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泉州欣佳酒店:2年被3次處罰 11家公司入駐 不規範,常態?

房屋業主已傳喚到案。

起底泉州欣佳酒店:2年被3次處罰 11家公司入駐 不規範,常態?

據新華社最新消息,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現場共有71人被困(不含自救逃生的9人)。截至3月8日16時,已搜救出48人(其中10人死亡,38人送醫治療),正在搜救的還有23人。

據瞭解,坍塌建築建設於2013年,佔地約5畝,主體7層,每層1000平方米,樓高22米,為鋼結構建築物。2018年改造為欣佳酒店,並於當年6月開業,酒店有各類客房共計66間。

據媒體報道,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欣佳酒店被作為集中醫學觀察點,用以對來自重點疫區或有相關旅居史的人員,進行集中醫學觀察。事發當時,欣佳酒店集中醫學觀察點共入住重點疫區或有相關旅居史的人員58人,經過核酸檢測均為陰性。此外,欣佳酒店還有管理、服務等人員16人,另有租在該棟大樓的車行人員6人。

據新京報報道,泉州全德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是首批入駐涉事建築的商戶。該商戶介紹,2017年欣佳酒店裝修時,用混凝土澆築三、四、五、六層的地板,並砌牆隔斷出酒店房間。“當時沒在一層做任何加固,一層的五六塊玻璃都爆了。我們商戶找房主說過這事兒,但房主沒搭理。”因房主繼續對樓體改造裝修,這名商戶覺得有危險,隨後便搬離。

四川柏慕聯創建築科技有限公司高級BIM工程師胡林對媒體表示,關於樓體坍塌事故,可從內外因兩方面考量,從內因來看,建築本身質量或優待商榷。而從外部人為因素來看,根據新華社描述的“房屋柱子變形”可判斷,建築已發生了明顯的結構性改變。建築的結構性傷害是不可逆的,一旦對建築進行損毀,哪怕把毀壞的部分再重新填回去也“虛不受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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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足2年被行政處罰3次

天眼查顯示,欣佳酒店全稱為“鯉城區欣佳旅館”,成立於2018年3月28日,業主為楊金鏗,經營範圍主要為住宿服務。泉州市公安局局長李夥金對媒體透露,房屋業主楊某某,65歲,為泉州本地人。公安部門已傳喚他到案。

泉州市鯉城區住建局局長張翼介紹,該建築一樓共有6間,其中兩間原為超市。今年春節前,房屋業主將一樓出租的超市收回重新改裝。3月7日晚上7時,房主接到現場施工人員電話稱,在進行作業的一樓房屋一根柱子發生變形。三四分鐘後,樓體整體坍塌。

評分方面,攜程顯示,酒店為4.5分,329條評論中,差評有14條。有住客稱“酒店性價比較高”“停車方便”。不過,也有住客表示,“衛生一般”“服務差”“隔音差”“答應好預留的房間沒有留”等。

引發關注的是,雖然該酒店運營不足兩年,但已經被當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了3次。工商信息顯示,鯉城區欣佳酒店於2018年3月28日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楊金鏘,註冊地址為南環路1688號地場一層大廳、四至六層。

最近的一次是在3個月前,2019年12月4日,欣佳酒店因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被泉州市公安局鯉城分局責令立即整改,對該酒店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2018年11月16日,同樣被該部門以同一原因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同日(2018年11月16日),酒店還因未執行住宿登記制度被警告並罰款3000元。

除此之外,2019年7月17日,該酒店因未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鯉城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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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公司登記在“南環路1688號”

華夏商訓發現,另有10家公司登記在“南環路1688號“的這棟建築裡,包括鯉城區林進權餐飲店、鯉城區琴悅足浴中心、泉州好車匯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頂鑫再生資源回收有限責任公司、泉州華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泉州全德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小灰鯉城區小灰餐飲店等。

天眼查顯示,其中的泉州全德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經營業務包括銷售:汽車、汽車配件;汽車美容;汽車租賃;汽車修理與維護。該商戶對媒體稱,自己的企業早已搬離,而且這棟樓沒有鋼筋混凝土的承重牆,整體為鋼結構。在他們搬走之前,這棟樓的玻璃就曾一直無故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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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時代週報報道,坍塌建築的二樓是福建省頂鑫再生資源回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於2016年4月。三樓有琴悅足浴中心和小灰餐飲店。其中足浴中心成立於2019年7月,小灰餐飲店成立於2018年10月。此外,註冊地為南環路1688號的還有鯉城區洋洋汽車美容店,不過2015年3月已註銷。

目前,現場搜救、傷員救治、家屬安撫等各項工作正在抓緊推進。事故調查組已經成立,將實事求是查清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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