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意外險:顧名思義,意外險是一款專門對沖意外風險的險種;如今,意外和疾病是威脅人類健康的兩大殺手,常言道“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會先來”,意外頻發的當下,再加上意外險的保費低廉,意外險的已成為人們的基礎保險配置。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而意外險的保險金賠償,分成身故保險金、傷殘保險金、意外醫療、意外津貼,其中身故保險金直接依據保額進行賠付,傷殘保險金視傷殘等級進行賠付,意外醫療、津貼在保險合同中則會有相應的說明。

工傷險:工傷保險屬於一種強制保險,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上一份工傷險,保障其在被僱傭期間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單位沒有為員工投保工傷險,屬於違法行為,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而且,相對於意外險來說,工傷險的保障範圍比較大,包括括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出現工亡還會有喪葬補助金、工亡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卹金;此外,工傷保險的免責條款比意外險來得少。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工傷險免責條款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某意外險的免責條款


保險小常識:意外險和工傷險可以疊加賠償,但是報銷順序不同的話,會對賠償金額有所影響:先報工傷理賠,報完以後報意外險理賠,商業保險會扣除工傷保險已報銷金額,在對被保險人人進行補償,由此被保險人能夠獲賠的保險金額會少掉工傷理賠的那一份保險金;先報商業保險,再報銷工傷保險,則不會影響工傷保險報銷的額度。

儘管工傷保險是法定保險,但是在實際中避不可免的存在部分小型企業有意或無意的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這樣一來,倘若員工真的在工作期間內出現了意外,僱傭者仍要按照工傷待遇進行賠償。

那麼,意外險的保險金能否在工傷保險待遇賠償金做抵扣呢?以下,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案例詳情:

2015年9月,黃某在南安市一停車場安裝水電的過程中不慎被電身亡,同年11月,黃某的身亡被認定為工傷。因阿紅水暖經營部(黃某所屬企業)未按照工傷保險待遇給付賠償款,黃某父母向南安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機構核實案件後,裁決阿紅水暖經營部支付給黃某父母關於黃某的上喪葬補助費22446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576880元,合計599326元。扣除已支付的30000元和保險理賠款100000元(阿紅水暖經營部為黃某投保的一份意外險),以上款項共計469326元。

因阿紅水暖經營部並未為黃某申辦工傷保險,黃某父母提起訴訟。

案件爭議焦點:

已支付的10萬元保險賠款是否應當在工傷保險待遇賠償金中做抵扣?

在該起案件中,法院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判定保險賠款不應在工傷待遇賠償金中做抵扣,判決被告阿紅水暖經營部支付給黃某父母工傷待遇金共計569326元。

焦點問題——釐清意外傷害保險金和工傷保險待遇賠償金的性質及其適用意義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1)意外險屬於商業保險,而工傷保險屬於法定保險,兩者屬於不同性質的保險;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為受益人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屬於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待遇,不具有法律強制性。而繳納工傷保險受到勞動法律法規調整,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意外屬於商業保險,不具有強制性

在實際中,用人單位不得以合同行為來規避法定義務,簡單來說,一份意外險合同並不能改變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的工傷待遇補償。

(2)工傷保險待遇和是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勞動者的法定權利,而獲得商業保險賠償是勞動者作為保險合同受益人的合同權利,兩項權利不得任意限制和剝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六條{1}的規定,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後仍然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而且,法律中也沒有禁止職工或其近親屬獲得商業賠償後再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補償。

故本案中,黃某父母因黃某死亡基於保險合同獲得商業保險賠償和依法享受工傷待遇並不矛盾,兩者可以兼得。

(3)如果允許以商業保險賠款衝抵工傷保險補償款,就等於放任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

所以,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立法精神出發,不能夠用商業保險賠款來衝抵工傷待遇補償款。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寫在最後:

對於勞動者來說,用人單位為其投保的意外保險屬於一種福利待遇,如果用人單位試圖用一份意外險來代替工傷保險,那無疑是在挑戰法律。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請記住:工傷保險是法定保險,任何企業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而且意外險保險金不能抵扣工傷待遇補償金。這一點,不僅是說給用人單位聽的,也是說給廣大勞動者聽的。只有清楚了自己能夠獲得的權利有哪些,我們才能夠更好的去維護自己的權利。

「案例話險」丨意外險保險金為何不能抵扣工傷險賠償?三方面告知

就意外險來說,對於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是可以重複理賠的,所以對於從事高危職業的人來說,除了用人單位掏錢配置的意外險之外,在自己能夠投保的情況下,最好也配置一份。

注: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