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幾種常見易錯的公文處理方法


「方法」幾種常見易錯的公文處理方法


(一)文件起草方面

1.轉發文件

(1)標題。《XX單位辦公室轉發XX上級單位辦公室關於做好XXXX工作文件的通知》,這是標準寫法。容易錯的是:一是關於不知道放在哪個位置。如果上級有“關於”就放在原位置;如果上級沒有“關於”就放在轉發前面。二是文件二字。替換的就是原標題中的“的通知”,千萬不要出現“轉發XX的通知的通知”。三是要有上級機關的名稱。不是轉發某個工作,而是轉發某個機關的某件工作安排。比如,縣委辦也是轉發市委辦怎麼辦,標題中直接寫市委辦,但是在正文中再去交代清楚是縣委辦先轉發的。四是書名號中還有書名號。根據公文處理規定,標題中除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用書名號以外,還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等專用術語外,一律不出現任何標題符號,包括頓號,要麼點兩個或三個,中間用“和”“及”連詞。如果上級印發或者轉發時有書名號,證明他們錯了,直接刪除就行。

(2)正文。開頭要有一句“正確的廢話”,那就是“經某某單位同意”,為什麼?不是我們辦公室想轉發來安排工作,是單位同意的。轉發別人的文件,一定要引用完整,就是“《某某單位關於做XX工作的通知》(X辦發〔2020〕XX號)”,容易出錯的就是掉了後面的文號;還有是直接轉發文號,這裡再提醒我們,不管在何種文稿中提到上級文件,不能只有文號,一定要全面完整,如果只有文號,是不是告訴別人自己找去?而且只有一個文號,誰知道是不是關於這件工作的。文號的小括號後面不需要再有“文件”二字,純屬多餘,因為前面那個標題和文號就是文件的意思;同理,我們在起草其他文種類公文時,根據“《某某通知》要求或者精神”即可,不用加文件“二字”。最後還有一句,“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並且只要這幾個字即可,不能出現“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的說法,既然轉發下來,就是要執行,沒有結合實際一說,如果不涉及該單位,學習就行,辦公室可不敢安排說學習就行的話,因此統一說法。

(3)有附件。記住這樣一句話:“轉發文件,自己的才廢話,上級文件才是正文”。這跟印發方案是一個道理,前面的都是廢話,重點在下面。所以,不能把別人的文件通過公文交換系統附件上傳,可以通過轉換成圖片、掃描成圖片的形式插進去;也會有附件的情況,比如表格,需要在落款前面寫附件加內容,然後再上傳。

(4)有要求。我們常常會碰到領導批示,“並提出貫徹實施意見”。正確的說法是:“並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不要用“請一併抓好貫徹落實”,“一併”二字純屬多餘,執行就行,如果多了“一併”,是不是我們提的要求是層層加碼?是不是我們所提要求沒有來源於上級要求?


2.印發方案。一是在標題中不用書名號。二是黨委、政府機關不直接印發方案。特別重大工作,要將標題改為“關於XX的實施意見”,標題下面用括號寫明發文時間,抬頭不用寫(也就是不用寫發文對象)。三是正文開頭還是要有一句“正確的廢話”。要麼是“經某某黨委或者政府同意”,或者“《某某方案》已經某某黨委或者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不用加“給”字,發代表了“給”)。四是方案不能作為附件。要在落款下一頁接著排版。


3.請示文件。

一是文頭。已經規範為和下級文件同樣。二是簽發人。請示文號後面要有“簽發人:XXX”,兩個一左一右各往左往右空一字分別編排在文頭紅線之上。“簽發人”三個字用楷體字體,XXX用仿宋字體,必須是黨委或者政府主要領導。三是稱呼。用單位標準簡稱,前面不用加XX市、XX縣。比如,縣委;縣人民政府;縣發展改革局。以下都是錯誤的稱呼:中共XX縣委;XX縣人民政府,會澤縣發展和改革局。四是一事一請。請示只能提一個請求,不能出現“現將有關事情請示如下”的說法。如果出現有好幾個請求,就換文頭,不是請示,是報告。五是唯一主送。請示只有一個主送機關,開頭稱呼只能有一個,版記中不能有抄送單位。如果需要同時請示兩個單位,換文號、換稱呼。六是規範結尾。正文最後一句的規範表述:“當否,請示。”“妥否”,末尾加感嘆號都是不正確的。


「方法」幾種常見易錯的公文處理方法


(二)文字校對方面

1.“截至”和“截止”。一律統一為“截至”,若一定要用“截止”,後面要加一個字變成“截止到”。

2.“事項”和“事宜”。一律統一為“事項”,因為“事宜”有貶義的意思,“諸事不宜”嘛。

3.“有關”和“相關”。一律統一為“有關”,“相關”是指相互之間有關聯。

4.“關於”和“對”。一律統一為“關於”,而且不放在一起,兩個就是同一個意思。

5.“現將”和“現就”。“現將”後面沒有帶“的”字的定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即可;“現就”後面有帶“的”字的定語,“現就做好XX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6.“吸取”和“汲取”。“吸取”是指內部的經驗做法;“汲取”是指其他地方的教訓。

7.“縣委、縣政府”和“縣委、政府”。單獨出現時,分別表述為“縣委”“縣人民政府”;連在一起時表述為“縣委、縣政府”,不要掉了“政府”前面的“縣”,好多領導在講話時習慣說“縣委、政府”,其實是不規範的,道理就是省、市、縣、鄉都有“政府”,縣就是縣,以此類推。

8.“等”和“等幾個”。單獨用“等”字時,表示後面還有,沒有全部列舉;用“等幾個”時,前面已列舉完全,3個就是“等3個”、4個就是“等4個”,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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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標點符號方面

1.排比中間的符號。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中間不用“、,”等任何符號。

2.有附件的符號。在正文後面空一行,左空兩個字,寫附件加冒號,有兩個以上,用“1.2.”來排序,結尾不用任何符號,標題太長轉行對齊方式是與1.後面的文字對齊。

3.有包含關係的符號。比如,句號後面的結尾用分號,這是不對的,句號後面的結尾只能用句號。從小大到順序是:頓號、逗號、分號、句號,前不能包含後。

4.“其中”前後的符號。“其中”前面一律用逗號,如果前面都是句號結束了,哪裡來的其中。“其中”後面有逗號和沒有逗號的表述,如果其中後面只有一種情況,不用逗號;如果後面有兩種及兩種以上,“其中”後面用逗號(注意不是用冒號),且用分號將幾種情況排比羅列。

5.雙引號後的符號。如果引用完整的一句話或者一段話,句號放在雙引號前面,說明是連句號都是引用的;如果是特定說法,句號放在後引號後面,說明只有文字是特定說法,句號不是;如果還要接著說,逗號放在後引號外面,說明後面還有。


「方法」幾種常見易錯的公文處理方法


(四)細節處理方面

1.主語處理。在彙報、報告、請示等對上級的所有文稿中,均不能出現“我”“我們”等字樣,一律換為單位簡稱或者更改說法,可以用“某地”“某局”等說法。這是最起碼的尊重,在上級領導面前說“我”“我們”,似乎有自誇嫌疑。

2.正文處理。一律不出現“此頁無正文”的字樣。如果正文太靠下,就緊縮或者加大行距,最少要有一行和落款在同一頁。在正文中,單獨一個字不佔一行,處理方式是緊縮最後一句話的“字符間距”。

3.落款處理。首先明確一條,落款不單獨在一頁,原因是要鮮紅的印章,單獨一頁可以單獨使用哦,處理方法同上。正文結束(含附件 )後空三行(如果實在放不下,可以少一行左右)開始寫單位名稱,單位名稱一律用全稱(就是公章上的名字),距離右側邊空4個字,且名稱不能轉行,黨委、政府聯發的對齊美觀。成文日期在名稱之下,排版為名稱的中間位置,有個別地方是距離名稱左空兩個字,這是錯誤的。如果請示類,必須還有第三部分,聯繫人和聯繫電話,方便上級處理公文時聯繫,而且一般不用主要領導的名字和電話,也不建議用站所部門的電話,儘量用分管領導的,排版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左空兩個字,用小括號,裡面寫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4.版記處理。就是在文稿中的末尾用兩個框線表述的內容。字體,同正文。字號,小四。左空一個字,右空一個字。尤其是注意的是,請示、報告等上行文,末尾用“印”;平行文、下行文用“印發”,道理很簡單,“印”就是隻印出來,因為請示是一級單位對上級“請”,而版記寫的是辦公室,只能“印”;“印發”就是不但印還要發,是需要抓好落實的。切記:版記一定是在偶數頁,如果落款在奇數頁,直接空行空行推到偶數頁的末尾;如果落款在偶數頁太靠下放不下,就緊縮正文的行距來處理,正文行距28mm—32mm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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