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區:調整限額“一攬子”公管交易“一盤棋”

黃山區為貫徹落實《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強化小微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規範發包,優化公管領域營商環境,助推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打贏疫情防控總體戰阻擊戰,自今年3月2日起,“一攬子”調整公共資源交易限額標準,持續推進全域 “一盤棋”。

工程項目“分層級”:控制價在6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自主發包,依據黃山區公管、財政、審計及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新修訂《政府投資微小型工程自主發包實施意見》,業主單位通過“三重一大”程序,自主採用詢價、邀請招標方式“簡易”發包,鄉鎮、村居還可以借鑑移民項目“四自兩會一公開”村民自建機制組織發包;若遇搶險救災、突發性應急等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業主單位可直接發包並同步痕跡管理。

60至100萬元的工程項目,分散採購,依據新修訂的《黃山區政府投資類小型工程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採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或參照黃山市小型項目交易辦法發包。

100至400萬元的工程項目,全面執行《關於規範我市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交易的通知》(黃公管〔2018〕27號)文件,按《黃山市小型項目交易實施辦法》,進區級平臺交易。

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按照《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16號令),進區級平臺公開招投標。

與工程有關項目“分別類”:

與工程有關的貨物、材料,控制價在30萬元以下的,自主發包;30至50萬元的,分散採購;50萬元以上的,進區級平臺交易。其中,30至200萬元的,採取詢價、競爭性談判(磋商)、單一來源方式交易;200萬元以上的,公開招標。

與工程有關的服務(勘察、設計、監理),控制價在30萬元以下的,自主發包;30萬元以上的,進區級平臺交易。其中,30至100萬元的,採取詢價、競爭性談判(磋商)、單一來源方式交易;100萬元以上的,公開招標。

政府採購項目“分界線”:控制價在30萬元以下的,自行採購。30萬元以上的,屬《集中採購目錄》品目的,進區級平臺交易;屬“非”《集中採購目錄》品目達到400萬元的,進區級平臺交易(公開招標)。其中,控制價在30至400萬元的,採取詢價、競爭性談判(磋商)、單一來源方式交易;400萬元以上的,公開招標。

特別界定,若在《集中採購目錄》中,標註為“網上商城”的品目,無論採購預算多少都必須進區級平臺交易,達到公開招標限額的公開招標,未達到的在網上商城採購。

(撰稿人:徐保河 審核人: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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