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為什麼好多物業公司,這麼多年給小區業主生活上帶來很多困難痛苦,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決?

如水人生A


想問一下提問者,舉個例子說一下是什麼造成業主痛苦?一個遛狗業主不牽繩物業批評他,是不是給他造成遛狗的痛苦?一個業主亂丟垃圾,物業批評他,是不是給他造成扔垃圾的痛苦?一個業主把私人用品堆放在公共區域物業批評他,是不是給他造成放東西的痛苦?一個業主忘帶門卡物業詢問他是不是給他造成了回家的痛苦?……

你不舉例子,我只有想象。

如果我們每個業主都遵守小區的規章制度,他就不會感到痛苦,真的!


安安2085


這些年好多的物業公司給小區業主帶來了痛苦和麻煩,卻一直得不到解決的原因有二:

一是沒有專門的機構能監督和管理物業公司,讓很多物業公司為了創收可以肆無忌憚地自己決定一些事情,而不去徵取業主的意見,如隨意漲物業管理費,把地上綠化帶改造成車位出租等等。物業公司在小區簡直成了土皇帝,即使出現糾紛業主通過起訴打贏了官司,但業主還是在物業公司的管理之下,以後難免有什麼事還得麻煩物業求人家辦事,這就出現了打贏了官司得罪了“領導”的尷尬局面。

二是少數業主很個別,只要是有損他利益的事一律不幹,物業公司很難與他溝通和做工作。這類人處處為自己考慮,不顧全大局和大家的利益,唯恐天下不亂,成了小區的“釘子戶”,所以很多決策執行不了或執行的不徹底,這樣就會讓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升級,最後沒法收場讓小區管理陷入一片混亂。

本來物業公司和業主就是兩個不可調和的矛盾共同體,一個是以盈利為目的給業主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宗旨是掙錢越多付出越少就越好;一個是花大價錢買了有物業服務的商品房業主,原則是交錢越少享受到的服務越多越好。這樣的利益對立關係相處久了會沒有矛盾和衝突嗎?

所以說,總得有個能在物業和業主之間進行調和的機構或部門,讓出現的問題能得到及時的反饋和解決,只有這樣,物業的工作才會受到監管和約束,業主們也能找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當家人,這樣不挺好嗎?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建議,歡迎關注討論,不喜勿噴。


工仔1546


物業只有服務的義務,沒有響應的權力。比如說,小區衛生,物業只能打掃衛生,但是他沒有權力阻止或者處罰破壞衛生的業主,導致一些狗屎貓屎到處都是,業主們抱怨,但是物業也沒辦法去處罰遛狗養貓的人。

再就是停車問題,也是一樣。業主的車隨便停,妨礙了其他車進出,或者是擋了消防通道,物業的權限頂多是通知到相關業主,沒有處罰權,這樣根本杜絕不了亂停亂放的事情發生,最後大多數業主還是埋怨物業管理不力。

正因為這種不匹配的情況太多,導致兩種情況,大多數小區都是這樣。一個是強勢物業,私下裡動用暴力或者是越級的手段處罰業主,比如紮帶,上鎖,,斷水斷電,甚至暴力襲擊某些業主。再就是軟弱型的,管不了就不管了,小區衛生髒亂差,車胡亂停,物業只管收錢,遇到事情就和稀泥。

要解決已經很明顯了,物業要管好就需要有一定的權力,現在的解決方法是政府授予,這可能性不大。再就是政府機構直接代替物業管理。

有人說業委會,可惜現在中國的業委會真能管好的不多,要不就是老小區有很多大爺大媽熱心奉獻,要不就是高檔小區業主素質普遍很高,否則很難很難。


走在路上的真人


主張驅逐物業公司,迴歸由社區居民委員會管理住宅小區,社區居委會是街道辦事處的下級政府組織,現在社區都建有黨群服務中心,內設健全的政府職能機構~崗位,社區居委會也是政府最基層的履職責任機構。

物業公司是按有限收費做有償服務的企業,是要賺錢的,說穿了,物業公司就是為人民幣服務的不是為人民服務的。

指望有專業的物業公司,看看物業公司僱傭的管理人員就知道是否還有專業的物業公司了,想要有物業公司專業管理住宅小區那是痴心妄想痴人說夢,物業公司往往都帶有黑社會性質。


也無曳


我是業主實踐證明物業是應該有的!業委會不應該存在!業委會是挑鬥是非的罪魁禍首!買房買的就是鄰里和協風氣正丶環境整潔和物業服務好的小區,我們哈爾濱天鵝灣小區物業就很好!收費適中服務到位!符近幾個小區都成立了業委會,攪的小區不得安寧,形成了惡性循環!慘不忍睹!成立業委會的教訓就在眼前!應當吸取,應主動制止成立業委會!

v我們小區98%業主主動交納物業費且良性循環!我們小區也有一小撮人,目標明確想達到個人私慾,企圖成立業委會,通過實名制投票表決後最終讓廣大的業主給否決了!這樣一來少了諸多麻煩和省了業委會人員的開支費用。實踐證明正義是能戰勝了邪惡的。

關於有無物業服務問題我認為; 堅決不同意取消物業,應加強物業,用法律手段管理物業!,肯定的說居民無法也無能力自治,凡提倡自治的都是極短期行為,都是瞬間的眼前利益l!後果是小區將垃圾成山,養雞鴨狗氾濫,種地圈地無止境,鄰里間矛盾加劇!所謂業委會將乘機組織不明真相百姓鬧政府,使百姓與政府對立加劇仇官丶恨官!

物業管理應步入正軌,用法律制約,決不能受業委會干擾。


九智用戶164809192984


物業公司在小區所謂的管理,以我們小區為例,談談自己感受,物業公司保安這一塊,安排的人最多,放眼望去全是保安,按理說安保服務不錯呀,實際上人員隨意進出,樓道隨意寫貼廣告,偷盜時有發生。唯一一點認真的是對車輛收費一絲不苟,不繳費門都沒有。保潔象徵性在住戶樓道一天少一次,其實各戶門前挺乾淨的,不用打掃。小區快遞豐巢,不斷的改造擴大,廣告電梯白天晚上不停播放,這些不用業主上報挺自覺的,因為錢歸物業。小區電瓶車停車棚在業主長達幾年的申述下,才修了不到30個車位的停車棚。千戶以上小區何以滿足。地下防空層開發商是無證強佔,有賣有租,還帶管理費,比地段好的樓盤收費還高。現在業主不滿無處申述,每次都被公安壓制。呼籲取消物業,政府部門主導,業主自治。


火光劍影


本來買個房子,請個管家物業,就是想安心的好好生活,可這個管家它不安份,認為光拿點報酬還不夠,畢竟這麼多的主人,每個撈一點就是一筆不菲的收入,所以就想方設法削尖腦袋的撈,這主人也不舒服了,有的就沒事說管家幾句,可這管家不怕啊,畢竟那麼多主人,平時也巴結好了一些,就有膽子和主人吵了,這主人一生氣,就想開除這管家算了,可這下就麻煩了,這麼多的主人,各有各的思維,各有各的想法,各有各的算盤,意見統一不了,管家也摸透了這些主人的思維,就更加有恃無恐了,在日積月累的爭吵中,管家摸索出了一套又一套對付主人的方法,慢慢的就演變成了主僕倒轉了,這主人心裡苦啊,正應了那句請神容易送神難,何況到了後來,這房子主人還沒到。管家是早已安排好了,管家慢慢的也知道主人太多,不好對付,於是也開始要搞壯大,開起了公司.企業,組織了協會,搞成了集團化,反正資金不愁,那麼多的主人想法撈就行了,慢慢的這主人還得聽管家的了,有時還被管家打罵,經過歲月的變遷,就演變成了目前這個壯態,其實主人們真正當成了一家人,安配好個管家不就分分鐘的事,可這又談何容易呢,在這個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時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有的就是各懷鬼胎,各自為政,加上管家又懂得攻心,又逐個擊破,又知道四方招呼,上下打點,把矛盾弄成了連政府都頭疼的事,可這管家該撈的一樣不少,還一天到晚訴苦,管家不好當呢,一條短褲都穿好幾年了沒錢換,主人們.好好想想吧


黑夜的眼


1.物業公司是服務性公司,不是管理公司。

2.物業公司有部分管理內容,那是為業主代管。首先要解決好物業人員的態度問題!要和業主商量解決!不可強行!

3.物業公司是公共服務行業,不應以盈利為目的,應是有償服務,略有盈利。收費應以物價局批的價格收費!無批文業主有權不交物業費!正常水,電,氣,熱應安規定交。

4.物業公司的收費及服務標準應公佈於眾。

5.小區的一切空間屬小區業主所有,物業公司未和業委會商洽達成一致意見,不得單方面向外單位出售廣告位,車位等。業主,物業公司不的私自佔用。

6.物業公司做服務,業委會搞監督,社區參與管理監督。對不良公司,業委會,業主實行失信辦法。

7..放寬業委會成主的相關規定,減畫程序。

8.國家需修改目前的物業公司有關規定。

9.在未成立業委會前,開發商指定另時物業代管無可厚非,成立業委會後可擇優選用物業公司。

10.物業公司也有好壞,不能一概而論,遇問題要變通和解決,不能因部分不合格物業就取消全部物業欠妥。


牧羊人3634252113157


請問提問者物業公司給小區業主帶來了什麼樣的痛苦?是不是物業侵入業主家裡搞了給業主戴綠帽子的事?還是無故給業主家裡的水電暖切斷了?或者是把業主亂放於消防通道和樓道及公共區域裡的物品清理了?或者是亂停車受到了鎖車警告?

如果是這些問題給業主造成的痛苦,就可以到法院去告物業公司。


風冷胡楊林


物業公司只是業主請的管家和服務人員,但物業卻反客為主,欺壓業主,強行收取不合理費用。小區所有的收入包括路面公攤面積停車,外來車輛停車,快遞櫃租用金,安裝純淨水接水機的租金,電梯每年廣告費收入等,按理說所有收入都應該屬業主所有。引進物業變成了引狼入室,任人宰割的羔羊。自己的小區,業主毫無自主權,強烈建議取締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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