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離職了,要求我交出自己的客戶,我不給就不給我發工資,請問這個合不合理?

黎佩敏


在職時,拿著公司的工資,利用公司資源理獲取客戶,離職時,理所當然對接工作,交出自己的客戶,都可以理解啊!不過客戶聯繫方式都在自己手機裡,即使交接給了公司,你自己如果跳到了同行公司,你自己還是可以跟進的嘛!

有沒有發現,現在很多銷售公司,已經讓業務員把客戶登入系統,不能刪除,一來無紙化省資源,二來可以控制員工離職時客戶資源!


成都貝殼and富房新房


你這個問題要分兩個層次來說,交接客戶資料是一個層次,不交客戶資料不給發工資又是另外一個層次。這兩個層次的事情雖然有莫大的關聯,但又有很大的區別,處理的方法是不一樣的。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料是沒問題的,是合理的要求。你需要明白一點,客戶信息屬於公司的核心商業機密,權屬歸公司所有。你受僱於公司,為公司工作,所以你開發的客戶資源都是公司的資產,你不能拒為所有。因此你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可以去法院投訴你。一旦公司這麼做,你必輸無疑。最終你還是要交出客戶資源的,不僅如此,你很可能在行業內被“封殺”,那麼你以後想在這個行業找工作的話就不太可能了,或者說你以後很難在本區域找到工作。因為公司是有辦法,也有渠道將你的這種做法通知給別的企業的,到時候你手上就算有客戶資源也沒有用,更重要的是你的名聲就臭了。

所以你從公司離職的時候,公司要求你交出客戶資源沒有錯,你應該遵守規則,建議你交出客戶資源。

但實際的情況是,如果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不給你結算離職工資,公司的這種做法也是錯的。這是因為公司違反了按勞分配的原則,也違反了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你只要提供了勞動,公司就應該支付你工資,這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所以即便你不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此為理由不給你結算工資也是不合法的。

但話又說回來,你不給公司交出客戶資源,公司以這個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也有一定的道理,就算你去勞動部門投訴也很難得到支持。為什麼呢?因為公司完全可以說你沒有辦理完畢離職的手續,你的工作交接還存在問題,你還沒有交接清楚工作,所以公司有理由扣著你的工資不發。因為交出客戶資源就屬於交接工作,而交接工作又是離職手續的一個程序。所以你不交出客戶資源的話,公司就直接說你沒有按規定辦好離職手續,扣你工資是有理由的。那就是你的問題了,這也是我為什麼奉勸你還是交出客戶為好。

總之這個事情你的問題是比較大的,不能怪公司,建議你做好客戶的交接工作,這樣公司和你就沒什麼事了。而實際上你離職之後找到下家工作了,你仍然可以和你的客戶聯繫,這並不會妨礙你的工作。所以,大方的交出客戶資源吧,因為那本來就屬於公司的資源,公司問你要也是應該的。


Sir聊HR


這個問題非常簡單,我是做業務的,我來回答吧!

作為一個合格的業務員,你在一家公司辭職了,那麼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程中獲得的客戶資料你都必須要交出來,這是一種誠信的職業道德,做好工作交接,你在工作範圍內接的客戶資源是公司給了你工資報酬,提供了平臺,辭職做好工作交接是你自己必須要做的工作,你交接了公司沒有給你發工資,你就可以利用勞動法維權。

在以前勞動法還沒有完善的情況下,很多公司老闆養了很多個成功的業務員,沒有簽訂辭職競業協議,導致跟多業務員出走,自立門戶成立了自己公司,帶走了自己在以前公司的業務客戶,和老東家搶客戶,這在20000年代非常盛行,很多老闆都是斜陽看不遵守職業道德底線,從而自立發家了,隨著社會的發展,這種方法已經被很多老闆識別並防備。

所以交出客戶資料在發工資給你,已經是最基本的公司規定了,他沒和你簽訂競業協議,3年不準從業同行業都是好的。


中央特約評論員楓子


交客戶,合理!不發工資,不合理!

首先得明確一個概念,你作為公司的銷售人員,所謂你自己的客戶,先想想這些客戶是怎麼來的。肯定有人說,這是我辛辛苦苦一個個攢的,沒毛病,可你有想過沒有這些客戶為什麼要與你合作?唯一的原因是你是公司的員工,可以背靠公司的資源。假設你是一個自由人,不背靠任何平臺或者資源,只靠您自己,您去跑客戶看看,看幾個人搭理您。

從客戶成本角度來說,你自己辛苦攢的客戶,無外乎是公司花錢買了手機號,給你去打電話篩選客戶。或者是公司花錢請了你,為公司找客戶,無論哪種方式,所有的成本都是公司承擔的,在你離職的時候交出客戶,是不是非常的合理?

那又有人說,我找的客戶,平時維繫都是我,與公司無關?

真的無關嗎?你維繫客戶是為了什麼?真與客戶做朋友嗎?還不是因為想從客戶那裡套業績!可你做了業績,公司同樣支付了工資與提成,客戶成本不依然是由公司承擔的嗎?所以,離職的時候交出自己的客戶,無可厚非!


但不叫客戶就不發工資,只能說合情,不合理!

客戶資源本身是歸屬於公司,你不交客戶,公司不發工資,屬於合乎這個情況,但不合理,也不合法。任何時候公司都不要採用這種極端的做法,真把員工逼急了又得去找勞動仲裁。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管理條例進行執行,不交客戶資源,可以不辦或者拖延辦理離職手續,會影響到員工入職下家公司。而作為員工,也沒有必要和公司鬧得這麼僵,真是你的鐵桿客戶,難道你們平時不是靠微信聯繫嗎?這跟交不交客戶資源有什麼關係嗎?不至於。


以上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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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桑筆記


首先,要會做人,才會做生意。才會有長久的生意!

我先生九九年的時候他老闆就說,以後我先生離職了三年內不準帶走自己拉的客戶,後來我們自立門戶了,三年過後客戶自己找我先生要做貨,我先生打電話給他原來的老闆,提醒他為什麼不好好維持原來的客戶都找到我這來了,他老闆很感謝我先生,有什麼資源彼此還有照應,就算是同行的也交了不少朋友,資源共享,知道是朋友的客戶就繞過,同行有不解的問題也會幫忙解決,雖然我們生意做得不大但聲譽很好。

倒是先生的侄子跟我們好幾年了,他結婚後我們把最重要的職位給他夫妻掌管,不料一年後出去自立門戶,把我們的客戶全部挖一個遍,雖然拉走了幾個客戶,但後來也做不下去了,還來借了錢去應急。

所以做人要憑著良心去做,傳承我們老祖宗的優良傳統,生活過的一定不會太差的。


美麗的灰


親身體驗,有一公司僱一業務員講好有提成,萬分之幾,結果業務員玩命的跑,月底一結算得給開6000多,老闆不給了,業務員怒摔而去,跳槽去另一家公司,繼續跑類似的業務,老闆蒙了讓我去跑業務,我找個藉口果斷辭職,因為老闆人品不行!


彩民佳友


總之一句話,離職不把客戶交給公司是不地道的,可以說是人品不正。我外甥女以前給公司老闆打公,離職自己開公司去了,沒有帶走公司一個客戶,現在做的比她以前的老闆做的都大,而且和以前的老闆關係很好。我兒子兒媳在外甥女公司幹了十多年,以前就是想著公司發展好了他們就離職單幹,也就是前年他們離職自己開公司去了,幹十多年走了公司一個客戶也沒帶走,全部留給公司了。這個問題主要看人品,自私自利的人就會把手中的客戶帶走,人品正的人離職絕對不會把公司客戶帶走,道理就這麼簡單!


吳蘭峰


合不合理的?分怎麼看!舉個例子吧:我妻子的外甥女,原在一家專賣各種名煙名酒和各類洋酒的專賣店上班,幹了大約有三年吧,她辭職不幹了。不幹後她籌措了一部分資金,憑著自己原先的人脈關係,先小打小鬧的幹起了老本行。隨著時間的推移,她越幹越大發,再後來還成立並註冊了一個商貿公司,手下有員工近20人。她的發跡與她原打工的專賣店,有不可分割的關係。看完這個例子,你應該知道公司為何讓你交出客戶再離職吧。


想想88665


自己的客戶?放屁,兒女都不一定是你的,客戶是你的?打工拿薪,各不相欠,不交接發什麼工資?誰給你平臺認識客戶?沒客戶你拿誰的工資?沒道德客戶會跟你瘋?你下次賣羅卜客戶也必須買?他有這需要不?一個劣等品質無素養之人,去那裡也發不了財!正常交接好聚好散,下次有需要再去溝通推廣拓展,互利互惠。。。


鷹展藍天


你上一家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

01

你所謂的自己的客戶,都是在以公司提供的資源或保障的前提下,由你去接觸開發而來的客戶。但這並不表示,這些客戶是屬於你自己的,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這些客戶,就是原公司的。

就比如,很多人會在參與公司項目的過程中,會產生一些發明專利,這些發明專利的所有權,不是個人的,而是公司的,因為它們是在公司的項目中產生的,利用的是公司的資源。如果你是業餘時間,發明與公司工作無關的發明,才是你個人的專利。

所以,原公司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02

不交出客戶,原公司就不發工資,如果單純從這個角度看,原公司是違法的。但真要較真起來,原公司只需換個說辭:工作未交接完成,離職手續正在辦理當中,離職截止日未確定,工資無法結算。

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合法合理了。

再者,如果因為你沒有及時交出客戶,導致原公司的經營受到了損失,原公司是可以要求你進行賠償的。

所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你的不對,是你沒有契約精神,且你無法從中獲得任何益處。

03

我覺得你有點死心眼。公司讓你交你就交出來啊,客戶難道交出來,原公司就能維護好嗎?無論你是創業,還是跳槽,你完全可以再去重新維護這些客戶啊。即便不能把客戶百分百帶走,帶走一大半業務,總是沒問題的吧。

如果你只是單純的不想把客戶交給單位,而不是想把客戶收為己用,這就屬於損人不利己了我覺得沒有必要這麼做。再說了,你這麼做,最終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所以,你原公司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建議你還是按照原公司的要求,交出客戶吧,否則只會讓自己惹得一身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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