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江门市新会区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陈辉浩、李仕和请举报!



江门市新会区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陈辉浩、李仕和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陈辉浩

身份证号码:4407821993****5934

性别: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

立案时间:2019年11月7日

执行案号:(2019)粤0705执4255号

执行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陈辉浩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冯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11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2019年7月10日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黄法官,电话:0750-6398186。




失信被执行人:杜某某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

立案时间:2019年10月18日

执行案号:(2019)粤****执****号

执行法院: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杜某某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高某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元,并支付利息(以实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以年利率24%为限),从2019年4月27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赵法官,电话:0750-6398092。



江门市新会区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被执行人陈辉浩、李仕和请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李仕和

身份证号码:4417231973****131X

性别: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

立案时间:2019年11月5日

执行案号:(2019)粤0705执4229号

执行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李仕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谢某借款1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赵法官,电话:0750-639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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