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春轉換干支紀年小常識一舉粉碎“曹雪芹墓碑”的荒唐鬧劇

1992年7月,時任紅樓夢研究所所長、中國紅樓夢學會會長的“著名紅學家”馮其庸撰文介紹北京通縣張家灣農民李景柱於1968年“發現”的“曹雪芹墓碑”(後又被馮指為“墓石”),由此引發了20多年來圍繞這塊醜陋不堪的石頭間歇性發作的荒唐鬧劇。


從立春轉換干支紀年小常識一舉粉碎“曹雪芹墓碑”的荒唐鬧劇

“曹雪芹墓石(墓碑)”。


馮其庸的長文《曹雪芹墓石目見記》原載1992年8月16日《文匯報》,後收入馮著《曹雪芹家世新考(增訂本)》,其中詳細敘述了“曹雪芹墓石”的發現經過和馮本人的考證意見。《目見記》一文並沒有提出任何有力的證據證明“墓石(墓碑)”的真實性,以至於馮其庸在文章結尾只能寫道:“我的這些看法都只是直感式的初步的意見,提出來只是為了引發大家的研究和思考而已。


馮其庸的“一家之言”當年的確引發了巨大爭議,由馮其庸主編、文化藝術出版社1994年8月出版的《曹雪芹墓石論爭集》彙集了兩派截然對立的意見。赫赫有名的“文物專家”和“紅學家”傅大卣、史樹青、王利器、鄧紹基、劉世德、陳毓羆、杜景華等人,堅決認為“不是偽造”,“不容疑”。以“紅學泰斗”周汝昌為代表的“反對派”陣營,秦公和顧平旦等人則認為“漏竇重重,大可疑議”。


正方均認為該“墓石”證明了“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按,1763年2月12日,“壬午除夕”是所謂“乾隆時期鈔本”“甲戌本”上“脂硯齋”的批語,稱曹雪芹於“壬午除夕”“淚盡而逝”)。反方由於不認同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說,以及對“墓石”的材質和刻寫規範等問題存疑,因此認為“墓石”是假文物。


無論如何,證真也好,打假也罷,正常的學術討論你來我往擺事實講道理就行了,這種態度和方式相信下里巴人、農夫村婦、引車賣漿之徒都能理解和接受,但事竟有大謬不然者。


2009年,歐陽健、曲沐等人分別在各自的博客上公開刊發了《關於“〈紅樓夢〉大討論”的三地書》,這是歐陽健、曲沐和吳國柱等學者於1993年到1995年之間的相互通信,其中就有談到“曹雪芹墓石”的內容。曲沐寫了一篇紀念歐陽健亡妻的文章《紀念小唐》,其中也談到了有關“曹雪芹墓石”的辯論。綜合來看,以馮其庸為領軍人物的“證真派”可真是厲害得狠呢。


1992年10月,“國際《紅樓夢》研討會”在揚州召開,參加會議的曲沐在南京會見了歐陽健的夫人唐繼珍。曲沐告訴唐女士:“馮其庸先生為墓石問題很生氣,誰都不敢說墓石是假的。


1994年5月10日,曲沐在致歐陽健的信中寫道:“在揚州會上我就看到,為了一塊墓石,馮(其庸)、林(冠夫)、杜(景華)等人那副神氣,實在可怕。”


“證真派”這麼厲害,這麼可怕,“曹雪芹墓石(墓碑)”就能被證真了嗎?天底下可沒有這樣的便宜事。據一位在京的老先生電話告訴我,墓石(墓碑)“當然是假的”,“有關部門”為了給“某人”留點面子,才沒有繼續深入報道。


轟轟烈烈的“曹雪芹墓石(墓碑)”確實偃旗息鼓了好一陣。2005年5月8日,《解放日報》刊發了一篇對馮其庸的訪談報道,在這篇署名“馮其庸、曹可凡”、題為《傷心最此斷腸辭》的訪談報道中,馮其庸舊話重提,“堅信不疑”“曹雪芹墓石”不是造假。


半年多之後,據全國多家報紙報道,2006年1月25日,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於1968年“出土”的“曹雪芹墓石”在通州博物館正式展出,門票售價人民幣1元,這是“曹雪芹墓石”首次對市民展出。


2006年1月27日,《北京日報》的報道稱:“著名紅學家馮其庸為石展題寫了展題,認為這塊墓石為揭開曹雪芹去世之謎提供了真憑實據。”這就是說,馮其庸認為刻寫著“曹公諱霑墓,壬午”這7個字的所謂“墓石”“確鑿無疑”地證明了曹雪芹死於“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


據《北京日報》報道,通州原文物所所長、文物專家周良先生在1月25日的石展上介紹:“目前,文物界、歷史屆基本都認定這塊墓石確實是曹雪芹的墓石”。大家看看,這當然不是一個實事求是的說法。

行文至此,我且引用馮其庸的舊文,向大家介紹“曹雪芹墓石(墓碑)”的基本情況,然後展開一錘定音的證偽。馮其庸在《曹雪芹墓石目見記》一文中寫道:

只見墓碑平躺在房子裡,約1米左右高,40多釐米寬,15釐米左右厚,墓碑質地是青石,做工很粗糙,像是一塊普通的臺階石,只有粗加工,沒有像一般墓碑那樣打磨,碑面上粗加工時用鑿子鑿出來的一道道斜線都還原樣未動,證明是根本未打磨過。碑面上鑿刻“曹公諱霑墓”五個字,也不像一般碑文的寫刻,就像是用鑿子直接鑿的,因為字體是筆畫一樣粗細、方方正正的字體,有點類似八分書,但毫無筆意,所以說可能是未經書寫,直接鑿刻的。總之給人以十分草率的印象。因為刻得很淺,字跡與石色一樣,幾乎已看不清楚,但只要仔細看看,還是可以毫不含糊地辨認出來的。在碑文的左下端有“壬午”兩字,“午”字已剝落左半邊,但還能看出確是“午”字。


我們對著這塊石碑,反覆仔細觀察,並拍了照片,覺得石碑和碑上所刻字跡,都是舊的原有的,並非後來新鑿的。不過字跡上有少量被新擦過的痕跡,顯出與原字跡不是一個顏色,兩者新舊區別分明,一看即知。經詢問,這是李景柱怕字看不清,用磨石擦了幾下的緣故。

實話跟大家講,堅信墓石為真也好,質疑墓石為假也罷,當年論戰的正反兩方都沒有提出有力的證據來證實或者證偽。大家可以去翻一翻當年的《論爭集》,看看有多少人能看明白那兩堆“專家”的囉囉嗦嗦。


請大家注意,當年論戰的兩方在辨析這塊“墓石(墓碑)”的真偽時,忽略了一個關鍵的常識性判斷——如果“曹雪芹”的確死於“壬午除夕”,並且他生前的親朋好友、鄰里鄉親的確為他立了墓碑或者埋了墓石,這塊石頭上絕無任何可能刻上“壬午”兩字!


在我之前,從來沒有任何一位專家學者公開指出,“壬午除夕”的書寫方式根本不能成立,因為1763年2月4日(陰曆十二月二十二日)已經立春,立春後屬癸未年,因此曹雪芹的墓石(墓碑)上如果要刻上去世時間,正確的刻法一定是“癸未”,這是常識!

從立春轉換干支紀年小常識一舉粉碎“曹雪芹墓碑”的荒唐鬧劇

“日梭萬年曆”顯示“壬午除夕”實際上是癸未年甲寅月戊午日。


所謂的“墓石(墓碑)”不但在干支紀年問題上犯了嚴重的常識性錯誤,敗露了作偽的本質,在碑文文字內容方面也錯得離譜。著名“文物鑑定家”史樹青辯稱“墓石”的規格、標準存在許多不合理處,是因為這個“墓誌”是“急就的,臨時找的,所以石頭很舊,字也很草率”,符合曹雪芹死前的狀況。可是,這種辯解蒼白無力,完全無視清政府對喪葬儀式嚴格的法律規定。

《欽定大清通禮》卷五十《凶禮》對品官墓葬的規定是:

墓門勒石,書“某官某公之墓”。五品以上用碑,龜趺螭首;六品、七品用碣,方趺圓首。壙志用石二,一書如碑碣,一詳記姓諱諡字(無諡則止書字)、州、邑、裡、居、服官、遷次及其生卒年月日時、葬處、坐向、所遺子女。石字內向,以鐵合而束之。

《凶禮》對士人墓葬的規定是:

墓門、石碣圓首方趺,勒曰“某官某之墓”;無官則書“庶士某之墓”。刻壙志(式見官員喪儀)。

以上引文中的“壙志”就是通常所說的“墓石”或“墓誌”,是下葬時特意和棺柩一起埋在墓穴內的刻石。


大家將“曹雪芹墓石(墓碑)”跟上述法律規定對比一下就知道,這塊石頭即不是墓碑,也不是墓石——墓石是兩塊小石板,不是一塊大石頭。


清梁恭辰《北東園筆錄》四編卷四說曹雪芹“以老貢生槁死牖下,徒抱伯道之嗟”。可見這個傳說中的曹雪芹一生窮困潦倒,從未有過一官半職,因此他死後即使有墓碑或墓石,上面也絕無可能刻上“曹公”二字,按法律規定最多也就是“庶士曹諱霑雪芹之墓”。這仍然屬於常識的範疇。


從以上兩個簡單的常識來看,大家可以確認“曹雪芹墓石(墓碑)”就是一個彌天大謊,是毫無常識、荒唐醜陋的造假!


在此,我對通州博物館在石展問題上毫無常識、公然展假、傳播謬見的做法表示強烈憤慨和譴責,並呼籲學術界和新聞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徹底揭穿這塊假墓石的來歷,維護“實事求是”的學術規範和學術尊嚴。


從目前公開披露的信息來看,圍繞“曹雪芹墓石(墓碑)”演出的荒唐鬧劇,還不僅僅是“學術”問題,確有必要深入追查。


2009年9月初,《南風窗》刊發了一篇記者章劍鋒採寫的專訪《對話紅學家馮其庸:一部〈紅樓夢〉,幾多是非人 》。在這次訪談中,馮其庸繼續為“曹雪芹墓石”張目。我特別注意到的是,原來“圈裡人”傳言馮其庸因“曹雪芹墓石”收受了張家灣地方政府的賄賂,得了一塊地,蓋了一座“瓜飯樓”——馮其庸對此當然是斷然否認的。

《南方窗》專訪寫道:

1992年,曹雪芹墓石在張家灣再次被發現,馮其庸前來考察,確定是“可信的,無可懷疑的”。當時鎮裡的官員即動員老先生離休後到張家灣定居。馮先生的夫人夏老師說,那時候城裡的房子也買不起,於是就掏錢在這裡買了一塊地,請人蓋了這所“瓜飯樓”。

因為此事,據說圈子裡有人還對馮其庸含沙射影議論過一番。

“造謠說是我肯定了那塊石頭,所以政府就給了我這個房子。”老先生說,“那不可能的。要是這樣,張家灣政府不就垮臺了?貪汙怎麼行啊?這等於是貪汙錢啊!”

不知道是記者章劍鋒寫錯了,還是馮其庸刻意為之——如果張家灣地方政府因為馮其庸肯定了那塊石頭而給了他一套房子,這不叫“貪汙”,這叫“行賄”“受賄”。馮其庸沒有“貪汙”,但他就沒有“受賄”嗎?既然“曹雪芹墓石”是假的,馮其庸理所當然就有“受賄”的重大嫌疑。


從立春轉換干支紀年小常識一舉粉碎“曹雪芹墓碑”的荒唐鬧劇

由馮其庸(號“寬堂”)題詩鈐印的所謂“曹雪芹墓石精拓本”。


據說,通州博物館折騰“曹雪芹墓石(墓碑)”展覽,沒多久就偃旗息鼓了,“曹雪芹墓石(墓碑)”也悄悄地搬去了不知哪個角落。請大家注意,只要不對“曹雪芹墓石(墓碑)”這一造假事件窮追猛打,這塊醜陋不堪的墊腳石還會繼續間歇性上演荒唐鬧劇。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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