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先奉上標題中問題的答案:《詩經·小雅·蓼莪(lù é)》:“顧我復我,出入腹我”中,“復”的意思是“反覆”,反覆本指由於內心無明確目標而無法取捨導致抉擇不定的狀況,在這裡指父母對孩子的照看,不停進進出出無法取捨(是放下孩子勞作呢,還是抱著孩子?),這裡的復,是我們今天要詳細講的漢字。

“復”在《說文解字》中,是“彳”部的一個漢字。“復”字在1986年的《簡化字總表》中列為“復”,而“復”是現代漢語常用字,而且,在《說文解字》“夂”部中另一“復”的寫法(讀作fú),字形寫法如下圖左上,最終也發展為“復”,實際上,今天這一課,解決了復的兩個《說文解字》所載字形: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復”的兩個來源)

因此,“復”是個重點漢字,需要著重記憶。其詳情如下:

復(復)。讀fù。《說文解字》給的解釋是“復,往來也。從彳,復聲。”形聲字。上圖中的另一個寫法,《說文解字》給的解釋是:“行故道”,兩個寫法意義基本沒有差別,而且,從字形發展來看,甲骨文中,“復”即從“夂”部,“夂”本已有“行”的意義,所以“彳”是後來的累增義符。復的字形發展如圖: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字源》中載“復”的字形發展)

你看,早期的“復”,本來就沒有“彳”旁,是後來又加上的。

復的本義是返回;還。《爾雅·釋言》:“復,返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辵部》曰:返,還也。還,復也。皆訓往而仍來。”就是去了又回。《小爾雅·廣言》:“復,還也。”《易·泰》“無往不復。”比如《左傳·桓公五年》:“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杜預注稱:“國有危難,不能自安,故出朝而遂不還。”淳于公到了曹國。自己估計他的國家將發生危難,因此就沒有再回國了。再比如《楚辭·九章·哀郢》:“至今九年而不復。”即(屈原)在外邊過了九個年頭沒有迴歸故國。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長期流放中的屈原)

又可以指反覆。比如《詩經·小雅·蓼莪》:“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毛傳》稱:“復,反覆也。”指父母對孩子的照看,不停進進出出無法取捨導致抉擇不定(是放下孩子勞作呢,還是抱著孩子?)。

本義之外,復的用法還有很多,舉一些常用的說說:

(1)恢復;收復。比如《史記·平原君列傳》:“三去相,三復位。”指平原君擔任過趙惠文王和孝成王的宰相,曾經三次離開宰相職位,又三次官復原職。又比如唐元結《大唐中興頌》(學顏體字的一定臨過《大唐中興頌》的字帖):“其年復兩京,上皇還京師。”這裡的“復兩京”,指“安史之亂”後,官軍收復了長安和洛陽。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顏真卿《大唐中興頌》局部)

(2)報復。比如《左傳·定公四年》:“(伍員)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杜預注稱:“復,報也。”伍子胥逃亡的時候,對申包胥說:“我一定要報復(顛覆)楚國。”實際上,他最後真的報復了楚國。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伍子胥像)

(3)報答。比如《漢書·匈奴傳下》:“以復天子厚恩。”顏師古注:“復亦報。”報答天子的厚恩。

(4)告訴;答覆。《小爾雅·廣言二》:“復,白也。”比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是以王辭而不復。”司馬貞《史記索隱》引郭璞曰:“復,答也。”指齊王沒有回答任何言辭。

(5)補償。《禮記·曾子問》:“除喪則不復昏禮乎?”鄭玄注:“復,猶償也。”大意是:(辦婚禮的時侯出現了喪事,先辦喪事),喪事過去之後還要再補辦婚禮嗎?

(6)實踐;履行。《論語·學而》:“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朱熹注:“復,踐言也。”守信接近於義,說的話一定要履行。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孔子像)

(7)免除(賦稅徭役)。比如《墨子·號令》:“男女老小無分守者,人賜錢千,復之三歲。”不分男女老少參與防守的,不賜予官爵每人賞錢一千,免除三年賦稅。

(8)寬宥;優待。比如《呂氏春秋·當賞》:“故復右主然之罪。”指秦獻公赦免了右主然的罪。

(9)安寧;安撫。比如《左傳·昭公二十七年》:“季氏之復,天赦之也。”杜預注:“復猶安也。”季氏得到安撫,是上天赦免了他。

(10)古稱人死後招其魂歸來。就是招魂的稱呼,比如《禮記·檀弓下》:“復,盡愛之道也。”鄭玄注:“復謂招魂。”

(11)六十四卦之一,震下坤上。《易·復》:“雷在地中,復。”一般認為復卦的解釋是震雷在地中微動,象徵陽氣“回覆”。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復卦的卦象)

(12)用作副詞,又有三種用法:

其一,表示重複或繼續,相當於“再”。比如李白《將進酒》:“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其二,表示反問或加強語氣。比如《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兒已薄祿相,幸復得此婦。”

其三,表示頻度,相當於“又”、“也”。比如陶淵明《讀山海經》:“不老復不死,萬歲如平常。”

(13)用作連詞。表示並列關係。相當於“又”、“與”。比如王維《雪中憶李楫》:“長安千門復萬戶,何處躞蹀(讀xiè dié)黃金羈。”

(14)用作助詞。起補充或調節音節的作用。比如《木蘭詩》:“唧唧復唧唧,木蘭當戶織。”又比如杜甫《贈衛八處士》:“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今夕復何夕?共此燈燭光)

(15)用於地名。其一,湖北省沔陽縣西。《集韻·屋韻》:“復,州名。”;其二、就是現在遼寧省復縣。

(16)此外,復還通“複、覆、腹”等字,各取所通字字義,此不詳述。

復還是姓氏,《正字通》有載。《左傳》《史記》裡都記載有姓復的人。

復的小篆寫法如圖:

《說文解字》第289課:細說“復(復)”字

(復的小篆寫法)

(【說文解字】之289,部分圖片引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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