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沈阳沈北新区招商引资“新十条” 招招实招招硬

中国新闻网·辽宁 2020年03月07日 16:43


  中新网辽宁新闻3月7日电(赵桂华)主导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最高补贴1亿元;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的中小企业纾困及应急转贷资金,用于支持暂时出现流动性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

  沈阳市沈北新区3月7日出台十条招商引资“硬核”政策,每条政策都见“真金白银”。此举旨在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推动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最高补1亿

  记者注意到,位列政策首条的是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政策。对新引进优先发展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以及战略新兴产业等主导产业工业项目,在达到地方政策规定的投资强度最低标准前提下,在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后,按投资进度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支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为中小企业设立1亿纾困资金

  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设立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优质项目。

  设立总规模为1亿元人民币的中小企业纾困及应急转贷资金,用于支持暂时出现流动性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设立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的发展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设立总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的人才基金,助力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对特殊重大项目及重点支持的高科技企业,根据项目贷款额度,按基准利率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

  对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并获批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内借壳上市和在境外首次公开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引进高端人才有奖励

  对新引进符合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在新区新注册并纳税企业的高级管理(科技)人员,所在企业已按照入区所签订的协议内容完成履约后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对象由企业按其内部管理制度决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对象不超过3名(含3名),且年收入30万元(税前,含3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部分给予50%奖励,奖励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新引进的租赁沈北新区国有投资标准化厂房的企业,当年纳税区级收入部分达到240元/平方米,给予房租金额20%的租金补贴;年纳税区级收入部分每增加100元/平方米,房租补贴比例增加20%,直至租金全部返还。

  总部企业按经济贡献奖励

  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前提下,按照对沈北新区经济贡献给予总部企业经济贡献奖励,其中年度经济贡献100-300万(含300万元)的给予经济贡献30%的奖励、经济贡献300-700万元的给予经济贡献40%的奖励、经济贡献700万元以上(含700万元)的给予经济贡献50%的奖励。

  新引进金额机构另奖百万

  对新引进或设立有注册资本金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和区域性功能总部的金融机构,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对金融机构在沈北新区新设分支机构(支行、支公司),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按开办费用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省科技厅新认定的种子或潜在“独角兽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省科技厅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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