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用鴉知反哺羊知跪乳來教育孝道,愚蠢程度絕不亞於刻舟求劍


用鴉知反哺羊知跪乳來教育孝道,愚蠢程度絕不亞於刻舟求劍


阿元

某地的李佔山因贍養自己的父親一事與妻子發生爭執,用事先準備好的斧子將妻子、岳父、岳母、妻子的侄女四人劈死。當天,在親屬的勸說下,李佔山到警方投案自首。

據李佔山交代,他癱瘓的父親一直住在姐姐家裡,李佔山作為兒子總想把父親接過來照顧,但妻子張麗始終不同意,為此二人經常爭吵。當前幾天李佔山再次想把父親接過住的時候,張麗堅決不同意,並說如果接來也不侍候老人,二人發生激烈爭執。李佔山從客廳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斧子照著張麗猛砍,將張麗砍倒在地上,並把岳父、岳母一家三口也全都砍死。

這是一個悲劇,一個讓人心痛的悲劇,這悲劇的產生來自於一個非常古老的話題:不孝。

這樣的不孝的例子還有很多,僅僅是在新浪網上能查到的,9 8 年以來的,就是幾千萬條。其中有一條的題目是:《不孝兒手提菜刀當街追砍修車父親》,而這個十七八歲的小夥子之所以要手提菜刀,追著他的爸爸砍是因為,他父親看他整天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實在是看不下眼了,說了他幾句,沒想到這孩子提起菜刀要砍,還攆得他老爸到處跑。

雖然從我們的老祖宗開始就強調要孝敬父母,雖然我們一直在說“百善孝為先”“孝者德之本”,但這些不孝的例子告訴我們,這不孝敬老人的社會現象還是相當地普遍。

說實在的,阿元對於那些不孝敬老人的人,實在是無法理解。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就連動物都有母子的親情,你對你的老人都不能好一點,那可真是禽獸不如了。再說了,你有什麼理由老人不孝呢?是父母生你生錯了,還是養你養錯了?做為子女,對於為孩子操了一輩子心的老人好一點,又有什麼不應該的呢?做為子女,做為晚輩,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有什麼理由去不孝!

也正是因為不孝的孩子太多了,所以我們在《格林童話》中,也能聽到這樣的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兒子對老爸是特別的不好。有一天,這兒子買了一隻烤雞,正要和老婆一起吃,突然從窗戶裡看到他老爸來了,急忙把雞藏起來,一點都不給他吃。老人來了只喝了一口湯就走了。

這老爸一走,兒子就要把烤雞再端到桌子上來,但這烤雞突然變成了一隻大癩蛤蟆,跳到他的臉上,蹲著不走了。不孝的兒子只好每天喂癩蛤蟆,不然,癩蛤蟆就要咬他的臉,從此這兒子就再也沒臉見人了。

這樣的故事中國也有很多,比如青田縣居民倪九因為不孝被巨石壓死;周拔因為不孝變成了一隻驢,還有一個更神的,因為有個逆子不考,關帝廟裡的周倉的塑像突然跳了下來,一刀把他給劈死了。

雖然這些傳說更象是神話,但它們一方面說明了人們對於不孝是多麼的痛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們的社會對於這些不孝的孩子,有時候還很沒轍,所以只能是把希望寄託在那些神神怪怪上。

除此之外,在中國古代,為了打擊不孝,還把它列為一種嚴重的犯罪。《孝經·五刑》中寫道,“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就是說罪過最大的,就是不孝了。而在隋唐律中,不孝甚至被列屬“十惡”範疇。此後,宋、元、明、清各個朝代都一一沿襲。

也是因為這個原因,現在也有人認為應該把不孝列為犯罪的行為之一,在刑法增設“不孝罪”。

但這“不孝罪”的設立也是很難的,對老母親吼兩句是不是不孝?讓老爸餓一頓是不是不孝?這些在法律的層面上都很難界定。到什麼程度才能定“不孝罪”,忤逆到了什麼程度才是法律意義上的“不孝”,這些規定都是相當的困難。

而且設立不孝罪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法律無法禁止的,對於老人不好的行為,就等於是允許明目張膽去幹了,那些沒有達到“不孝罪”規定程度的“不孝行為”反而合法了,這也讓“不孝罪”的設立十分的艱難。

實話實說,古代尤其是早期中國,和現在相比,不孝的現象真的不多,這不能不讓人哀嘆人心不古。

當代社會,不孝已經成為一種正常的現象。具體的證據就是,全社會都在呼籲關注空巢老人,一首《常回家看看》能打動全體中國人。試問,如果子女都孝敬老人,都能常回家看看,那麼空巢老人還會存在嗎?《常回家看看》還具有打動人心的力量嗎?

正是因為現在的子女,當然是有各種原因的,比如工作壓力大,孩子牽扯的精力太多之類,不回家看看成為常態。以至於過年過節回家吃頓飯,然後大包小包拎東西走人的子女,都已經是難得的孝順孩子情況下,老人們孤單寂寞,甚至是悽慘悲涼的生活狀況,才會引發廣泛關注。

連回家看看父母都不願意,這樣的子女你更不能指望贍養老人。

說吳加芳大家可能不熟悉,但提到汶川大地震後,騎著摩托背亡妻返鄉的那個男人,您可能還有印象。他就是吳加芳。

前一段時間,吳加芳再次成為新聞人物,他因為不供養父親,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從背亡妻回家的情義男,一下子變成了斷絕父子關係的老人的不孝子,這可能就是這個社會殘酷的現實。

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一位老人九十多歲了,家人平時給他吃剩下的飯菜,還讓他幹活,他給家裡人洗衣服,不小心把衣服洗壞了,他兒子就打他罵他,還讓他跪一天。

還有一個老奶奶在遼寧瓦房店市李店鎮九龍水庫畔一個叫廟西的村子孤獨生活,有一親生兒子中專畢業在深圳工作,對她不管不問。孤苦的老奶奶不夠五保條件,80多歲仍在自食其力。


老奶奶說:在閉眼之前,希望能看到兒子,養女和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一眼。這麼老了,不求什麼了。


中央電臺經濟與法頻道的節目,《今日看法》欄目,裡面講述了中國現代社會對待老人的道德缺失,讓人感到一種悲涼。其中幾個故事主要是講述中國的老人特別是農村的老人,老無所依,老無所靠的悲慘下場-----有些是因為不給老人看病而讓老人靜靜等死,有些是讓老人生活在最最貧窮狀態,還有一位老人,子女七人,老人卻是被活活餓死!

許多人,比如那個吳加芳,把美國不需要沒有例子,來為自己不贍養老人找藉口。但他們忘了,他們是中國人,中國與美國有著不同的社會環境。

美國人之所以不需要贍養老人,是因為他們有完善的社會養老醫療方面的保障體系。(當然美國也是鼓勵贍養和照顧老人的,規定了許多退稅政策等。如果你贍養和照顧老人,可以退稅或者得到其他優惠政策,用利益吸引人們去盡孝。)

而中國之所以要把贍養老人寫進法律,來自古代中國的孝的傳統;當然更重要的是因為沒有完善的養老醫療保障體系,需要把照顧老人這個活兒,轉嫁到孩子身上。

古代中國打周王朝開始(之前也應該是這樣),對子女盡孝有著嚴格的規定,是禮制的一部分。現在的中國不過是延續了這個傳統而已,或者說現在法律中對孝的規定,是禮制的現代版。

前邊說過,古代中國不孝的現象有,但真沒有現在這麼多。那麼為啥古代好用的禮制,拿到現在來就不好使了呢?難道說現在的人比古時候道德真的敗壞了嗎?當然不是,原因在於時事易也。

古代中國不是以家庭,而是以家族為基本單位。家族和一個國家結構差不多,族長相當於皇帝,各種官事相當於各級官僚。這種結構中,晚輩盡孝不是啥太難的事情,甚至是必須的事情。因為從族長到管事,總之就是各級領導吧,都是老同志,也就是子女盡孝的對象。就像《紅樓夢》賈府那樣,老太太最大,賈赦、賈政是第二等級,以下按年齡大小以嫡庶關係依次排列,都是闆闆正正的。整個家族的收入,甚至於誰應該跟誰結婚,都由家族管理層決定。比如賈寶玉雖然是最受寵愛的小寶貝,但沒辦法和林黛玉結婚,只能硬著頭皮娶薛寶釵。

家族中所有的權力,尤其是財產權力,都掌握在老同志們手裡,小的們敢不孝嗎?不僅要孝順,還要上杆子巴結,否則下一任族長保證不是你,甚至連打雜的都混不上,還有可能被趕出家門。

正是因為古代中國家族式管理方式,所以古代中國的不孝現象有,但不是特別多。尤其是不贍養老人的情況,起碼在稍大一點的家族裡,不會發生。當然,在貧困人群中,不孝的現象依然存在。

這一點,從古代關於不孝的定義中也可以看得出來。比如古代中國第二個聖人孟子說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意思是不孝有三種情況,其中以沒有後代為最重要。

到底“不孝有三”是哪三種情況?孟子只給出了一個答案,也就是沒生兒子,是最不孝的。另外的兩個情況,他並沒有給予明確。後來,漢代的經學家趙岐在註解時,給出了另外兩種不孝的情況。一種是一味順從父母,父母有過錯也不勸說,陷父母於不義之中,這是第二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以供養父母,這是第三種不孝。

從這三種不孝的定義中,可以看得出來,起碼在漢代之前,現代廣為存在的不贍養甚至是虐待老人的情況,並不具有普遍性,連拿出來說的必要都沒有。

但現在情況則完全不同。子女經濟獨立,老人沒有任何手段約束子女盡他們的孝心。在這種情況下,還套用古代社會傳統的孝道教育,並以法律來強制子女盡孝,當然行不通。

古代中國把贍養老人的責任,放在了子女身上。理由是老人把你養大了,你當然要回報老人,為他們養老送終,本身就是個錯誤的結論。

人是社會性動物,生育子女是物種延續、社會發展的需要,而不是,也不應該是生孩子,就是為了給自己養老送終。這種養兒防老的觀念,實際上是把老人和子女之間的感情,變成了一種物質交換。我生你養你,我老了你伺侯我,回報我。不是說人不應該有感恩的心,而是說這種以養老為回報的代價,超越了個體(子女)的承受能力。

咱們說過,人是社會動物,不管是主觀故意也好,客觀存在也罷,是每個個體的共同努力維護了社會的存在,促進了社會的發展。既然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所做的大多數貢獻,是給社會的,那麼從本質上來說,當人老去的時候,贍養他們的主要責任也應該由社會來承擔。這個思路也就是西方普遍實行的,也是當代中國正在實行,正在走上正軌的社會養老制度。

也許從表面上比起“孝道”,美國人可能比我們中國人差得多,但是,美國老人卻充滿“幸福感”。這是一篇名為《“不孝”的美國人給中國人的啟示》的文章中得出的結論。

文章是這麼寫的:在父親臥床這段時間,我和一個哥哥兩個姐姐輪流當“護工”。這讓臨房的一個偏癱老人很是羨慕。他身邊只有形單影孤的老伴照顧,因為他們的子女“不管”他們。

這不禁引起我對中國老人現狀的反思——看起來這似乎是個“孝道”問題 ,但更深刻的卻是養老機制問題。

比起“孝道”,美國人可能比我們中國人差得多——父母有病時,他們的一般作法是:不接到自己家照顧,而是送到養老院。

但是,這往往是老人自己的選擇:住養老院好還是住兒女家好?若選擇後者,兒女正當中年,不可能辭職專程照顧自己,兒女一上班自己多孤獨,即便有個保姆,也就那一個人在眼前晃來晃去。養老院就不同了,一大群同齡人,下棋聊天打撲克,還有護士照顧,自己開心,兒女也放心。而且,自己仍然是獨立的,沒有成為子女的累贅,這可是美國老人很珍視、很自豪的一點,這也正是美國老人選擇養老院的原因。

美國CNN曾播放一條新聞,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八旬老人,家裡人都不認得了,在養老院裡卻又有了異性知己。那對老人接受採訪後,手拉著手緩緩離去。已經失去記憶的風燭殘年又迸發出浪漫的火花,這不僅在醫學上是個值得研究的課題,從人文關懷的角度看,不也是件很溫馨的事嗎?

由此看來,“不孝”的美國人給中國人的啟示大焉!老年人的幸福,其根本並不建立在兒女的孝道上,而是建立於成熟的養老機制上!成熟的養老機制,不僅包括各種醫療養老保險,更不可或缺的是——美麗而陽光的養老院。

無論硬件(設施齊備)、還是軟件(文化生活),中國的養老院跟美國養老院相比,實在是“太不完善”了。把老人放到養老院,中國子女們很難放心,甚至有嚴重的“不孝”之嫌!

所以,社會機制的承擔就只能轉移到個人家庭頭上。中國的老人“幸福指數”,就只能寄望於兒女的“孝道指數”了——這實在是中國老人們的巨大痛楚與無奈!

窮則變,變則通,這是三千多年祖宗們就已經認識到的道理。如果三千多年後的今天,我們依然用鴉知反哺,羊知跪乳,用二十四孝圖這樣的謊言,來實現母慈子孝的和諧社會,其愚蠢程度絕不亞於刻舟求劍。

既然咱們已經不是生活在古代社會,既然咱們已經把家族宗法制度打的粉碎,那麼就應該按社會規律來辦事,以好的制度解決贍養老人的社會問題。只有這樣,不孝問題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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