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的爭奪:江蘇安徽丹陽湖上的省界糾紛

導語:丹陽湖原是古代丹陽大澤的一部分,經過歷史上的不斷圍墾,原來的丹陽湖區成了農田和水塘。而丹陽湖正好位於江蘇和安徽交界處,兩省的沿湖居民為爭奪豐富的湖產以及灘地糾紛不斷,並多次發生械鬥。

1.丹陽湖概況

丹陽湖原是古代丹陽大澤的一部分,伴隨著人口的增長,人口壓力日益加大,沿湖居民開始圍湖造田,丹陽湖逐漸萎縮。南北朝時期,齊建平六年(480年),當時的丹陽郡守肖子良在《請墾丹陽湖田表》裡說道“堪懇之田,合計荒熟有八千五百五十四頃”,可見開墾年代之早、面積之大。在古代,圍湖造田被官府認為是開闢糧源,增加財政收入的好辦法,官府並不十分反對。正是在這一波又一波的墾田高潮中,丹陽湖逐漸消失。到解放前,丹陽湖面積僅為161平方公里,石臼湖面積264平方公里,固城湖面積76平方公里,合計501平方公里,固城和石臼兩湖為古丹陽湖分化解體而成。經過建國後的繼續圍墾,丹陽湖幾乎已經沒有水面,固城湖僅存35.7平方公里,石臼湖水面還有201平方公里。


湖泊的爭奪:江蘇安徽丹陽湖上的省界糾紛

丹陽湖


而在丹陽湖的開墾過程中,丹陽湖上的政區界線糾紛也逐漸顯露了出來。在古代地方文獻的記載中,丹陽湖是作為兩個政區間的界線,而未涉及湖泊本身的劃分。到了歷史晚期,逐漸變成以湖中為界等籠統說法,在古代缺乏GPS技術的條件下,這種說法只是劃定了一個大概範圍,並不準確。唐代《元和郡縣誌》裡記載 “丹陽湖,在(當塗)縣東七十九里。周迴三百餘里,與溧水縣分湖為界”。宋代《六朝事蹟類編》裡記載:“丹陽湖,在溧水縣西八十里,與太平州當塗縣分界”。 《大明一統志》裡記載“丹陽湖,在府城東南七十里,亦名路西湖。湖週三百餘里,當塗與溧水湖中為界”。明代的嘉靖《高淳縣誌》記載“丹陽湖,縣西南三十里,周圍一百九十餘里,中流與當塗縣分界,東連石臼、固城湖。”清代的乾隆《太平府志·地理志》記載 “丹陽湖在府城東南‚跨多福、黃池、積善、湖陽等鄉,徽、池、寧國、廣德諸郡之水匯之。與江寧之高淳、溧水皆以湖心為界。”


湖泊的爭奪:江蘇安徽丹陽湖上的省界糾紛

江蘇、安徽兩省省界主張


沿湖居民的糾紛主要圍繞兩方面:一方面是對灘地和湖產的爭奪,沿湖居民爭相開墾土地,他們的界線究竟在哪裡,在開墾過程難免會產生權屬糾紛,而丹陽湖豐富的漁場草蕩也是爭奪的目標;另一方面在圍湖造田的過程中,會造成湖泊面積減小,儲水容量下降,排水不暢,產生水事糾紛

2.民國時期的省界會勘

沿湖居民的矛盾屬於普通的民事糾紛,官府則是居中調停者。到了民國時期,隨著民國時期規模化經營理念的引進與推廣,丹陽湖成為很多人覬覦的對象,官府作為湖灘承墾權的擁有者,湖田開墾直接關係到政府收入,而丹陽湖又處於安徽和江蘇兩省交界處,普通的民事糾紛便上升到了政府間的省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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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湖造田


1925年,安徽人黃志澄、劉邦興等人組織的華興墾務公司、寶豐墾務公司準備在安徽省當塗縣、宣城縣開墾丹陽湖區的灘地。而江蘇省認為華興墾務公司領墾的灘地“雖屬於花津湖一面者較多,而圈佔及於西蓮湖,則為高淳徵糧之地”,寶興公司領墾的灘地“系丹陽湖灘所屬西南面之天荒蕩,高淳業主佔十分之八”。而安徽省認為這些準備要開墾的灘地都是安徽的地盤,此次開墾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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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臼湖


1928年安徽和江蘇兩省組織了第一次會勘,江蘇省指出在澄溝河以西的丹陽湖灘中有屬於高淳的荒地二萬五千餘畝,其範圍包括雁星團外灘的全部以及花津湖灘的近一半,並從志乘、地圖、古人詩詞、實物等方面列舉8條證據。安徽省對江蘇省的8條證據逐一進行了反駁,並從志乘、判碑、天然形勢、第三方地圖等材料中提出了自己的證據。第一次會勘,兩省無果而終。第一次會勘雖然無果而終,但至少兩省提出了自己的省界主張,安徽省主張以運糧河(大澄溝河為運糧河的一段)中心為界,而江蘇省則主張在運糧河西面的丹陽湖灘地中分界。

1929年,在國民政府的介入下,安徽和江蘇兩省又進行了第二次會勘。主持本次會勘的內政部委員許以慄提出了仲裁意見:“塘溝河西之孔家拐附近崇寧等三小圩,既經在淳完納錢糧,高淳縣亦行使行政權,可援塘溝之例,劃歸高淳,其餘則以運糧大河中心為界,以期明顯。本席認為系屬持平辦法,尚望雙方加以審查。”由於這個方案基本上以安徽省的主張為藍本提出的,只是適當照顧了江蘇省的要求,江蘇省自然無法接受,第二次會勘又無果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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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行政院


1930年,兩省又進行了第三次會勘,這時國民政府已經頒佈了《省市縣勘界條例》,雙方互不相讓,只得各自呈報省政府,由內政部做最後裁決。行政院的最後裁決是以《省市縣勘界條例》中的天然形勢原則為基礎的,基本上以安徽省的主張為主。行政院的仲裁確定之後,江蘇安徽兩省方只能接受並樹立了界標。

3.蓑翁說

湖泊作為政區間的界線是一種較為常見的現象。在古代,湖泊界線和河流一樣,看似明確卻又不精確,只是一片模糊的、籠統的邊界區域。在地廣人稀的情況,倒也相安無事,不會出現什麼邊界糾紛。但是隨著人地關係的日益緊張,湖泊也成為沿湖居民的爭奪目標,湖泊水域的歸屬爭議便浮現出來,並上升為兩個政區間行政管轄權的爭議。丹陽湖正是在湖泊開墾的過程中,江蘇和安徽兩省之間在湖泊上的省界縣才逐漸明確。

參考文獻:

1.金家年《丹陽湖的歷史變化與水陽江流域的農田開發》

2.徐建平《從界限到界線:湖灘開發與省界成型——以丹陽湖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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