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赛为智能:关于《周庆华诉本公司等合作协议纠纷》一案最新进展说明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讯,赛为智能(300044)3月7日发布公告,关于《周庆华诉本公司等合作协议纠纷》一案,最新进度为结案,案件审判结果为原告胜诉。

本案中,原告是周庆华,被告是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周勇,周新宏,封其华,陈中云,赛为智能在本次案件中所处角色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2013年9月7日,原告与五被告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的业务(非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带来的业务),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可以分别给被告贡献纯利润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原告完成2013年――2015年纯利润指标,按2013年纯利润指标的10倍计算总价值;被告用股票和现金方式支付原告贡献业务的总价值,其中现金不超过300万元,股票支付的期限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股票按每股10元计算股票的数量。计算方式为股票数量S1=原告贡献业务总价值/10*(1+送转比例0.5)。 诉讼请求: (1)判令全部被告共同支付原告 1200 万股股票(股票代码: 300044); (2)判令全部被告共同支付原告作为股东享有的分红人民币 60 万元; (3)判令全部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关于此案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表示,根据终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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