聘。邊境專職輔警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計劃招聘邊境專職輔警104名,其中男性94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

3、年齡範圍:18週歲以上、40週歲以下(1980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明顯紋身;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2月28日起,至人員招滿為止。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

瑞麗市新光路3號,瑞麗邊境管理大隊辦公樓一樓。

3、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允許代報名。

報名人員報名前仔細閱讀《瑞麗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專職輔警公告》,現場填寫《瑞麗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專職輔警報名表》並認真校對個人報名信息。

(2)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交本人證件照片2張、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需正反覆印)、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現役原件和複印件1份。

報名諮詢電話:0692-2976041

(二)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項目和標準》計算成績。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四)面試

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個人情況、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合格人員進入體檢。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標準》模式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承擔。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結論一經作出,不再進行復檢。體檢結束後,對合格人員進行政審。

(六)政審

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政審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優先聘用條件

1、優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辦理聘用手續之前,報名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名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後果由報名人自行承擔。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和“五險”的總額為每人每月3700元,其中,年度社會保險按照省、州規定標準繳納(工資約2300元、“五險”約1400元)。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偽造報名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名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聘用的,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繫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繫的,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名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聘用失誤的,一切後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名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公告由瑞麗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瑞麗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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