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父亲去世二十年,房产证写他的名字,现在可以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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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更,但是要先办理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中

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注意的是:

1.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继承法中是广义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应的,子女也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也包括全血缘的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抑制血亲的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继承法中继承权的平等原则。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具有法定型,强行性,排他性和限定性的特点。

3.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是平分的。

所以,按照上述,你首先要确定,谁有继承权!如果你母亲还在世,且只有你一个孩子,那么,这套房产首先你母亲和父亲各占有50%的份额,然后你父亲去世了,他的50%的份额就由你和你母亲共同继承,即各占25%,所以最终,你母亲占额75%,你自己占25%!你们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正,就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你和你母亲了。

当然,上述可能不符合你自己的家庭情况,如你父母都过世,你是独生子女,那就由你一人继承;如你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或者需注意中说过的其他情况,那房产份额另行计算!

继承登记手续办理流程:①在房地产交易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②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③房地产交易料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④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办理房子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①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被继承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

④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所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

⑤继承人身份证。

其他情况:

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房产继承,必须要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继承流程及继承公证所需材料的全部内容,因为办理房屋继承及公证需要的材料比较复杂,大家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时,要提前了解继承流程。

希望能帮到你!


胖嘚伢个叽


您好!房本是您父亲的名字,但是您父亲已经过世了,建议您尽快变更房产证名字。

变更的方式分为“确权”、“过户”两步走,下面将就这两步分别解释。

第一,确权。

首先应明确“确权”的“权”是继承权。因为父亲已经死亡,所以他生前拥有的房产份额已转化为遗产,相应的继承人应明确每个人的继承权、也就是每个人可以继承多少遗产的多少份额。

这里需要明确两个注意点:

1、父亲在房产中的份额是多少?

虽然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但并不意味着父亲100%拥有房产。如果房产是您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那么意味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仅拥有其中50%的产权,在其死亡后转化为遗产。而母亲拥有剩余的50%,如果母亲也已经去世了,那么更名方式也相同。

2、继承人是谁?如何分配父亲遗产?

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分继承,所以父母、子女和配偶中在世的即为继承人;财产分配方式为平分。

如果父亲留下遗嘱了,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由遗嘱中指定的财产受益人继承财产,分配方式也按照遗嘱执行。

3、确权办理方式?

如果上述继承人对相应的财产分配方式没有异议,那么就办理继承权公证:即所有法定继承人开具以下材料后,一起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表示接受或放弃遗产,公证员根据一致意见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如果上述继承人对相应的财产分配方式有异议,因为已经超过了20年的诉讼期限,只能由法定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以法定继承的财产分配方式为准,并按照第一条的方式实施。

《继承法》第8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从父亲去世(继承开始之日)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即使有纠纷提起诉讼,法院也不能受理,只能依靠继承人间自己协商了。

第二,过户

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至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更名。

第三,为什么要及时过户?

1、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就如题主面对的情况,继承开始之日超过20年、或者得知自己权益被侵害超过2年的,均不能再提请诉讼了,所以如果在此事件限制内未完成继承过户事项,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权益无法收到保护。

2、财产处于未析产状态,导致无法处置财产。房产产权人死亡并未办理继承手续,导致财产处于未析产的状态,这时候想要处置房产(包括买卖、出租、抵押等)都是不被允许,会导致财产长时间“闲置”。

3、发生转继承,导致财产外流。如果不及时办理继承,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就死亡。这部分财产份额就会发生“转继承”,严重的就会导致“七大姑八大姨”分得财产的情况发生。

所以建议大家及时办理继承手续。


一纸家书


听口气你现在住在你父亲名下的这套房子里,想过户在你的名下,这个挺麻烦的。

有些老人在世的时候,把房子口头上或是写了遗书留给了某个孩子或是孙子。但是到了老人去世以后,麻烦就来了。这个被老人指定的继承人去到房产局过户的时候,却被告知要求去世老人的每一个儿女都来签字,放弃自己应该继承的那份房产。

如果儿女都签字放弃了,还要做一个公证书公证。即使这个流程顺利的通过了,去过户的时候还要看你是否是首套房产。如果你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这套房子你是要交房产税的。估计一套房子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另外一个看你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过户:是赠于?是继承?是买卖?这个就是出钱数目多少的事儿了。

以上都是本人曾经亲历过的事儿,所以过户过世人的房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2689春天的花儿


不可以,父母有一方在,父母可继承你爸爸的约三分之一财产,在后爷奶挂了,父亲辈多有约三分之一瓜分。,在农村建房堆平就没继承,土地国家的要分只有砖瓦,商品房头大,分还分


那么滳


你是不是得先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才能办理更名和后来的买卖啊


贾俊彤


根据您提供的条件,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请注意看你的房产证上是否注明单独所有,如果未注明,那么如果房产证登记时间在你父母婚内,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占50,余下的50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至于你父亲的父母去世或者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去世,那情况就更加复杂了。目前你首先去公证继承或者律师见证继承,凭以上材料你们当地不动产部门办理


miss铺里日


像你这种情况首先要先共同商议决定这个房子由谁来继承,如大家都同意由你来继承的话,那么得到公证处去做一份公证。

如果你有兄弟姐妹,那么需要他们几个及母亲联合写一个放弃你父亲遗产的声明,然后凭购房合同,户籍证明,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你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由你继承你父亲的全部遗产,包括这套房子。然后凭公证书办理房产登记变更,变更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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