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我市向危化品企業派駐安全生產“指導員”



近日,為督促指導全市危化品企業認真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泰安市應急局向危化品生產經營企業派駐44名縣鄉安監人員和7名專業技術人員作為“指導員”,進駐全市37家在產及復工復產危化品生產企業和16家帶儲存設施經營企業,開展跟蹤檢查和服務指導工作,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兩不誤、兩促進。

堅持“三統一”原則。一是統一組織。由市應急局統籌安排,各縣(市、區)、功能區應急部門和化工園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就近服務”原則,選派縣鄉安監人員或專家任駐企安全生產“指導員”,實行“一對一”服務。二是統一範圍。所有正常生產和近期擬復工復產的危化品生產企業及儲存設施構成重大危險源的經營企業逐一派駐“指導員”。三是統一管理。由縣級應急部門對派駐人員實行統一管理、考核,市應急局不定期進行抽查檢查。

落實“三定一保障”。一是定人員。由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應急部門和化工園區管委會,根據各企業生產特點遴選確定合適的“指導員”,對重點企業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二是定任務。派駐安全生產“指導員”主要負責宣傳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措施;督促落實員工復工上崗前個體健康防護、配備必需的防控物資、認真開展員工體溫檢測、生產場所消殺工作;指導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研判,制定落實管控措施,提升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等4項任務。三是定責任。實行派駐責任制,對派駐指導敷衍了事、流於形式的,將追究派駐單位和派駐人員的責任。四是落實安全保障。為駐企安全生產“指導員”配足口罩等防護物資,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補貼,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其安心工作、安全工作。

建立“三項制度”。一是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指導員”每天至少與企業溝通一次,對重點崗位檢查一遍。縣級應急部門每天要採取電話調度、視頻連線等方式,調度檢查“指導員”工作開展情況。二是報告制度。派駐安全生產“指導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將工作情況報縣級應急部門,重要事項隨時報告。縣級應急部門每週要將派駐指導工作彙總報市應急局。三是通報制度。市應急局每週通報一次派駐“指導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工作不認真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立即責令調換。

(泰安廣播電視臺 泰安之聲·融媒體記者 鄭雲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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