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如何看待教师绩效工资发放70%,扣留30%作为年底奖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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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教师队伍中绩效工资改革成为热点,而且也是国家正在推行的重要改革,可以说这是国家在提高教师积极性,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在当前教师各项福利待遇制度完善方面,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度似乎并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的目标。

绩效工资制度在当前的教师队伍中,出现了不小的争议,有人认为教师绩效工资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成为目前教师队伍中比较热的问题,也有人认为教师绩效工资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益,甚至在教师队伍中引发了负面效应,严重影响了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

近来,有人提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70%,扣留30%作为年底奖金?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认识。

其实,在各地推行教师绩效工资时,可以说五花八门,什么样的政策都有,有的学校扣除教师的工资,年底实行绩效考核,有的学校直接将普通教师的工资当成所有教师的绩效工资等,可以说国家制定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其初衷,甚至在教师队伍中起到了反作用。

我们注意到如今很多学校在制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时,都是由学校自己来决定,也就是说校领导在决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幅度等方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权,而且在部分学校中,校领导们制定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时,总会以领导的利益为重,并没有偏向一线教师,往往一线教师所“贡献”出的绩效工资额度,最终并没有拿到手,反而进了校领导们的“口袋”。

同时,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量、教学成绩、教学能力等综合因素来决定的,而且绩效考核工资也不是扣除教师的基本工资,往往他是有别于教师基本工资的待遇,也就是说扣除教师工资的70%,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是不符合国家制定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规定。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要想真正让教师绩效工资落地实施,并且能将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在教师队伍中发挥到极致,就应该严格按照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初衷,制度偏向一线教师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真正让一线教师从绩效工资制度中拥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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