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縣級鄉鎮派出所(正式警察編制)和地市級市直參公單位,選哪個好?

世如塵風


面臨職業選擇,縣級鄉鎮派出所的正式警察,和市級市直參公事業單位,選哪個更好一些?

對於這個問題,許多人都毫不猶豫地選市直參公人員。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點:首先,市級單位起點高,發展前途更好。市級事業單位一般為處級或者副處級,只要不是太差勁,晉升副科級、科級,只不過是內設機構的職務人員,並不是很難,至不濟到退休,也可以享受副調研員、也就是副處有待遇。而縣區級在鄉鎮的派出所,按規定只能是股級單位。縣區公安局是正科級機構,派出所,顧名思義就是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按照規定必須低於公安局兩級,按部委下設司局級,省廳下設處室,市直部門下設科室,縣區部門下設機構為股室,因此派出所為股級。即使公安局升級,派出所也只能調配到副科級,即使幹到一把手的位置,也只是副科級,想達到副處級待遇,機率太小。

其次,鄉鎮派出所的民警,和公安局的人民警察身份是一樣的,是公務員,但市直參公單位的參公人員,也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黨政機關包括公安局的公務員崗位是一樣的,可以自由轉任,也可以互相調配,基本沒有什麼區別。

第三,市直參公事業單位,工作職責比較單純,工作任務和壓力相對較小,工作、生活環境也是鄉鎮所不能比擬的。以後成家立業,生活設施和基礎條件,以及子女教育、醫療、娛樂等,也是鄉鎮無法比擬的。眾所周知,人民警察是高危職業,基層派出所人員更是危險又辛苦,每天要面對鄉村複雜、瑣碎的各種事務,5+2、白加黑,沒有周末休息日,別人享受節假日的時候,是幹警們工作最繁忙、最需要提高警惕的時間。兩者的工作強度和工作內容、工作壓力,是沒有辦法相提並論的。

事實上,隨著政法機制體制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這一切都在發展變化。事業單位改革,除行政執法外,其他事業單位以公益服務為主,不再承擔行政職能,也就不再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機構屬性改變,由參公變成了純事業管理,以前取得參公身份的人員,也就變成了無根之水,能不能保留參公身份,能不能繼續享受參公待遇,都是未知數。從已經基本完成事業單位改革的遼寧省的實踐經驗來看,機構取消參公後,原參公人員只是暫時保留身份待遇,以待國家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出臺。也就是說,參公能不能繼續保留,一省組織人事部門,都沒有準確的信息可以提供。

反觀政法體制改革,人民警察的待遇越來越高,基層公安機關無論是從機構級別、職務待遇、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的提升。人民警察不再使用地方的政法專項編制,其垂直管理也將進一步擴大化,甚至就連和公務員一樣的“職級並行”政策,也都更有利:縣區一至四級警長,並不像公務員一至四級主任科員那樣,受行政編制60%的名額限制。公安人員只要條件達到,每兩年晉升一個臺階,晉升一級警長,也就是時間問題。而相對而言,基層公務員終其一生,如果得不到提拔任用,一般最多也就三級主任科員到頭。想要進一步晉升二級、一級主任科員,往往要受名額限制,而這些名額,都被單位的副職,和比自己資歷更老的職工所佔據,只有等他們調動、自然減員後,騰出位置,自己才可以晉升,但往往位置才騰出來,卻被新任命的領導幹部佔據,等不到別人“自然減員”,自己先熬不住,先自然減員了。

俗語云: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個人職業選擇,不僅要看眼前的現狀,還要看以後的發展前景。一旦選擇了,得到了某些東西的同時,肯定也同時失去了一些東西,利害得失,不得不慎。有時候看似不要緊的東西,比較身份、編制、崗位等方面的差別,到了關鍵時刻,猶如一道無法逾越的深淵,就差那麼一點點,許多東西就可望而不可及,成了終身的遺憾。


職言管語


我在公安機關工作了一輩子,七十年代初參警,二o一四年六十週歲退休,其間先是普通民警,然後提內勤幹事,那個年代沒有國家公務員之說,提了幹事,就是幹部,這個身份有別於普通民警。之後,在職人員可以參加社會考試,保留公職,帶工資、轉戶口、轉糧油關係到被錄取的院校所在地。四年脫產學習畢後回到原單位繼續工作。當時派出所二十多人的編制,沒有電臺沒有機械化的交通工縣,只有公用自行車。彼時升任為副所長、再後任所長。隊伍從二十多人增加到六十多人,有6輛機動車,刑偵、治安、巡邏、內勤各一輛,所長、教導員(政委)、各一輛,副職用車比較靈活。基層隊、所、站確實辛苦,任務量巨大,還有很多突發事件處理及警衛(保衛)工作要做。從警一輩子我的體會是必須忠於黨、忠於人民,牢記入黨誓言和人民警察的宗旨。雖然在正處職崗位上工作了些年頭,但初心不改,牢記職責,不辱使命。是一名任勞任怨的老警察。


子墨爺爺


鄉鎮派出所民警與市直參公單位公務員該選哪個?過來人的血淚教訓告訴我們,人往高處走,毫不猶豫選擇市直參公單位吧,不去才會後悔!

根據我多年來辦理公務員調動手續的經驗,基層公安民警想調離出去的逐年增多,已經成為了影響基層公安隊伍穩定的重要因素。不少縣級公安局只好採取嚴格控制調出指標的辦法,阻止公安隊伍人才嚴重流失。

我大學師兄畢業後就考入了某副省級城市的區公安分局,長期在局政工辦從事人事工作,但畢業12年後仍是個小科員,其間幾次找到接收單位想調離出去,局領導都不肯批,理由就是想調出去的民警太多了,出口要嚴控,到最後就是進步無望、調離更難,一個滿腹錦繡的中文系才子熬成了牢騷滿腹的頹廢男。

與市直參公單位公務員相比,鄉鎮派出所民警並無多少優勢。

一比工資待遇。

派出所民警比其他行政單位同級別公務員多份警銜津貼和執勤補貼,每月多一千多元。但就普遍情況而言,市直公務員又要比縣裡同級別公務員工資待遇更高,光是每年的績效考核獎就能多萬把塊錢,所以總數算下來,工資待遇其實是旗鼓相當。

二比晉升快慢。

鄉鎮派出所民警由於平臺低,所長多數為正股級或副科級,推行警長制後雖說晉升機會比以前多了不少,但多數基層公安民警想要在退休前解決四級高級警長仍然困難。而市直參公單位則不然,一般都為正處級規格,執行與黨政機關公務員相同的領導職務設置和職級序列,科級領導職數多,職務與職級並行後三級、四級調研員職數也大幅增加,無論是提任科級領導職務還是晉升四級乃至三級調研員,都要比鄉鎮派出所民警容易太多。同時,由參公轉為公務員並無障礙,辦理調動手續即可,所以身份問題也不需要介懷。

三比工作強度。

基層公安民警普遍存在安保維穩任務重、值班值勤多、工作壓力大、管理要求嚴的情況,“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態,每有重大安保經常是連續無休、超負荷運轉,辛苦自不待言。而市直參公單位,要麼是參公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如總工會、婦聯、作協、殘聯等清閒單位,要麼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都是典型的機關作風,朝九晚五,作息規律,加班也有但不經常,工作強度相比基層公安民警還是要輕鬆不少。

最後,調到市區工作,居住環境、醫療條件、教育資源皆非小縣城可比,家庭生活、小孩教育和醫療保障更有優勢,這些資源也是優質生活的重要方面,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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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李論


我有個兩朋友,都是農村的,一個起初是在鄉里做青年幹事,幾年後調入團縣委任副書記,現在已經是廳級領導了。

一個一參加工作就在大機關,20多年過去,現在仍舊是個小科員。

所以我認為,一個人能不能發光,不在於在鄉下或在大機關,而在於你是否具有發光的能力。是金子,不論在什麼角落總會發光。是黃銅你把它供在高堂上,它也發不出光來的。

總之,不論在什麼環境下,踏踏實實,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下去就好。不一定高官厚祿,不一定轟轟烈烈,但當生命走到盡頭,回想起這一生時,感到無愧於自己就好。



楊哥的


作為一個在基層工作了許多年月的人,我建議選擇地市級市直參公單位的工作。

可以從當下和今後兩個方面來分析:

1.站在當下來看。

雖然鄉鎮派出所正式警察編制工資待遇比公務員的工資待遇還要更好。但是不管怎麼說,鄉鎮畢竟是鄉鎮,鄉鎮的待遇再好,也不可能跟市裡的待遇相比較吧。首先不論市直參公單位的編制性質(現在應該已經基本完成了機改),哪怕是市直參公單位的純事業編制,市級單位的級別擺在那裡,個人發展暫且不說,工作的辛苦程度估計跟基層沒辦法比較。

2.站在未來的角度看。

這是選擇市級參公單位的重點。

首先是個人發展前途,鄉鎮派出所一般是副科級,所以在鄉鎮的發展前途由此可見一斑,而市直參公單位一般都是處級,平臺的寬廣程度比鄉鎮不知道大了多少。

其次是對家庭的影響。這是一個隱形而重要的因素,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鄉鎮工作能找到縣裡的對象已經是很好的了,而在市裡工作,很有機會找到市裡的對象。然後是房子的問題,在鄉鎮一般都會選擇在縣城買房,而市裡工作的人考慮的都是怎樣在市裡買房。由此帶來更多的後續影響,比如子女教育,縣級的教育資源能跟市裡的教育資源比較嗎?再比如醫療、購物等等因素,縣城和市裡都是完全不同水平的存在。

綜上所述,如果可以選擇,建議毫不猶豫選擇市直參公單位的工作。


基層小哥


別猶豫,首長告訴你,毋庸置疑,絕對選擇地市級參公單位。

先說說鄉鎮派出所:

好處,既然你比較猶豫,肯定你是這個縣的,首先的好處肯定是離家近,離家近意味著可以吃喝在家,省去了租房的困擾,在家裡也相對舒服一點;其次的就是警察的待遇通常較好,比同地區公職人員最起碼多一千元以上。

壞處:一是任務量出出奇的大,晚上要值班,有各種案件,24小時隨叫隨到,基本上可以說賣給單位了,而且工作上的事都是村裡的雞毛蒜皮小事,能給你煩死。二是平臺太低,一輩子很可能就是個小民警,最多能熬個所長,連個副科都不是。

市直單位:

好處:一是平臺高。高的平臺意味著更多的提拔機會,市直單位的副科、正科通常都是單位自己決定的,通常年限夠了,就能享受相應待遇。而且參公身份的調動完全和公務員無障礙,是可以自流流動的,這和其他事業單位是有區別的。二是工作相對輕鬆。市級單位各個科室分工明確,需要什麼材料東西可以讓縣區提供,個人時間較多。三是待遇也不差。市區在一個地方通常都是一類行政區,要比一般縣裡工資高個千把塊,而且參公身份也是和行政編制一樣可以享受車補的。

壞處:除了可能離你家遠一點,覺得沒什麼其他壞處了


90後侍郎


二者的區別的關鍵在於待遇和環境,可以說各有利弊,所以關鍵還要看自己需要什麼。

縣級鄉鎮派出所的優劣:

正式警察編制,警察待遇高於普通公務員,近年來還是非常不錯;但是劣勢也很明顯,警察工作繁忙且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此外,鄉鎮派出所,工作環境相對差些,且未來孩子的教育環境相對差些。

地市級市直參公單位的優劣:

市直參公單位,單位與普通公務員基本相似,且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未來孩子的教育條件都要相對好一些。當然,劣勢也是有的,待遇可能不如警察工作。

到底要如何選擇,還要考慮自身因素,如喜好,如離家遠近等。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洛陽中公教育


毫無疑問,肯定選地市級市直參公單位。為什麼呢?

第一,提拔機會相差太大。鄉鎮派出所是高配副科級單位,最多也就所長和指導員兩個副科職數,如果沒有在上級公安系統有過硬的關係的話,想提拔一個副科領導難度都特別大。而地市級市直單位行政級別正處,內設機構都正科,一般只要稍有能力提個副科正科級實職難度都不會很大,甚至能力強的即使沒有關係衝個副職也是有可能的,退一萬步說,即使實職搞不到,走職級並行職數也比派出所多,競爭壓力也更小。

第二,工資待遇相差太大。我一堂哥在鄉鎮派出所,據說,近年來公安系統在編幹部實行了在役軍人工資待遇,工資水平大大提高,他一般科員每月扣除五險一金之類的後加津補貼到手也有近五千塊錢,平時出勤抓黃賭毒也有一些灰色收入,反正平時到手工資待遇甩我一個省直(垂管)單位同級別公務員十萬八千里。但是算上年終獎公積金之類的,全年陽光工資我還是比他高一點點。據我所瞭解,市直單位公務員全年收入水平普遍高過了我們(垂管)市局單位,更不用說和我這縣直垂管單位比了。

第三,生活質量和獲得感相差太大。鄉鎮派出所面對的是基層群眾,一般為群眾提供的都是些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小事,並且由於人員較少每個正式民警面臨的工作量都較大、工作繁忙、工作壓力重,加班加點和節假日出勤基本上都是常態,陪家人的時間較少,一般生活獲得感較低。而在各級公務員群體中,省市直單位公務員的工作時間是最接近朝九晚五的,一般加班時間特別少,甚至於對於一些弱勢的市直小單位公務員,基本上都沒有體驗過大規模加班生活。

第四,對家庭影響相差太大。鄉鎮派出所和市直單位公務員由於日常工作接觸的對象不一樣,所形成的人脈資源和無形中能夠影響到社會資源差距還是較大的,這對於其個人的家庭生活影響相差太大。比如,一般家長都想小孩能有更好的教育,不考慮家庭背景和條件前提下,市直單位公務員肯定比派出所更有條件讓小孩在市裡接受更好教育。

如果您有什麼不同觀點,歡迎在下方留言交流。


公考知心人


正式(公務員)警察要比地市參公人員好。前者有保障,後來可能會存在參公參公以後就成了企業人員。不要圖地市級的城市生活環境好,生活無保障你在那裡有何意義?雖然鄉鎮的環境可能偏遠一些,但那裡是廣闊的天地,基層最能鍛練人,大有可以作為,也可以從鎮做到縣、市,甚至省城裡去。


亨利海利


過悠閒文明無風險的城市生活,選地市事業單位。不怕累不怕風險要實權的,選派出所所長。在鄉鎮一級的所有公務員中,除了書記,大概對當地社會影響力最深入最廣泛的就是派出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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