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怎樣安慰在看守所情緒激動的丈夫?

汪有飛


個人觀點。

工作以來親手送進看守所裡面的人怕有幾百個,相比較那些二進宮,三進宮的,其實普通人進看守所的心理壓力是比較大的。一是因為聽外界妖魔化看守裡裡面的管理;二是本身涉案不知道會有什麼結果;三便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出去,思念家人。

所以有一些嫌疑人在進看守所後,我們提審的時候會痛哭流涕,十分悔恨,當然也有一些情緒激動的嫌疑人,其實當親人在看守所裡面,對於家屬來說,能幫到的非常少,但是如果可以,我覺得有二個方面可以幫忙看守所裡面的親人渡過惶恐期。


1、可以進行寫信,但是你要知道規定,不然你的信他也收不到,他的寫,也出不來。

對於這一點,有一些當事人家屬可有不知道;也許有人也寫信給看守所裡同的親朋好友,但是可能沒有回信,以為是石覺大海了,根本就收不到。

其實根據《看守所管理條例》規定, 是可以通信,但是必須經過辦案單位的同意,這其實的原因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辦案件的需要。根據這個規定,這就意味著,你在寫信之前是需要跟辦案單位申請,並得到他們允許,當然很多時候,辦案單位是不會允許的,個人覺得可以採用以下方式。

你需要知道辦理案件的民警是誰,隨後與民警溝通,並將寫好的信交給民警,由民警過目,並請求辦案民警在提審時將信出示給你的親人看。當然這只是理論上人道主義的考慮,實際工作中能否這樣進行得根據情況。當然如果辦案民警願意的話,也是可以口頭代話給看守所時面親人的。

2、拍視頻、送照片。

2019年年初辦理一起案件,涉及其中一個嫌疑人接下來可能判處近10年的有期徒刑,此嫌疑人到目前才被判刑,從抓捕到現在判刑也有一年的時間了,嫌疑人未見過家人一面,可想而知他思念家屬的心理。在一次提審中,嫌疑人請求我能否給他帶幾張家人的照片,小孩的照片,當時我徵求了管教民警,說是可以,隨後便讓他的家人準備了幾張照片,帶進了看守所,嫌疑人當時特別激動,那是他一年來第一次見到自己的家人,孩子,雖然只是在照片裡,但對嫌疑人的安慰不可為不大。後來我也讓嫌疑人家屬拍了一些小孩、家人的視頻,在提審休息的時候給他看看,對他來說也是一種鼓勵,鼓勵他挺過這段時間,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以上也是一種方法,嫌疑人家屬中以請求民警,民警也會根據情況給予決定的。

3、不管情緒如何,在看守所裡面,一切都得靠他一個人去扛,家人基本上是幫不了的,當然如果管教發現嫌疑人的情緒異常,也會採取一些措施,幫助嫌疑人緩解的。


月球賊亮


兩個辦法最管用,一是給他存生活費,二是找律師去看守所會見。

剛進看守所的時候,一切都不習慣,環境和案情帶來的壓力都很大,所以嫌疑人情緒激動是不可避免的,這時候雖然看守所的警察會進行疏導,但畢竟不能從根本上緩解嫌疑人的焦慮。


作為家屬,這個時候應該及時給嫌疑人存生活費。

嫌疑人在收到生活費後,心情會平復一些。生活費在客觀上能讓他有能力購買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食物。在主觀上會向他傳遞一個信號:親人沒有放棄他,在儘量改善他在看守所裡的環境,也正在為他的案件而努力呢。

身處看守所中,嫌疑人的情緒變化是平常人不能理解的,他們既為自己的案情和後續發展擔心,同時在監舍的大環境下,又會逐漸開始適應環境,慢慢融入到日常生活裡。

一個監舍不到三十人,時間長了,和一個小社會沒什麼區別。有時候看別的嫌疑人能買一些好吃的,沒錢買的人其實也挺難受的,不僅是口腹之慾,畢竟還有親人的情感在裡面。

另外就是會見律師了。檢察院公訴之後,嫌疑人的家屬一般都會為嫌疑人聘請律師,那些沒有人管的嫌疑人,如果有需要,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指定律師為他辯護。

律師會見,會對嫌疑人的情緒起到很大的平復作用,因為律師不僅能幫助嫌疑人分析案情,預判各種有利或者不利因素,在量刑上做推演,更能給嫌疑人帶來家裡的情況。

很多嫌疑人會見律師後都很興奮,因為家屬為了能讓嫌疑人安心,往往都是報喜不報憂,自然會讓他們感覺安心不少。

事實上,被送進看守所的嫌疑人,信息隔絕環境陌生,再加上未來的不確定性,所以情緒都不穩定(除了二進宮三進宮的嫌疑人),但最重要的還是看個體的心理調節能力,有的平復的快有的平復的慢。外界因素能起到的作用畢竟還是有限的。


李飛叨


肯定擔心的是父母,還有你,孩子,告訴他你一定可以把家裡的一切打理好,會照顧好老人和孩子,讓他安心在裡邊改造,既然犯下錯誤了,就應該接受懲罰,以後的路還很長,願他能吃一塹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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