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夜班后,在公司宿舍睡觉猝死是工伤吗?

不要菜


应该不算吧!法律好像也没有这样的规定,之前下班后都是不算的。看新闻记得是有个人就是下班途中出了事,打官司打赢了才有了上下班的路途出意外算工伤的。既然你都回到宿舍睡觉了,那也就没人家什么事了。不过既然是夜班,那猝死是和公司脱不了关系的。长期的夜班黑白颠倒扰乱人的生物钟、睡眠质量差、饮食不规律等……这些都是由上夜班引起的,也是让人猝死的主要原因吧?所以猝死是和公司脱不了关系的。不过法律好像也没有规定,上夜班回去睡觉后猝死和公司有关系,所以死了也就死了。至于老板给不给赔偿这个就看老板良心了。让我想起了去年看到的一个听说也是回去睡觉死的,用在头条上看到的一首小诗形容最贴切了。

一颗螺丝掉在地上

在这个加班的夜晚

垂直降落,轻轻一响

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就像在此之前

某个相同的夜晚

有个人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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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定调下我的观点吧,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是有争议的!

为什么呢?
很多人认为,下班以后猝死肯定不是工伤,其实不然。我就处理过是工伤的情况!


我认为有以下要点:

1、上班的时候是否有发病的征兆?

2、发病的时候大概什么时候?

3、法医出局的死亡证明是什么原因死亡的?

4、死的时间距下班时间是否超48小时?


假如工作的时候就有发病的征兆,那么又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又是突发的疾病,我认为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这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里视同工伤的第一条,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无理当当


视情况而定吧,劳动法内容有个歧义,法律规定,员工在岗或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这个条件没啥歧义。关键是“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如果作为独立条件因素,就比较宽泛了,饮酒中毒死亡,食物中毒死亡,摔伤重伤死亡,打架斗殴死亡,车祸死亡的,都符合条件,是不是也算工伤,值得商榷,所以这个“或”应该是承前“突发疾病”为前提,和“死亡”同为条件说明,很多仲裁案例判定也是这样的。但是“或”的应用应该是前后独立,前后也可分开作为独立条件,所以这个法律条文有歧义。

所以,宿舍睡觉猝死,要进行鉴定,是因病死亡,是外因引发疾病死亡,还是意外死亡,前两者可以认定工伤。第三种意外死亡,比如饮酒造成窒息死亡,或被人为伤害死亡,不能认定工伤。

工伤的要按工亡待遇处理,非工亡的,要按员工非因公死亡处理,都有法律依据。


大头字


现在也算是工伤


小杨萌萌宝贝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二、在公司宿舍睡觉时,是休息时间,与工伤保险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不符合,因些在宿舍睡觉时猝死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判例中总的原则一般是不属于工伤。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下班期间因自身疾病死亡不属工亡,单位按非因工死亡处理,按以下规定支付赔偿金。因未交保险应由社保支付的部分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第四十五条工人职员的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工人职员供给,并合于下列各款规定之一者,均得列为该工人职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劳动保险待遇:一、祖父、父、夫年满六十岁或完全丧失劳动力者;二、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十六岁;四、孙子女年未满十六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怠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此情形视同工伤。而“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请按删除键259506097


算工伤啊 ,可以看相关的劳动法 啊


三宝生活记录官


记得以前的劳保条例上规定是说,在去上班的路上或在工作期间,遇到意外伤害才可算是工伤。下班后应该是不算。如果去争取,单位出于人道,顶多给予点适当的补偿。可这还得看是什么样的单位?


秋风一叶31


应该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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