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缴纳15年养老保险, 结果未满60岁离世, 养老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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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职工交了养老保险,还没有领取待遇就去世,也是有相应待遇的。

这种死亡叫做非因公死亡,跟因工死亡相对。

因公死亡是工亡,相应的待遇是丧葬补助金六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20年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养老、医疗保险返还个人账户余额;遗属享受补助待遇。

非因公死亡,由于情况比较多,我们的养老的保险基金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标准。一般待遇会低一些。

首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没有问题的,在法律意义上的解释,他就是个人财产,只不过国家贷款去世之后可以进行账户销户。

第二项就是丧葬补助金。这个标准实际上源于我们的劳动保险条例。但由于时代的发展,各省发展出不同的标准了。山东省只有一千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广东省和辽宁省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其实差距是蛮悬殊的。

第三项是一次性抚恤金或者叫救济金。也是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山东省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黑龙江省是6000元,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重庆市是15个月的本人工资,深圳市是6到12月的本人工资。

第四项,叫做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各省的标准也是不一样,一般是不低于低保线的。不过,这个标准实际上慢慢会被低保线替代。山东省2012年公布了供养亲属的标准,根据各个地区不同,分别是460元,410元和360元。目前青岛市的低保线是660元了。

大家需要明确的就是这些资金的来源了。原则上,非因工死亡各种丧葬抚恤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过我们国家确实有一批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工作单位,这一批人也不少,2016年就达到了8700多万。

为此,各省市开始试点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纳入社会统筹的试点工作。山东省2013年就下发文件开展了此项试点,试点要求交费满15年以上的,职工去世后,一次性救济金由养老保险统筹金发放。交费不足15年的,每缺一年降低1/15。丧葬补助费是全额发放。

但是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仍有原渠道列支,也就是说原用人单位承担。

青岛市2017年去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是50100元左右。再加上个人账户余额交费15年的话,一般也能拿回七八万元。

虽然对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能拿不回全部本金,但也是一种相应的补偿吧。


暖心人社


还没退休就去世,这是不幸的,养老金咋办?会不会充公?这个大可以放心,养老金是不会充公的,也不会白交。

因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是可以继承的。根据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如果其个人账户还剩下余额,余额中的个人缴费本息可以依法继承的。

可以继承多少钱呢?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那么这笔钱家人可以代领吗?根据规定,继承额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也就是说,个人缴费属于个人所有,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充公,必须依法继承。

但是单位缴费的部分,则要充实到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毕竟养老保险是一种保险,这体现出风险共担共济的精神。

除了可以继承养老金外,家人还可以领取两笔钱,一是丧葬补助金,用于补助办理丧事的费用;二是抚恤金,用于保障死者生前抚养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

这个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各地标准不是一样的。其中,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这些钱,别忘了及时去领。


思之想之


根据现行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务员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起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爱益人。


桂山情未了



首先,我们分清楚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还是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我们先来回答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政策,每个参加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都有自已的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你的身份证号码就是自已的养老保险账户,在养老保险的账户中有两部分资金,就是自已15年缴纳养老保险的总和,这部分资金就像是银行的存款一样,归个人所有,这部分资金可以当事人离世后可以办理继承或者一次性领取,领取金额多少就是你15年缴纳了多少,就领取多少,包括这么多年来产生的银行利息,另一部资金属于政府补偿和各级政府补助归养老金集体账户,个人不得领取。


其次,具体怎么办理,首先人离世后一月之内必须办理,有两部分钱可以领取,60周岁以后,一要领取1000元的丧葬费,二要领取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里的余额,超过领取两年基本上个人保险金的账户就没有了,原因是领取养老保险时,先领取的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账户里的钱领取完了,才能领取集体账户里资金,所以希望你能够长寿,但是60不到就离世的人员,没有死亡丧葬费,只能领取自已缴纳的哪部分资金。领取的程序如下,1,带上离世人员和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及缴费发票,银行卡,户口本到村委会开两个证明,一个死亡证明,一个领取证明。2,到乡镇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要求派出所出具离世人员的死亡证明。3,到乡镇主管社保部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按要求办理,大约一个星期,钱就到领取人的银行卡上了,非常方便,一天就可以办理完备。


最后,如果是城市居民,你可以到当地街道及社保局进行办理,所需的手续和农村居民的一样,领取的金额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大同小异,也是领取的个人缴纳的哪部分,集体缴纳的归集体养老保险账户所有,个人不得领取。具体详细情况请到当地社保局咨询一下,工作人员会给你满意的答复。


橄榄剑社会


已经缴纳15年养老保险, 结果未满60岁离世, 养老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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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师



君临天下1331


末到退休年龄去世,养老缴费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也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参保人员退休前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如果继承人也参保的话,这些钱可以转到个人账户,作为继承人参保缴费。


爱养花


已经缴纳15年或15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未满退休年龄离世后,好像是养老金停发,养老金是针对在世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专项资金,也就是专款专用,人死了就没有养老的问题了,可以领取一次性伤葬补助费,所以平时管理好自己的身体,让身体健康,才能享受到养老金。


馥郁75716347


各地规定 有所不同但相同的是:养老保险有两部分组成(自己全交也是如此),单位部分百分之20,自己部分百分之8,参保人离世后,自己的8%退给家属,那2O%就不再退了,归入社会统筹。但是丧葬费还是有的。


手机用户5368478000


这个各地有很大差异结果。有的是将个人账户部分返还给逝者家人。并可领取丧葬费。有的地方是只按当时的月平均工资额度,领取丧葬费。也有的地方是将个人所缴的钱,全额返还。各地政策不一样。得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去咨询,是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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