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央媒撰文批評孫楊,CAS裁決公正,無知無視害了他,你怎麼看?

Photographer張Sir


我支持孫揚,義無反顧。他是一個傑出的運動員,他和所有人一樣也有缺點,但瑕不掩瑜,不要讓英雄流血流汗還要流淚。


十三泰泰


央媒的評價基本中肯,事實也確實如此。

從庭審的錄像可以看出來,孫楊確實不太遵守規則,庭審現場有個小插曲:

孫楊方面由於準備不足,委託的翻譯不能勝任(怎麼會出現如此大的紕漏,這個問題值得深思),法院幫忙臨時找了一個翻譯,但是在庭審過程中,孫楊不滿意現場翻譯,就直接把聽眾席上的一個哥們喊過來,想直接取而代之,搞得孫楊自己請的辯護律師一臉懵逼,當場發飆,由於沒有提前報備,明顯違反了庭審規則,主審法官自然也不會同意。

雖然只是個小插曲,不影響大局,但是足以看出孫楊方面視規則如兒戲,或者根本就不瞭解規則。

這次審理既肯定了孫楊的成績,明確表示所有成績有效,相當於承認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是清白的。同時也對孫楊的違規做出了懲罰,至於懲罰力度是否合適,則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孫楊事件告訴我們,金牌要拿,規則也要遵守,二者缺一不可,央媒的評價並無不當。


茅草驛站


孫楊的事,水深著呢。為啥主檢官是以前孫楊投訴過的人?為啥除了主檢官都是沒有資質的?為啥承認了取樣無效,又要讓孫楊自己打開容器?為啥打開了一個容器,第二個他們也不要了?你品,你細品。這是一環套一環的,步步把你引入陷阱。首先讓一個你投訴過的人來檢查你,這說明了2個問題,第一埋下你承認檢查人的合法外衣。第二誰見了自己投訴過的人也不會有好心情,這樣為激怒你做準備。後面讓沒有資質且不專業的人取樣,就是為進一步激怒你。然後在孫楊投訴後,讓你自己打開容器。他們知道那個容器不用特殊工具是無法打開的,這就是在給你挖坑了。明明是他們授意,但是人家聽證會的時候可不管這個事實,就說你暴力打開容器。這樣的栽贓還真是用心良苦了!


Sharpfire


央媒出面點名批評孫揚一事,這就是輿情在一個事件面前的應有態度,叫做正確地把握了輿論導向!前幾天CAS對孫揚作岀裁決,孫揚團隊的一些人沒有能夠正確面對及認真反思,一味糾纏尿檢的所謂程序及其正當性,不認知或不承認自己抗拒尿檢的關鍵要點錯在哪裡,講了一些不該講的話,做了一些不敢做的事,把與情的聲浪引往了不該有的方向;一些網民也是單純地從感情出發,無知地一味起鬨,起勁地不顧案件的關鍵要點,跟著孫揚們的一些人隨身起舞,實際是幫了一個大的倒忙,在國際泳池的法紀法規面前,塑造了一個不能正確面對的某種形象。現在好了,央媒表態了,應該冷靜地客觀面對了。孫揚團隊的一些人對裁決進行抗訴完全可以,這是他們的應有權利,但這種事應只做不說或少說為好,千萬不要利用輿情做那些反而對最終裁決不利的事。一些網民們也應靜下心態,剋制一下愛戴孫揚的感情,等待事態的發展為妥,如果最後的裁決岀來,維持原有決定,再表現一下情緒也是為時不晚,如果能夠減輕或不判了,再額首歡慶一下也就理所當然了。


尤夫1


當雙方曬出一些證據以後,有些人的立場也在悄悄的發生變化,在我看來這是正常現象,因為就此事而言關乎到整個游泳界還有反興奮劑機構的聲譽問題。

央媒批評孫楊不守規矩

其實這次事件的整個過程也就再說這個問題,規矩是要靠大家一起來遵守的,一旦有人開了頭打破了這個規矩,那麼接下來還會有更多的人去紛紛效仿,那麼規矩這詞也就不復存在了。所以孫楊的這次事件也是關係到反興奮劑組織機構的臉面問題,從孫楊的角度來說做出這樣的事那麼就必須要承擔相對應的風險,壞了規矩遊離在規矩的邊緣瘋狂試探就容易造成這樣的結果。

八年的禁賽足夠讓孫楊職業生涯結束

在孫楊默默的刪除自己的“證據”以後,這件事情即使是孫楊上訴恐怕能夠改判的幾率不大,在仲裁法庭放出很多視頻涉及到庭審的一些細節以後,我們可以看到孫楊的團隊明顯準備不足,孫楊自己也是沒有認真的對待這次訴訟,這也間接的導致了孫楊被禁賽最高年限八年。

這也是給運動員提了個醒

尤其是參加世界大賽就更加需要注重規矩這個問題,這次的事也給很多運動員提了個醒,孫楊到底是否服用了禁藥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他“暴力抗檢”的行為可能在一些證據面前還是慢慢的顯露出來,壞了規矩那麼“老大”就會讓你付出代價。

對於此事可能只能用遺憾來形容,也給全世界的運動員對於規矩這個詞上了一課。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相互交流討論,喜歡的可以點個贊,謝謝!


關於球的事


說實話,看了完整的一個多小時的聽證會視頻,總體感覺孫楊在回答對方律師和法官問題時要麼閃爍其詞、要麼直接逃避問題自說自話,而且邏輯經不起推敲,前後矛盾,證詞也不一致,而且態度極其不嚴肅、不端正,尤其是時不時地露出那種很輕佻的詭異的笑,讓人很反感。

所以,我個人覺得,要麼是他自大無知,要麼就是真的有問題!退一步來說,就算檢測官真有問題,你孫楊自己手裡捏著B樣本,怕什麼?也完全可以通過其它途徑向國際反興奮劑組織反饋意見。


RockyR


本人一如既往的支持孫揚,就為他在賽場升起的國旗,我相信大多數普通群眾也一樣。孫揚他是游泳運動員,他的本質工作是在賽場取得成績,為國爭光。人無完人,金無赤金,現在孫揚落難了,我們不是要落井下石像霍頓譏諷他,還趁他的人氣博取關注,獲得流量,獲得平臺的打賞,這絕不是君子所為。退一步講,孫揚退役未必不是好事,功成名就,急流勇退。


海闊天空Adai


孫楊這事清白我願意相信的,但是孫楊情商確實也低,母親找的團隊也完全不專業。竟然沒有人熟知wada條款,拒檢什麼後果應該很清楚啊。孫楊還說問了好多專業人士才做出的決定[捂臉]果然是天真。只能說以前結束自己的運動生涯了(僅代表個人觀點,如有說錯,不喜勿噴)


好像是叫胡古月


有一位律師在評價孫楊禁賽風波時這麼說的: “當事人及當事人親屬有權發表自己的真實想法,其評價的高低和虛實自有公論。”

孫楊被禁賽8年,而且據說很難犯案;於是問題來了,孫楊是不是很冤枉呢?我們應不應該為這個如日中天的運動員而感到痛惜呢?

是否冤枉,該不該痛惜;其實這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價值判斷;不過有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務必要以事實為依據才好;

到目前為止,輿情似乎都被孫楊團隊也就是據說是他的母親帶偏了——吃瓜群眾將注意力的焦點放在了“誰來取尿樣以及誰來採血”之上,而忽略了事實本事。

不是嗎?無論是建築工還是快遞小哥或者廚師,只要有國際泳聯的“藥檢“機構授權並且出示身份證明,都可以進行;不就是拿個尿瓶再加上抽血嗎?一個有資助的護士和建築工人怎麼就不行?

孫楊禁賽的核心問題是“拒檢”;而按照奧運會“公平競爭”的原則,任何人都必須接受相關血液和尿液的檢測,無論你得過多少金牌,打破了多少次世界記錄,都不可能獲得“赦免權”。

孫楊團隊在取樣人的身份上糾結不是無知,就是心地不怎麼坦然;而且作為一個久經沙場的老將,經歷過無數次類似檢測的運動員,不可能不知道國際泳聯的相關規定——

對方的程序合法,自己又是清白的,為什麼要“拒檢”呢?難道孫楊團隊就不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因此,說他“無知”,其實一點兒都不冤枉。


閒看秋風999


孫楊,被禁賽八年的消息傳來,“孫楊客觀上成了西方勢力打擊中國的著力點,就像美國搞華為一樣!”某網絡大V帶節奏的輿論,都上升到西方打壓中華的高度上了,瞬間點燃了許多網民的怒火。
本文作者並沒有隨輿情節奏起舞,孫楊事件來龍去脈並不十分清楚,不能隨意發表自己的高論,獨立思考不被人帶節奏,是安身立命的本錢,畢竟人活著都是有風險的,一不小心賬號就被封了。

但有一點本人非常清楚,與信息傳播速度加快無涉,那就是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為什麼要對孫楊禁賽,而不對別人禁賽,這確實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與民眾輿情形成鮮明比對的是,整個中國泳壇運動員,其他體育運動員,包括主管體育的官員,幾乎沒有人公開站出來力挺孫楊,而中國泳協也只是在孫楊被判禁賽八年後,簡單發文表態“支持孫楊維護合法權益”。

隨著時間的流逝,相信孫楊事件的許多細節,會被慢慢地似擠牙膏一般出來,比如隨著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官網上對外公佈了長達78頁的“孫楊抗檢”事件的全部仲裁報告,詳解了為何會判罰孫楊禁賽八年,甚至還公佈了聽證會中不為人知的細節。
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發佈“孫楊抗檢”的仲裁報告以後,為什麼孫楊卻立即刪除了之前爆料的大量證據,也非常值得人們思考。
但有一點敢肯定,孫楊,這位英俊的帥小夥,天賦異稟,讀幼兒園就被教練挑中,是一顆熾亮的金子,成績是自己拼出來的,同時也國家游泳中心傾盡舉國之力培養出來的。但隨著孫楊運動成績的看漲,孫楊的脾氣也看漲,運動以外的東西,對孫楊的影響越來越大,其母就是兒子的經紀人,所有的錢物、營銷、社交賬號等,均由其母親掌控,各種商務的運作,讓其成了其母的一棵搖錢樹。
不就接管尿液、抽一小管血液嗎?說什麼不符合國際檢查標準,搞那麼緊張幹嗎?至於要銷燬樣本收集容器嗎?有哪個獲獎牌的運動員沒經歷過,什麼接尿的資質、抽血的資質,是不是有點小題大做了。孫楊犯下不配合藥檢取樣,不是無知就是無視;孫楊是國之棟樑,沒有特殊情況,自身沒有問題,上面肯定會罩著他;可惜,被其母害了;現在,她哭哭啼啼地承認害了孫楊,可惜晚矣。

3月5日,央媒《檢察日報》髮長文批評孫楊,不僅稱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判罰很公正,而且痛批孫楊既無知又無視,裁決很公正,理應承擔後果!文章據此得出的結論,估計要讓熱愛孫楊的粉絲哭暈在廁所裡。

《檢察日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而這份報刊其目的就是普及並告訴大眾要遵紀守法,文章直言如今孫楊雖然還要上訴到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但勝訴的希望相當渺茫,而原因有兩點,第一是事實認定,第二是規則適用。

規則,是法治的基礎;按規則做遊戲,也是法治的原則;哪怕是在體育賽場,哪怕是知名運動員,都必須嚴格按規則做遊戲,無視規則理應承擔相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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