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提醒」盤錦慢性病患者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有這些新規定

2018年度門診慢性病鑑定工作已經結束,但許多患者對定點醫療機構如何選擇、有哪些待遇還不夠清楚。為了讓廣大慢病患者更詳細地瞭解有關政策規定,市人社局介紹如下。

今年我市對門診慢性病定點醫療機構選擇有新的規定:

符合享受五種門診慢病病種待遇的人員,可以在指定的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各選擇1家。

符合享受五種門診慢病病種以外待遇的人員,可以在指定的三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範圍內各選擇1家。

傳染性疾病和精神類疾病門診慢病病種待遇享受人員,必須選擇專科醫療機構(含一級醫療機構),同時鑑定為其他門診慢病病種的,可以再按照其他門診慢病病種的標準選擇。

「提醒」盤錦慢性病患者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有這些新規定

同時規定了盤錦市門診慢性病病種的六項待遇:

一是門診慢性病費用年度內起付標準為500元(精神病不設起付標準)。

二是職工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85%、退休人員90%。(自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五種門診慢病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調整後三級醫療機構比例為:在職人員80%,退休人員85%;二級及一級醫療機構比例為:在職人員85%,退休人員90%。五種門診慢病以外的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不變:在職人員85%,退休人員90%。)

三是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五種門診慢病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三級醫療機構70%,二級及一級醫療機構75%;五種門診慢病以外的病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三級醫療機構70%,二級醫療機構75%。

四是除未成年人和在校生血友病的門診費用不設季度或年度補助限額,其餘門診慢性病種每季度實行最高補助限額。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醫療費在季度或年度限額以內的,由統籌基金支付;超過季度或年度限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統籌基金不再支付。

五是同時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門診慢性病種的參保人,執行門診慢性病種季度補助限額最高的標準,不累加。

六是同一個結算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的門診慢性病種門診補助費用和住院費用合併計算,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

「提醒」盤錦慢性病患者的門診定點醫療機構有這些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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