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前男方买房,让女方出装修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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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看房子的价格,如果房子本身就不是很贵,而且男方也只是付了首付,名字也只有男方的,这样的情况女方最好别出装修费,装修的钱不一定比首付少,还让男方觉着是自己的房子,划不来,

第二、 房子价格很贵,首付是装修费的三倍以上,男方家庭条件也一般,这个时候女方可以参与装修,因为确实是男方已经全力去买房了,不放心的话,可以在装修的时候把全部的票据拿好,以防万一。

第三、男方早就买的房子,而且是全款,这个时候千万别出钱装修,因为不管装修成什么样子,他们都觉得是你应该做的,而你确实也是尽力装修,最后什么好都没有,还可能成为家庭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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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女儿,我的观点是要么两家一起出首付一起出装修,均摊,房子写两个人名字,要么婆家条件允许全款那就全款,婆家装修,写男自己名字,我也会给女儿买一套同等价位的房子做陪嫁,但写女儿自己名字,小两口喜欢哪个是哪个,另外一套收租金也是一项收入,谁也别觉得吃亏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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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出装修费的情况确实很多见,当然这不是什么硬性规定,完全是男女双方家长本着平等自愿,都想为儿女成家出一份力,为儿女婚姻幸福协商的结果。本来女方父母出装修费用是希望适当减轻一下男方父母的经济压力和负担,也可让自己的女儿婚后在婆家不被看轻,还能在家庭财产的份额上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本是两全其美的好事,可随着这几年离婚率的不断攀升,让很多离婚夫妻因为财产分割问题纠缠不清甚至是对博公堂。

这种做法在近几年已慢慢淡化不被采纳,取而代之的是男方买房,女方买车,所有权都落在各自的名下,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不属于共同财产,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财产在婚前就分的清清楚楚,即使是以后俩人过不下去了离婚也不会有过多的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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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婚姻法》了解一下,《婚姻法》了解一下,《婚姻法》了解一下!重要的事说三遍!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敲重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父母在婚前全资给子女买房,并且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子女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女方不能分到房产,即使是你装修的。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把装修钱退给你。

我有个朋友笑笑最近就在遭受这恶心事。当初结婚的时候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美名曰不增加小两口经济负担。笑笑想在人家家都做到这个份上了,真是感动的不行不行的。结婚的时候彩礼一万八意思意思得了,三金也没买贵的。婚后更是孝顺公婆,体谅丈夫。可谁知那老公就是个渣男,在外沾花惹草,骚聊不断。


笑笑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可咨询后才知道,房产婚前买的,也没加笑笑的名字,她一点房产都分不到。合着她那几年用自己工资维持家用,自己省吃俭用都是一场笑话。到最后,房子没自己的,孩子也已经生了,是离也不是,不离也不是。

所以奉劝那些即将结婚的女孩们,我相信你们走入婚姻的那一刻都是奔着白头偕老去的。但是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懂点婚姻法,在婚前达成共识,能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们不贪图别人的东西,但自己的东西也要有能力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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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娶不起媳妇,可以不娶,让女方出装修费,女方可能会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后果。

没结男人就开始算计与女方,如有离婚女方一分钱都拿不到、女方只能拒绝这门婚事。

男人要有担当,要结婚,就要给女方一个完整的家,没装修就不能入住就不是个家?

有能力买房,就要装修好,让女方有安全感。

还是自己想办法装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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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婚前男方买房,女方出装修费的问题?

首先,这得依据双方家庭的看法,是否不介意?想得开,以及男女双方感情深浅?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女方的想法,如女方家庭条件好,比较大度,则没问题,前题是建立在婚后或是已定婚。

其次,每个地方习俗不同,当确定要结婚时,需上门提亲,自然会谈到彩礼,如果女方已知这事,可能会提高彩礼,高出的彩礼就作为装修费了,羊毛出在羊身上。

再次,男方提出的女方出装修费,可能会产生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后果,因女方家中困难,实在拿不出,只能拒绝这门亲事。

最后,本人看法是,男人要有担当,打算要结婚了,就要给女方一个家,没装修就不能入住,这叫什么家?既然有能力买了,就要装修好,否则就不是买来住的,而是炒房。这很不公平,让女方没安全感。还是自己想办法装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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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问题,就觉得男方很精算,还有提防的味道,还没结婚就做好离婚后的防备。

男方的房加女方名字吗?如果不加,凭什么让女方出装修费。就算加名字,这个算婚前财产吧,离婚女方可以分得多少?还有,这个房子要还贷吗?还贷怎么还?双方一起还还是男方自己还?

怎么看,都觉得女方要吃亏,不离婚,两人熬到老还好,如果熬不下去,离婚女方是很吃亏的。

如果女方有这个钱装修,还不如自己买房呢,那才是自己手上稳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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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吧,我觉得要分两块看。

1.如果婚后是两人共同出资装修,我觉得也没什么,毕竟计较太多对婚姻本身不是好事。

2.如果是让女方全资装修。那么首先要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否则就有点骗婚的嫌疑了,毕竟装修款在离婚的时候不如房产值钱。并且证据保留也很难。

如果不愿意加名字,还非要婚前就全部让女方出钱装修,只能说男方这个算盘打的是真响亮。


小鱼儿叹人生


你好,很高兴被邀请回答问题。这个问题就好比,如何看待父母偏心儿子不偏心女儿一样,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怎么做全凭双方自愿,不应该有什么道德绑架,也不该拿某些东西去衡量,互相接受的了那么在一起, 接受不了谁也不要强迫谁,这不是看大众舆论来得结果的,而是看你们双方在彼此眼中的份量,和谁愿意去为谁付出多少来定,所以这类问题没答案,一切请从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出发。

以上观点属于个人见解, 如有不合适,请多谅解。



薄荷微凉雨


很多问题,是不是双方的名字?需不需要共同还贷款?如果俩人的名字,一起还贷,男方首付,女方装修可以接受。

如果是男方自己名字,还需要一起还贷款,还要出装修,抱歉,我不想结婚了。我可以选择自己买房自己装修自己还款。

真得有钱的男人,自己有房有车有存款,也不会在意那么一点点装修费,反而彩礼各方面也会很体面,因为毕竟是自己的面子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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