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未購買社保,該怎麼辦?

用戶7112800950697


樓主您好,深圳地區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購買社保該怎麼辦?這個問題實際上無論在任何地區,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嚴格的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就是說企業單位只要和自己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該正常的為自己的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不購買社保的行為是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作為公司來講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風險的。

除此以外,實際上2019年還是社保稅改的元年,今後的社保待遇將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那麼稅務部門在徵收社保的過程中。首先它的這個徵收力度是比之前的社保部門自行徵收要強了不少,其次如果說企業單位還是不給自己的員工購買社保,那麼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過程中,很有可能就被稅務部門監測到,那麼就要如數的為自己的員工來交納社保,實際上偷逃稅務部門的徵收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說這樣一來的話,那麼你所得的工資可能會從今年開始給你正常的交納社保,但是以往只要是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單位來進行補交,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一方面你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匿名舉報的方式來要求企業單位來補交,另一方面也可以申訴一個勞動仲裁進行補交都是可以的。


社保小達人


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此可見,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在深圳,如果你入職的公司未依法為你購買社會保險的,你應當依法書面要求用人單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公司在你要求之日起一個月內仍未替你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話,你可以書面通知公司“你在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下,被迫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這種情況下公司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未主動支付上述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另外,如你委託律師代為仲裁的,還可要求公司支付你為此所支出的律師費用。



弘毅說法


  一、公司未交社保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二、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後果

  1、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上述法律賦予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書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並且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話還應當支付兩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2、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詳見拙作《《勞動爭議案件司法解釋(三)》齊精智律師解讀》)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的規定: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在本條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勞動仲裁機構和法院一般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將未繳納的社保直接補償給勞動者的請求,予以駁回。而對於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的請求雖會支持,但由於社保機構明確不辦理補交業務,導致勞動者的訴求在實質上是無法實現的。

  而本條司法解釋出臺,將會對用人單位在繳納社保上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3、社保機構對用人單位的行政處罰。

  (1)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1)社保徵收機構有權申請直接劃扣用人單位的銀行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2)社保徵收機構有權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用人單位財產。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結合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到公司未交社保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但這樣的勞動糾紛比較特殊,在處理上面就與其他的勞動爭議處理不一樣。一般這個情況下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該單位會責令限期改正。但如果公司逾期不改正的,此時也會對公司進行罰款的處罰,同時對會追究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韓小夥子


按照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任何企業、單位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確定了就必須投保,這是強制性的,否則他就是非法用工,一旦被查出就會受到重罰。

有可能你進的是小公司,一般用人單位正規的都會購買社保,也可以自己找單位掛社保,淘寶也可以買。


鬼谷魚


深圳這邊的公司用工都是比較規範的,哪怕是一些小公司也不敢不買社保,如果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建議還是換一份工作或者直接到勞動部門舉報。


放空遊戲


要麼公司交,要麼自己交,入職的時候應該會說明白的,如果不交社保,公司不是打算長期用你,勁量不要去這種公司


西子生活分享


和公司談談.為什麼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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