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种花家的兔子236


我每每看到这类问题,心中就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受!一个大男人,为了讨好一个女人,居然弱智到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当预备走进婚姻殿堂的过程中,一个女人用爱的名义或以不结婚相要挟向你索取财物时,你就应有所警觉了!天涯何处无芳草,离开这样的女人难道你就再也找不到女人了?你就这么不堪?俞敏洪说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其实是男人为讨好女人,毫无原则才造成当今社会现状的,如果全社会的男人都硬起来,试问怎么可能……

唉!从题主所述内容可知,一个仅仅和你相亲,似乎彼此恋爱了解的过程都没有,无任何亲情相关的人,只是答应你房产加名就和你结婚,你居然这么猴急地慷慨解囊将房产相赠!她到底把你怎么了?或你到底把她怎么了?

怎么办?保留好你买房时的付款凭证及个人银行帐户的流水,法律中有关于撒销赠与的条款,其中有大概意思是受赠人如伤害了赠与人的利益,赠与人有权撒销赠与,你的赠与是建立在结婚为目的上的,显然结婚后不久女方提出离婚,是伤害了赠与人男方的利益……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如果法院判决要分房产就和该了,算是为你的愚蠢付出的学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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