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社局安排部署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工作

3月6日,市人社局召開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聯席會議,安排部署我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市人社局、市養老經辦服務中心、市社會保險管理經辦中心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參加會議。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此次階段性減免政策的核心是“免、減、緩”三項措施。“免”是指2020年2月至6月,免徵全省中小微企業及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是指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全省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企業享受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不需要辦理額外的申報手續和提供證明材料。“緩”是指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自欠費之月起不超過6個月,緩繳終止期不得超過2020年12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和單位繳費部分利息。同時,受疫情影響,參保單位逾期繳納2月至3月三項社會保險費,在4月底前補辦的,免收滯納金和利息。對已繳納2020年2月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由經辦機構重新核定應繳費額,確定減免部分的金額。對享受免徵的單位,在3月底前辦理退費,單位不再申請;對享受減半徵收的單位,按照優先退費原則,商參保單位辦理退費或衝抵以後月份的繳費。

會議要求,各級人社部門和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理清思路、抓緊時間、迅速行動、快速辦理。一是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將責任落實到各經辦機構和具體科室,各經辦機構負責統計企業數量,相關科室統一企業化型標準,做好三個險種之間的政策銜接。二是把握好時間節點,3月9日前完成各項統計並工作按時上報情況統計表,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打好基礎。三是全市各級人社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溝通配合,確保企業社會保險費減免等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支持企業渡難關、保經營、穩發展。(文: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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