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元史專家、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陳世松刊登在西南地區知名學術期刊《四川文物》2006年第4期上的《元末“青巾軍”入蜀考—兼釋重慶《玄宮之碑》》一文,我才明白,一個學者的水平能夠低下到何種地步,短短一篇學術論文,居然能出現如此之多的低級錯誤。即使在網絡歷史圈,這種基本文獻讀不懂又愛亂開腦洞的人,也只能被嘲諷到生活不能自理。
陳世松是誰?他曾是四川省社科院歷史所副所長、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又是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還是四川省歷史學會副會長。
1978年11月至今,在四川省社科院從事歷史、文化研究。曾任歷史所副所長、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長。
曾任四川省巴蜀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四川省社科院移民與客家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美國harerfuord college、香港中文大學訪問學者,嘉應大學客家研究院、北京聯合大學客家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四川省歷史學會副會長、四川省民俗學會副會長、四川海外客家聯誼會副會長、四川客家研究中心主任。【1】
從這篇文章來看,他的問題集中在以下三點:
1、對史籍原文進行嚴重誤讀;
2、對元史基本典籍完全陌生;
3、引用不符合學術論文的最起碼標準。
一、對史籍原文進行嚴重誤讀
這篇論文,在回顧紅巾軍的歷史時,一上來就宣稱:
據史載,至正十五年(1355年)二月,劉福通率軍攻佔了汴梁。
先不糾結這種不給參考文獻僅僅說一句“據史載”是多麼疏忽,只說攻佔汴梁一事,我不知道作者看的是哪個位面的歷史,才能得出至正十五年二月劉福通就攻佔了汴梁這種暴論?
汴梁作為北宋的都城,而韓宋政權又是以“龍飛九五,重開大宋之天”為核心口號,因此,攻佔汴梁一事甚至比韓宋軍隊攻陷元朝大都更重要,汴梁之戰即是韓宋紅軍對元朝三路北伐這首讚歌的最強音之一,也是其序曲。
之所以介紹汴梁之戰的背景,是想說:
這是元末史的最基本常識之一,甚至不需要查史料,張口就能說出時間,絕不是所謂的什麼至正十五年,而是至正十八年。
遍觀各種史籍,攻擊汴梁的時間從來沒有什麼疑義,第一次為至正十七年五月,犯汴梁,但是沒有攻下;第二次為至正十八年五月,趁汴梁大饑荒,再次兵發汴梁,守將不戰而逃,韓宋紅軍在劉福通的帶領之下佔領汴梁,並以此北宋故都為韓宋政權都城:
十七年, 五月乙亥朔……是月,劉福通犯汴梁,其軍分三道,關先生、破頭潘、馮長舅、沙劉二、王士誠寇晉、冀,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趨關中,毛貴據山東,其勢大振。
《元史·本紀第四十五·順帝八》
十八年,五月戊戌朔……庚子……劉福通攻汴梁。壬寅,太白犯填星。汴梁守將竹貞棄城遁,福通等遂入城,乃自安豐迎其偽主居之以為都。《元史·本紀第四十五·順帝八》
在元末野史《庚申外史》中,權衡將至正十七年和至正十八年的兩次攻擊混為了一談:
丁酉,至正十七年……五月汴梁大飢,守臣失列門知院遁,紅軍劉福通自稱太保,入遽之,迎其主小明王於亳州,入都於汴梁之皇城。
但是在《庚申外史箋證》中,箋證者早已指出了這項錯誤
因此,劉福通攻佔汴梁的時間從來不是什麼歷史懸案,更不存在所謂的至正十五年二月之說。
那本文作者為何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呢?
其實,元末典籍就那麼多,你不說我也能猜到。
看他的敘述,我就能知道他錯誤的依據了明初葉子奇所做的野史《草木子》,《草木子·克謹篇》:
汝寧盜韓山童男陷汴梁。僭稱帝。改韓為姓。國號宋。改元龍鳳。分兵攻掠。其下有劉太保者。每陷一城。以人為糧食。人既盡。復陷一處。故其所過。赤地千里。大抵山東河北山西兩淮悉為殘破。毛會等兵已犯闕。王師極力戰守。始退敗。
葉子奇當時尚在浙江,再結合所謂的“韓山童男陷汴梁”(實際是劉福通,韓林兒但是尚在毫縣)、“每陷一城。以人為糧食。人既盡。復陷一處”這種標準誇大式謠言,就可以知道葉子奇對於汴梁之戰的瞭解都是道聽途說。因此雖然韓宋政權在至正十五年就已經國號為宋、改元龍鳳了,但是隻是元末各路義兵中的一支,而且大本營毫縣也離葉子奇的家鄉浙江龍泉甚遠,因此他並不瞭解。只有到韓宋政權在至正十八年攻陷汴梁、恢復北宋故都之後,大宋龍鳳政權的名聲才傳到葉子奇這裡,因此才有了這段錯漏百出的記載。
《草木子》原文中並沒有記載時間,那作者為何一口斷定是至正十五年呢?
因為作者永遠不看原文,看到楊訥先生等人主編的《元代農民戰爭史料彙編·中冊》中,將這一段沒有時間標註的記載寫在了至正十五年,於是一拍腦袋,劉福通在至正十五年就把汴梁佔領了:
但凡對《元史》稍微熟悉一點的人,都不會鬧出這種笑話。
但,這只是作者在這篇文章中第一次信口開河,遠遠不是最後一次。
在最後結尾之時,作者不看原文信口開河的毛病又犯了,張口就是在討伐陳友諒的檄文中,明玉珍喊出了著名的:
予取爾蜀於青巾之手,非取諸元。
雖然作者再次毫無學術紀律的不標註參考文獻,但是元末基本典籍就那麼多,原文還是很容易找的,在元末明初新都人楊學可記錄明玉珍大夏政權的《明氏實錄》中,這句話也壓根不是什麼檄文,更不是什麼討伐陳友諒的檄文,而是明玉珍被部下推舉為隴蜀王之後,對著四川地區的民眾們所發表的告示,《明氏實錄》(學津本):
眾推玉珍為隴蜀王,因下令曰:元朝運去,中國豪傑並起而逐之。予本鄉農,因亂為眾所推。殆為自保,豈敢圖人?邇者,義兵一起,群醜底平。湖湘向化,顧茲蜀地久被青巾之亂,莫有為之剪除者。予奉天誅罪,豈能自安?已經殄滅兇徒,幸爾坐收全蜀,是乃天意,夫豈人謀?方今圖為晝一之規,與民其享太平之治。誠恐百姓不知,以予為爭地殺人之師,非弔民伐罪之舉。予取爾蜀於青巾之手,非取諸元。爾輩亦當復見見中華文明之化,不可安於元人之陋習也。更宜洗心從治,慎弗取惡招尤。
並且,但凡有點古文常識,都知道“予取爾蜀”指的的“我取得你們蜀地”,陳友諒一不是蜀人、二沒有佔領過蜀地,明玉珍對陳友諒的檄文中說這種話是出來搞笑的嗎?
你以為這就完了,遠遠沒有,你低估了作者的想象力。
二、對元史基本典籍完全陌生
作為四川省歷史學會副會長,又是專門研究元史的專家,我不要求你像真正的元史專家那樣,懂得多種語言(蒙、藏、波斯、畏吾兒語等)的相互比堪,最起碼,《元史》這種入門書籍得稍微熟悉一點吧?
可是很遺憾,從這篇文章中,我看到的只是對《元史》的一竅不通和漫天飛舞的腦洞。
就像名字《元末“青巾軍”入蜀考—兼釋重慶《玄宮之碑》》說顯示的一樣,這篇文章最核心的創新點、也是作者十分得意的創見就是他認為自己駁斥了一個所謂學界一直以來的誤解,考據清楚了元末“青巾軍”入蜀的時間。
對於這種書不認真讀,口氣比天大的人,我只能說:
書讀得太少,想得太多。
這篇文章上來就宣稱:
學界普遍將元末“青巾軍”入蜀的時間認為是至正十八年,而通過本人努力的考證,應該在至正十七年。
按照學界慣例,在寫“過去學界一般據此認為”這種話之後,至少需要給出三四篇參考文獻,表示自己是實事求是的,而不是豎了個空靶子在這裡打。很明顯,作者沒這個打算。
而且,恕我直言,我從來不知道還有《明氏事蹟》這本書,看了一下他引用的記載,在《明氏實錄》中,作者一轉眼就把《明氏實錄》改成了《明氏事蹟》,不知道該說什麼。
那麼,回到問題主體,元末“青巾軍”入蜀時間真的就這麼撲朔迷離,《元史》真的就記載了元末“青巾軍”入蜀時間是在至正十八年四月之後嗎?
明顯不是。
真的對作者很無語,在寫文章之前,能不能把自己引用過的《元史》的元末部分看完?
十七年春正月丙子朔,冬十月……是月,白不信、大刀敖、李喜喜陷興元,遂入鳳翔,察罕帖木兒、李思齊屢擊破之,其黨走入蜀。 《元史·卷四十五·本紀第四十五·順帝八》
可見,《元史》中記載得明明白白,至正十七年冬十月,白不信等部就因為被察罕帖木兒和李思奇屢次擊敗,而“
其黨走入蜀”。那論文所引的:
十八年夏四月察罕帖木兒、李思齊會宣慰張良弼、郎中郭擇善、宣慰同知拜帖木兒、平章政事定住、總帥汪長生奴,各以所部兵討李喜喜於鞏昌,李喜喜敗入蜀。
又是什麼呢?
這是白不信等部在至正十七年十月入蜀之後,至正十八年又從四川出關,捲土重來攻擊陝西,結果又被察罕帖木兒、李思齊等人大敗,於是又不得不再次入蜀。這一點,《元史·察罕帖木兒傳》記載得很清楚:
十七年,賊尋出襄樊,陷商州,攻武關,官軍敗走,遂直趨長安,至灞上,分道掠同、華諸州,三輔震恐。陝西省臺來告急。察罕帖木兒即領大眾入潼關,長驅而前,與賊遇,戰輒勝,殺獲以億萬計。賊餘黨皆散潰,走南山,入興元。朝廷嘉其復關陝有大功,授資善大夫、陝西行省左丞。未幾,賊出自巴蜀,陷秦、隴,據鞏昌,遂窺鳳翔。察罕帖木兒即先分兵入守鳳翔城,而遣諜者誘賊圍鳳翔。賊果來圍之,厚凡數十重。察罕帖木兒自將鐵騎,晝夜馳二百里往赴。比去城裡所,分軍張左右翼掩擊之。城中軍亦開門鼓譟而出,內外合擊,呼聲動天地。賊大潰,自相踐蹂,斬首數萬級,伏屍百餘里,餘黨皆遁還。關中悉定。 《卷一百四十一·列傳第二十八·察罕帖木兒傳》
“賊出自巴蜀”這一句話更是表明了,“青巾軍”本來就是從巴蜀出來的,被擊敗之後又“敗入蜀”,因此,何來元末“青巾軍”是在至正十八年四月入蜀一說?
這種《元史》記載得清清楚楚的事情,還用得著你來豎個靶子考證?
你以為這就完了,你太高估作者的水平了。
三、引用不符合學術論文的最起碼標準
無論是論文還是學術專著,引用文獻可以說是最不起眼但是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了,可以說:
論文的觀點決定了其創新性,而論文的引用文獻則決定了其可信性。
很多時候,可信性比創新性更加基礎和重要。嚴格的學術傳統中,引用文獻有非常嚴格的標準,不僅要註明引用的哪本書,還要註明在哪一章,哪一頁,版本是什麼,出版社哪一家。更為重要的是,如果不是第一手文獻實在找不到,不要在二手文獻中進行轉引,這會極大降低自己論文的可靠性。特別是古代的二手文獻,因為在現代引用標準並沒有建立起來之前,古人的引用並不忠誠原文,隨意性很大。
而這篇論文呢?我並沒有全部複核他的引用文獻,工作量太大,就找了幾個我比較熟悉的引用檢查了一下,發現慘不忍睹。
首先,胡亂引用,連所引用的章節都完全搞錯了,實在過於低級。
在探討“青巾軍”入川的歷程時,作者引用了《新元史》中的“束良曾”這個人的事蹟,而引文文獻則標註為“《新元史》卷225《忠義傳》”。
一看到這裡,我就覺得可能不對,因為《新元史》中的“忠義傳”在我的印象裡並不在卷225。於是我去複核了一下,果然,《新元史·卷225》為韓林兒和張士誠的傳記:
而“束良曾”的傳記則在《新元史·卷二百三十二·忠義三》之中:
所以,很明顯,作者又再次沒有讀《新元史》原文,不知道在哪裡抄的幾手文獻,造成了這種學術論文中的大忌。
作者喜歡引用不可靠的二手文獻的毛病,在這篇文章中可以說體現得淋漓盡致,而且二次引用還是古代的文獻。隨便舉一例,在談到朱元璋給明玉珍的一封國書中關於“青巾軍”的片段時,作者直接標準為“《明太祖實錄》,轉引自錢謙益《國初群雄事略》”
實際上,稍微對元末史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錢謙益的《國初群雄事略》雖然是當時超一流的歷史著作,但是幾百年過去了,他的引用原則在現在的學術體系中看起來非常不專業。
一般而言,他不是忠誠的原文摘抄,而是進行了簡寫或者轉寫,和原文差別比較大。就拿作者引用的這一段來說,《明太祖實錄》原文為:
足下因有所見,以偏師入蜀,度其兵有三分之一,茲既全有西蜀,乃古今人物強盛之所,寧不壯哉!然西有李喜喜等兵侵擾殺掠,為虐亦甚,其生民不知存者能幾! 《明太祖實錄卷十七》
可知,“為虐亦甚,其生民不知存者能幾”被簡寫為“生民無幾”,在此處可能差別不大,但是在有些地方,一兩個字的差別可能完全影響事件的描述,這就是為什麼學術論文要求儘量引用第一手文獻,而《明太祖實錄》作為研究元末史的基本正史,不存在無法引用第一手文獻,只能借用第二手文獻的情況。
類似例子在文中還有很多,就不贅述了。原文可以直接去知網搜索進行閱讀,保證大家驚喜不斷。
四、餘論
作為一個知名學者,在一個知名刊物,發表了一篇自我感覺良好的學術論文,結果無論是創新點(元末“青巾軍”入蜀時間的考證)的少見多怪,還是基本典籍的不學無術,還是引用文獻的胡亂標註,都讓人對其史學基本素養表示由衷的懷疑。
就我這麼多年看文獻的經驗,灌水文章看了不少,但是這麼垃圾的文章還是第一次看到,想想就覺得噁心。每次看到這些所謂的歷史學學者寫得不知所謂的文章,我都會對中國史學表示由衷的可惜,我們本可以做得更好,奈何黃鐘棄毀、瓦釜雷鳴,一大批真正有水平的學者孤獨終老,一大批不學無術、蠅營狗苟的人卻妄居高位。
【1】:http://sass.cn/100002009/315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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