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政府不许,后来倒闭,厂房已拍卖给银行,工人工资至今未给,该怎么办?

用户918830864663374


如果是资不抵债,那就不可能全额补发了,因为国家首先保护的是银行的利益,个人利益在其次,这一点务必搞清楚,如果拍卖资产有盈余,在清理了银行账目之后才是工人工资,以及其他债务


我从草原来


这个在现实中是经常发生的事。工厂倒闭,欠工人工资,但资产已抵押给银行,工人怎么讨要工资?

第一步,是要收集工厂欠薪的证据。例如工资单,或者工厂欠薪的证明,这些一定要收集好。然后把这些提交给法院,工人一定要申报债权。否则法院不会考虑工资的问题。

第二步,要求法院从抵押物拍卖款中扣除工资。在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银行抵押权优先于工人的工资,但是在实际处理中,法院往往会优先考虑支付工资。正如题主所说,地方上为了维稳,之前干涉了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这次为了维稳,也一定会要求法院优先考虑工资。不过,这个过程是工人与银行博弈的过程,工人需要展现自己的诉求,不能一味地只靠等。

第三步,按照程序法院会拍卖抵押资产,并取得拍卖款。接下来法院通常会跟银行协商,扣除应付工资后把款项划给银行。这个时候你们的工资就有希望了。

记住,及时申报债权是很重要的,让地方了解你们对工资的诉求也很重要。做好这两点,基本可以要回工资。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财谭


其实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破产首先给工人工资,然后是债权方按各自比例分取。

当然,法是死的,人是活的,银行能调动地方,地方也依赖银行,所以不许破产,银行有能力抢先把资产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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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程序上说,有两个解释:

公司破产,和不破产被银行诉讼执行之后也是不同的。

先说公司破产

公司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此时对应的县级人民法院启动破产程序,组成清算组,接管企业,接收全部资产,发布公告要求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同时清理企业对外应收款项等债权。

由于合法抵押债权有别除权,也就是优先受偿权,所以破产企业被抵押财产通常不能用于支付企业债务。

当然,如果破产企业经过审批进入全国破产兼并及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计划内名单,则所有抵押财产都可能被征用,用于安置职工等。

经过清算,拍卖等,破产企业所有剩余资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清算费用

2、企业欠付的工资、基本福利

3、企业欠付职工的五险一金等

4、税金,规费比如土地出让金等

5、一般债务

大体上,前面4项基本就会不足了,一般债务清算很少。

再说被诉讼后再破产

显然,无论何种诉讼,企业被诉讼强制执行之后的局面对企业职工是不利的。如果执行尚未终结企业宣布破产,非抵押资产外的所有财产均要暂停执行,转入一般债务。

所以,无论如何,合法抵押债权都是优先于企业欠付职工工资的。这个抵押,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除非破产企业进入全国破产兼并及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计划内清单,否则抵押资产都要优先偿还银行债务。而一般企业很难进入这个名单,更不要说当年成立的这个领导小组至今还在不在。

如果抵押资产有剩余,则相关资金列入企业资产进行分配,如果不足,则相关缺额进入普通债权进行清算。

你的困难

如你所说,当初地方政府为保就业不同意企业破产,实际的损失就是折腾光了企业的可怜现金流和可能收回的一些对外债权,比如应收款项。但这与抵押债权无关,也与银行无关,除非企业在进入计划内破产。

可是想进入计划内破产兼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一,企业得大,近万在册工人是重点要求,否则领导小组看不上。第二,抵押权人的银行等债权人得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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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是个大难题。如果你一切描述都是真的,我相信所有人的第一感觉是银行有着很大“与政府合谋单方面获得资产残值”的嫌疑,因为,正常破产程序剩余资产的分配,拖欠工资是排在偿还债务之前的。

现在看肯定是“厂房拍卖归还银行贷款”已成既定事实了,怎么办?

设法努力收集证据,证明“申请破产在厂房拍卖之前”

这么做的目的是“推翻银行拍卖厂房的有效性”,破产企业,在厂房被预先处理之后,恐怕剩余的资产处置后能够得到的“可分配资金”非常少了,还得扣除一部分破产费用,那么,用于偿还拖欠工资的金额,极有可能是不够的。

因此如想保证拖欠工资尽量“足额支付”,第一想到的就是“将厂房变现的钱拉进破产程序中”。

但是这点很难,申请破产是法院的事,原则上不需要政府同意不同意,但是几乎所有的实际操作,都得政府(有关人员)口头同意,尤其是破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一定得至少“事先与政府协商取得意见一致”,——因为涉及很多职工安置、再就业等等问题。

但现在恐怕做到这点很难,具有法律效果的“厂房拍卖归还贷款”肯定也是经过法院判决环节的,你叫当地法院“打自己脸”否决这个,再去重新组织破产程序——谁能做到?

所以,此举只能作为一项,【站在广大职工利益的正义角度去呼吁一下这个“几乎不可完成的假设”】

与政府妥善协商,寻求资金支持

这是合理合法的破产程序中必须考虑到的,在“拖欠职工工资”没有妥善解决之前,一定要想方设法多渠道寻找解决之法,很多事情政府出面可能比法院单方面的“走程序”效果好得多。

在职工基本的应得没有完善解决之前,法院不宜过早轻率将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方案做定案。


总而言之,法院在企业破产中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固然重要,但是,本着为职工着想、拿回应得的基本劳动收入所得这个环节中,政府的多方协调作用更为直接有效!


檀纸间


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工厂用厂房抵押向你借款,工厂不还你会怎么办?你会把抵押给你的厂房拍卖后为工人解决工资吗?你肯定会以抵押权优于其它债权为由拒绝的,因为厂房抵押给你了,他不还钱你就会依法行使抵押权的,并且你已经依法实现了抵押权,你会把依法得来的权力再退回去吗?不会的。因为你的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希望你好好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就能知道你问题的答案。


我爱我家214230147


只要是合法的工资收入,工人工资优先于银行抵押债权。不论走破产还是走法拍,税费,社保,工人工资都优先。如果没赔付,我猜其债权债务关系应该不在你们签约的公司名下,即贷款企业和你们实际交社保发工资的企业不是一个主体


隔镜观澜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1.公司倒闭不等于破产,即使倒闭也要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符合条件,会宣告破产。

3.优先清偿担保物权的债权后,随时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剩下的破产财产会优先清偿职工债权。

4.职工提供工资条、保险缴纳凭证等证据,让法院支持职工实现债权。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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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拍卖以后首先解决工资问题其次才是其他债务,这个法律是有规定的,既使银行拍卖那么拍卖以后所得首先要结清工人工资


用户9858314667294


公司破产属于法院管辖的事情,不属于政府管的事。如果因为政府不允许破产而被银行执行,可以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说明问题并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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