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老父親在九六年借給朋友500元錢有借條,一年後朋友死了他家人不承認,父親感覺氣死了,應該怎麼辦?

C心如止水


你的父親在九六年借給朋友五百塊錢,按當時二三百的工資每月算,應該是兩個月的工資吧。因為打有借條,所以事情簡單明瞭。可是不巧的是,一年後這個朋友死了,讓這個錢沒有了著落。找他家裡人要,卻是死不承認。讓你的父親很是生氣。你應該怎麼辦呢?

一是幫父親將債追回,了卻他的一樁心事。

如果當事人家屬不承認此債務,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但是,不知你拿的借條有無還款時間。如果有還款時間,從還款之日的次一天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你的訴訟時效沒有變更的話,那估計三年的訴訟時效已過,那就沒有通過法律解決的途徑了。

如果你的借條沒有還款時間,你在中間也沒有催要過,那你就可以隨時跟他的家裡人要。這個訴訟時效可以達二十年之久吧。我想通過法院,能給你一個圓滿的解決辦法的。

其二就是勸你父親放棄吧。一個是朋友關係不值得鬧的太傷,雖然朋友死了,但畢竟還是好過的。雖然他的家屬不肖,咱也是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大人大量,放過他這一碼吧。如果把這些錢連本帶利的要回來,也不過就是一千塊錢吧。為了這點錢,打官司告狀的,不值得。

掏錢買教訓,一塊石頭不能絆倒兩次。以後借錢的時候,多長個心眼就是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算了吧,500元錢在九六年也不少,但遇到了不講信譽的人家也沒辦法,九五年一個河南人,從我家借300元(他以前在我家打工,我是河北秦皇島的)後來做小買賣,說遇到困難借一百五,我家先生兜裡就裝300元都借他了,結果一去不復反,20年沒音信,四年前我和他在大街上偶遇了,他假裝不認識我,我上前和他打了招呼,他還說我哥挺好吧,我下午看我哥去,我一聽就是假的,結果幾年過去了,也沒見著人影,所以說以後不要輕意相信別人,幾百元買個教訓吧!


熙熙奶奶242


別想了,說說我身邊亊一姓s王小夥以前欠我數百元,後末又問我借了500元,20多年過去了都沒有還,另一姓呂的小夥到年跟前了,已是臘月27,年貨未辦,我看他可憐主動給他借了1500元,已11個年頭了也未償還,在我看耒虧人的人並不比我強多少,反倒還不如我。算了吧!一口氣好忍!錢要不來反倒生一肚子氣。不合算,勸你放棄吧!


張老1950


看到這則消息,我感同身受。10年前,老父親借給同事2萬元,寫了欠條,他的孩子也承認。但是,最近拿著欠條想讓對方還錢時,對方卻百般推脫,就是不給。見了欠條也不給。沒辦法,自認倒黴吧。法律程序走不起,時間,精力都拖不起。

從這一點就能看出,對方的人品也就是值2萬元。多一分都不值。這也是目前所說的誠信問題的體現。說實話,對方也是80多歲的老人,我以為因為這2萬塊而丟了人品,讓人看不起,不知道他的心裡是否能平衡。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只能做到以後不會再有來往。而且不會借給任何人錢。僅此而已。

說實話,我以前也借過錢,但是用等額的存單來抵押的。朋友之間的關係最好不過錢,很多人在金錢面前是分文不值的。老話講,酒越喝越厚,錢越耍越薄。


倉加就措


五百元錢,在當時也就相當於兩個月的工資。

第一,你父親九六年結果朋友五百元,朋友死了家人不承認,說明這家人不是什麼好人,區區五百元就叫人認清了真實面貌,實際上代價並不高,建議還是想開點,算了。

第二,借錢不還的人,自古有之,不算什麼稀奇之物,你們好在只不過扔了五百得了教訓,假定對方痛快地認了,還了,以後又花言巧語再借上五萬元不還,你們豈不是損失更大?

第三,這種無情無義之人,靠賺點小便宜過上好日子的幾乎沒有,相反,因為他們不仁不義,得不到眾人的好評,朋友圈越混越小,路子會越走越窄,日子越過越窮,從長遠看是得不償失。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這個事就認時氣不佳,500元買個教訓吧!已經20多年了,當事人(你父親的朋友)已經去世了,論理說父債子還,他家人應該還的,但他家人不承認,就是“老賴”不打算還了,依我說,就認黴運吧,以後注意不和這種人打交道就是。

如果訴訟打官司,也是一個辦法,也許能討回來,但往往結果也沒什麼意思,打官司也須花一定的費用,再請律師,現在都是有償服務,再說了,就500元,太少了,除非剛畢業的法學院的學生就當實習呢!接下你的案子,管一管。真正的金牌調解律師,你空口白話兩手空空請律師啊?也太“革命”化了吧!不提賄賂,起碼吃頓飯、喝一壺、吸袋煙吧!喝碗豆腐腦,弄兩根油條,買合3.50元的“紅梅”煙?咱自己也覺得過意不去的。

往高檔餐館一坐,講說人家律師不帶幾個朋友,妻子兒子不是外人吧,一起進餐,先來兩瓶茅臺、中華煙來一條吧,最後幫你把官司打贏了,人家多少得收個辛苦費吧!不能再說了,你討回來了500元,那麼訴訟費可以由你父親的朋友家人出,吃飯、菸酒錢,律師費,哎呀!可遠遠超過幾個500元了。不划算啊!所以,你就涼辦了吧!

講個真事,2000年冬季,我們有司爐工、修配工等十幾人,給一個體老闆承包的集體供暖工作打工,因為效益不好,只在春節時給我們發了一個月的工資350元,剩餘的三個月的工資欠發,老闆一直不說賴話,說什麼時候有錢一定給大家。一推再推,一直是沒錢給,後經過法院判定,老闆答應一定給,一直到現在,給個毛啊!其間我們幾個人找過他幾次,有時見不到人,見了人也是當下手裡沒錢,有錢一定給大家。後來我們也沒勁光找了,不了了之了。只有認倒黴吧!因為1000元錢,也不值得再去搞點過激行為,算了吧!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五百塊錢!

當年還算可以!現在來講不是太大

這麼多年了,你連法律規定的追訴期都過了!沒有人能支持你!

友情建議你們放棄吧!

五百塊錢!

在今天來說,不夠生氣的!

人家已經死了這麼多年了,

你今天去追帳也是沒有道理的!

先學點法律知識再說吧!

心寬則事平!

事平則業順!

放下!你就會財源廣進!

給自己一個微笑!


西牧東放


我理解你父親的心情,你不妨看完我下面講的去勸勸他氣就消了。

古人說千萬不要欠別人的,這帳今世不還下世要披毛帶角還。如果是別人欠了自己的,該是我的你不還,也不怕,老天爺會補償給我。要不,就當我前幾輩子欠了他的,現在到時候還他了。都能這樣想就能自覺不欠別人的,世間少很多旡賴。真遇上賴帳的心裡也不會很煩惱。

在這裡講個關於千萬不要欠別人錢的神話故事與大家分享。

大概以前很多的老人有關的故事都聽過一鱗半爪,所以,我從前真見過聽過很多老人,眼看自己快不成了,如有欠人的舊債都趕快償還,一下還尋不著債主或旡法償還的,嚥氣前都反覆叮囑後代替自己去還。當得到確切答應後才閉上眼。而我父親臨終前回光反照時鄭重其事清楚地吩咐了我母親說我這輩子沒欠下別人的錢,也沒有錢在外面。(因那時的日子過得很艱難,欠錢的人真不少,也是他老人家,以身作則最後忠告後代,儘量有計劃用錢不要去借別人的錢)。

下面是《三文錢就不用還?》的故事。

話說很久以前在某個小鎮是這樣佈局的,一般殷實的人家前鋪,中間住家,往裡走是廚廁最後是尾欄,有人在尾欄裡還養只豬或種點萊。同一條大街上中間是馬路兩邊兩排面對面的鋪面,緊挨著的兩條大街都夾著背靠背的兩排店鋪,前面大街的店鋪與後面大街的店鋪是尾欄和尾欄很近,只隔一窄窄的通路。各家各戶都有個後門。相互都看得見對面做什麼聽得到對面有什麼動靜。一般都有打招呼和往來。相隔距離就有點像如今的握手樓很近。

就講李姓這家的老闆半夜肚痛要去如廁,他聽到後面通路頭那邊傳來大鐵鏈拖地聲,這聲越來越近還聽到有人在低聲哀求,不至於吧,我才欠了他三文線,又有人大聲申斥,三文錢就不用還呀?這李老闆好奇在杉板縫中望過去見一共三個官差打扮的人與一個黑衣白腰帶的漢子他被公差鎖住推搡著,最後見那黑衣漢子被推到對面那家的尾欄上,就沒了聲音了與人影,而對面那家人在尾欄裡養了只母豬。李老闆不知是自己睡朦懂了還是眼花了,趕快解決完問題轉身回房倒頭睡了。

到夭將亮,李老闆被後面那家人的尾欄傳出一陣嘈雜聲吵醒,想到昨晚的見聞,出於好奇連忙開了後門湊上去看熱鬧。見對門的老闆眼都笑成一條縫對他說對不起把你驚動了,這母豬拂曉開始下崽一共下了十三隻,你看有一隻很特別,白母豬也能生出一隻好看的黑豬仔。李老闆一看頭皮都發麻,天啦,昨天不是眼花也不是夢這小黑豬居然圍了一圈白腰帶,他想起那公差說三文錢就不用還呀?但又百思不得其解,這鮮蹦活跳的小豬怎麼也不止值三文錢呀?

又到中午李老闆又聽見對門的老闆在高聲叫喚了那收破爛的上尾欄來,他因對豬仔的事好奇,所以又去聽一耳朵。聽對面那老闆對收破爛的說,是這回事,昨晚我家母豬下了十三隻小豬,誰知道這小黑豬竟會掉進糞池裡淹死了,叫你過來只要你撈上來小豬就歸你。出人意料那收破爛的漢子卻沒應允,聽他說不成,鄉里鄉親的幫你撈只死豬仔只是舉手之勞,無功不受祿,真不敢白要,雖是死賣不出,但洗洗拿回家可做一頓萊,多少也得給你三文錢吧,於是他兩人都歡喜。

看過這幕後李老闆從此之後生意交易上最多都是有拖無欠,更不敢白白佔人便宜。逢人就講三分錢就不用還?的故事。


小笙常談


這條問題裡,有兩亇盲點。(一)96年的借條,也就是說你父2O多年前,出借給朋友500元,至今才要錢,是否超過時效?至少你父朋友死了,你們就應要回這筆債權。我國去年的《民法總則》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債務債權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即從明知權利被侵害了〈對方不還〉,必須在三年內提起訴訟。而自權利受侵害二十年後(不管明知不明知),訴訟權利不再受保護。而本題所述債權已超二十年,至少訴訟,法院不會受理(自行償還,另當別論)。(二)你父的朋友當年向你父藉此筆錢的用途,如非家庭使用,而是用於還賭債等亇人非法不當使用,自然這筆債,只能由你父朋友自行償還,與家庭他人無涉。現在你父朋友親屬都不承認,自然談不上用於家庭,所以只能是一筆不了之債了。這裡順便說一下,如果當時及時追要,還可能弄清借款用途,即使債務人已死,但如屬家庭使用,應由家人還款,而如屬亇人非法使用,也可從使用人個人財產中扣還。現在看只有好好吸取教訓了,還好,數額不算巨大。


依山傍水758


96年能借500塊錢已經是信任中的真誠幫助了,如果按照現在來說可以貨幣5000塊了,也許子女們認為借條不知道是否真實,也許有其他原因,但是對於現在來說500塊已經不算什麼錢了,但是這裡面有道德和誠信,如果是我們作為子女的既然父親借錢是真實的別人又那麼誠意借出來,那就是為了生活遇見困難了,也是給家裡給子女能活過去,我個人覺得應該把欠條收回來還給人家這個500塊,另外在感謝人家,希望社會美德傳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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